敏感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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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0 12: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网络、报刊、电 视、电台等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及报告标准 第三条 公司敏感信息排查义务人与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一致,主要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加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敏感信息 的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管理工作,防止内幕交易和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切实保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法》、 第四条 相关人员、部门和机构应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敏感信息进行排查,主 要排查的事项和判断标准参照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二章 第七条。 第三章 管理结构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