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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观典出整改报告 实控人承诺10月底前清偿占用款
中国经营报· 2025-07-29 22:57
公司整改措施 - 公司针对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发布整改报告,提出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开通专项账户网银及预警功能,加强账户资金动态监控 [2][5] - 公司新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治理制度 [7][8] - 公司明确被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严格控制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8] 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实控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有9694.72万元未归还,主要因违规保理被银行划扣公司资金所致 [2] - 公司虚构应付账款并以保理业务形式为其他公司提供融资便利,导致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银行扣划公司账户资金1.43亿元 [3] - 公司2024年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涉及资金1.41亿元,截至2024年12月6日已收回 [7] 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在2024年年报中对相应违规行为予以披露,但对2024年12月至2025年4月9日发生的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 [4] - 公司2022年至2023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导致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7] - 公司转出资金时未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银行存款1.39亿元 [7] 处罚情况 - 公司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950万元的罚款,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7] - 公司存在利用自身信用通过签署无商业实质的合同给其他公司保理融资提供便利的情况,涉及金额约1.61亿元 [4] 未来承诺 - 公司实控人承诺不晚于2025年10月31日前以自筹资金偿还非经营性占用款项9694.72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2][5] - 公司表示将督促实控人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股东利益 [6] -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转机,完善内部控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相关人员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
股市必读:中简科技(300777)7月25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7-28 03:22
截至2025年7月25日收盘,中简科技(300777)报收于36.16元,下跌0.52%,换手率1.77%,成交量7.48万 手,成交额2.7亿元。 董秘最新回复 投资者: 您好:1.温月芳目前是否还是中简在职员工,目前温月芳薪水是否还在正常发放?2.温月芳是 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公开场合频繁发表公司部分不实信息是否已经实质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规?3.公 司明确了重视市值管理,强调会依法依规做相关工作,温月芳抖音对公司市值引起剧烈波动。自从去年 11月到现在,请问为什么长达半年之久,为什么公司没有任何举措? 董秘: 您好,温月芳女士薪资及职位变动情况,详见公司公告文件。其在其他平台发布信息系个人行 为,且并未提前向公司汇报,我公司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提示及告知义务。相关信息请以我公司通过 巨潮资讯网完整发布的内容为准。我公司重视市值管理与维护,通过加强投资者沟通、优化信息披露等 方式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已高度重视股东关切问题,也有不少股东来现场调研,他们在与新的经营班子 充分交流后,对公司的基本面、未来发展前景等看好。公司业绩并未受实质影响,经营稳健,感谢您的 关注。 投资者: 公司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回复:中石化 ...
柳化股份: 柳化股份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26 00:25
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及整改 - 公司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前期财务报告收入成本确认不准确,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整改措施包括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各期财务报表[2] - 具体调整数据如下: - 营业收入从127,290,163.20元调整为111,803,957.75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营业成本从101,594,015.51元调整为86,107,810.06元,减少15,486,205.45元[2] - 另一期营业收入从140,462,968.15元调整为128,451,412.1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对应营业成本从115,978,389.85元调整为103,966,833.87元,减少12,011,555.98元[2] - 会计差错更正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2] 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问题 - 公司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违反相关规定[3] - 整改措施已按要求完成对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查询[3]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3] 公司整体整改情况 - 公司高度重视广西证监局指出的问题,由董事长牵头组织全面整改[1] - 独立董事积极参与整改过程,督促管理层落实整改要求[1] -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4] - 未来将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自查自纠工作[4] - 将强化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合规意识[4]
周大生(002867) - 2025年7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5-07-24 19:08
投资者关系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特定对象调研和现场参观 [2] - 参与投资者共 8 位,来自红塔红土基金、景顺长城等 8 家机构 [2] - 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地点在总部会议室 [2] -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为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何小林和证券事务代表荣欢 [2] 活动主要内容 - 投资者就金价波动影响、行业情况等多方面问题交流,并参观公司展厅,可参阅前次活动记录表问答和已披露公告 [2]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按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无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 [2] - 现场调研投资者按深交所要求签署承诺函 [2]
突然!美股,传出重大变革!
券商中国· 2025-07-22 10:40
美股,又传出重大变革! 7月22日,美股市场传出一则跟散户投资者相关的大消息:彭博社称,美国监管机构拟修改一项备受争议的规 则,以放宽散户投资者的日内交易限制。 有分析称,相关规则的改动,预计将吸引更多散户参与美股市场,不少券商将成为受益者。 拟放宽日内交易限制 据彭博社当地时间7月21日报道,美国监管机构正在敲定计划,拟修改一项备受争议的规则,旨在大幅降低散 户投资者进行频繁股票和期权日内交易的门槛。 报道称,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正计划修改"模式日内交易(PDT)规则"。该规则目前限制保证金账户 低于2.5万美元的投资者,在五个交易日内不得使用借入资金进行四次或以上的交易。根据一项拟提交Finra董 事会表决的提案,散户投资者的账户中只需有2000美元即可进行此类交易。 目前的交易规则是,如果投资者在账户不足2.5万美元的情况下借用经纪商资金超过2000美元进行交易,Finra 会将其归类为"模式日内交易者",禁止其再进行超出限额的保证金交易。如果新的提案得以推进,"三次交易 上限"将被取消,改由各家经纪商自行决定允许客户日内交易所需的最低保证金。 现行的规则最初于2001年出台,旨在防止投资者因 ...
华升股份: 华升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8 17:16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指引》等法律、行政规章,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持续信息披露是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 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
嵘泰股份: 嵘泰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7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1] - "信息"定义为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事项及监管要求披露的内容[1] - "披露"指通过上交所网站及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的行为[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及相关方[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披露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使用客观事实性语言,禁止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4][5] - 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披露,董事及高管需保证披露及时性与内容真实性[6][7] - 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披露,文件格式需符合监管要求[9] - 自愿披露信息不得与法定披露冲突,需保持一致性且禁止市场操纵[11] 定期报告管理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和中期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18] - 年度报告财务数据需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分红等特定情形下需审计[20][21]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董事异议需投反对票并说明理由[22][27] - 年度报告需包含十大股东持股、高管报酬等23项法定内容[23] 临时报告管理 - 重大事件如资产重组、股权质押等需立即披露起因及影响[31] - 披露时点为董事会决议形成、协议签署或高管知悉事件发生时[33] - 信息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时需及时澄清并披露进展[36][38]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由总经理等编制,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41] - 临时报告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披露[42] - 向监管部门报送文件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43] 信息保密与豁免 - 涉国家秘密信息可豁免披露,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44][47] - 商业秘密在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等情形下可暂缓披露[4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控制信息传播范围[61][63]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证券部为常设管理机构[48][50] - 董事需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件,审计委员会监督披露合规性[55][57] - 对外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9]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将追究责任人行政及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68][69] - 中介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需承担赔偿责任[70]
山高环能: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21:19
公司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1] - 公司因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董事长担任计票人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被四川证监局责令整改 [1][2] - 公司针对2022年股东大会问题整改措施包括组织董监高学习规则、完成培训课程、加强独立董事汇报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专业水平 [2][3] - 公司因2014年、2015年向民间个人借款合计2363万元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导致财务数据不准确被四川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4] - 公司针对民间借款问题整改措施包括组织学习信息披露规则、提升信息披露准确性 [4] - 公司因时任董事长胡先林组织实施民间借款导致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4][5] - 公司针对深交所监管函整改措施包括通报事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及内控审计 [5] 公司治理及合规措施 - 公司现任5名董监高已完成《上市公司董监高初任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均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3] -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在2023年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结业证书》 [3] - 公司独立董事已完成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规则相关培训 [2] - 公司后续将不定期开展内部专题学习以提升规则理解与执行能力 [2]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收警示函,和仁科技信披工作三年已两次违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14 21:30
违规事件概述 - 和仁科技因违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且未及时披露,公司及董事长赵晨晖等3名高管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 - 公司2023年曾因未及时预告年度亏损被深交所通报批评,此次事件并非孤例 [1] 违规行为细节 - 2024年5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达40,091.44万元,超出董事会审议的25,000万元限额 [2] - 公司未就超限操作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也未进行信息披露,直到2025年4月22日才补充审议并披露,违规操作发生近11个月后 [2] - 违规行为包括资金使用违规、审议程序违规和信息披露违规 [3][4] 监管处罚及影响 - 浙江证监局对和仁科技及相关三位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 - 警示函虽非行政处罚,但将影响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高管职业声誉亦受冲击 [5] -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4]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 - 2023年因未及时预告2022年度净利润亏损8,330.64万元,公司及3名责任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5][6] - 三年内两次收到涉及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反映出公司治理层对市场规则缺乏足够敬畏 [6] 公司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为医疗机构临床医疗信息系统及数字化场景应用系统的研发销售、实施集成、服务支持与提供解决方案 [6] - 2025年一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约7,840万元,同比下滑13.99%,归母净利润为-384.41万元,亏损较上年同期扩大332.81万元 [6]
晶华微: 晶华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5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则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职责范围内事务 [1] -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1]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必要工作经验 [4]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被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近3年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等 [2][4] 董事会秘书核心职责 - 信息披露管理:负责未公开信息保密、内幕知情人登记、督促披露或澄清媒体报道 [4][5] - 公司治理建设:组织筹备董事会/股东会会议、协助制定内控制度、推动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关联交易 [6] - 投资者关系与股权管理: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保管股东资料、办理限售股事项及督促股份买卖合规 [7] - 资本市场战略:协助制定再融资或并购重组计划,组织董事及高管合规培训 [7]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与任免程序 - 董事及其他高管需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其有权查阅公司财务资料并参加重大会议 [8][17]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作为候补 [8] - 解聘需充分理由,离任需完成审查及工作交接,空缺期间由董事/高管或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 [9][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需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持续保密至信息披露 [9]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