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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6年1月26日-2月1日)
乘联分会· 2026-02-02 16:35
关于对推荐性国家标准《道路车辆 用于评估主动安全功能的目标车辆、易受伤害的道路使用者和其他物体的测试设备 第1部分:乘用车后端目标物要求》征求意见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智能网联汽车分会于1月27日公布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28日 [3] - 该标准规定了用于评估主动安全功能的乘用车后端目标物的特征和性能要求,使其在级别、外观、反射特性等方面可以替代真实乘用车,旨在解决与关键安全事件相关的测试方案 [5] - 该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 19206-1:2018,但针对我国实际情况在车型分类方法、毫米波雷达波长范围、红外光波长范围等内容上进行了相应修改 [7] - 该标准是GB/T XXXXX系列标准的第一部分,该系列标准拟由四个部分构成,分别针对乘用车后端目标物、行人目标物、乘用车3D目标物和自行车骑行者目标物,旨在使相关产品符合中国实际道路交通特征 [6][7] - 该标准的制定填补了当前乘用车后端目标物相关国家标准的空白,对目标物行业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有助于保障测试一致性 [7] 关于公布第83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的公告 - 交通运输部于1月27日发布公告,公布了第83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11] - 本批列入《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的车型共计5719款,具体包括客车177款、乘用车33款、载货汽车3994款、牵引车547款、挂车968款 [11] 关于提交2025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1月30日印发通知,要求乘用车企业提交2025年度积分执行情况年度报告 [14] - 境内各乘用车生产企业及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需作为核算主体,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核算2025年度积分执行情况 [14] - 企业需通过在线平台提交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执行报告》和《信用承诺书》彩色扫描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 [16] 关于征求《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在役检测技术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意见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于1月30日公布该技术规范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1日 [18] - 该规范规定了动力蓄电池在服役状态下的通用测试条件、测试与估算项目及方法,适用于在役动力蓄电池的性能检测、安全隐患排查及状态评估 [18] - 当前新能源汽车车辆起火、抛锚事件频发,部分原因在于电池隐匿性隐患难以及时检出,且行业缺乏统一的在装车状态下的检测标准,导致售后服务效率低且存在安全隐患 [19] - 该标准是一项全新的标准,旨在统一电池在装车状态下的检测方法,提高隐患检出效率和准确率,并为二手车交易、新能源汽车保险、电池隐患排查等提供统一的检测方法支撑 [19][20] - 该标准是线上监控与评估的重要补充,对实现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0]
【行业政策】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12月15日-12月21日)
乘联分会· 2025-12-22 16:37
工信部发布第401批车辆产品及新能源车型目录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于12月15日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1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批)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四批)[1][3] - 第401批公告中,新产品涉及汽车生产企业85家、民营改装车生产企业338家、超限车生产企业7家、三轮汽车生产企业1家;变更扩展产品涉及汽车生产企业179家;参数扩展涉及汽车生产企业683家;有2家企业产品恢复生产销售;有3家企业产品被撤销[5] - 第八十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列入达标车型683款,其中节能型汽车13款(含乘用车1款),新能源汽车670款(含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69款、纯电动商用车549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30款、燃料电池商用车22款)[5] - 第二十四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共列入达标车型512款,其中新车型509款,包括纯电动汽车427款(含乘用车7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69款(含乘用车38款)、燃料电池汽车13款;另有3款燃料电池汽车为重新申报后符合要求的车型[6] 工信部要求提交2026年度积分预报告 -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于12月16日印发通知,要求各乘用车企业提交2026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预报告[7][8] - 企业需使用数据报送账号登录双积分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报告,经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章后,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上传扫描件[8][9] 工信部就多项汽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于12月16日就《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及《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外文版(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至12月23日[11][12] - 涉及汽车行业的报批标准包括:1)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M1类、N1类汽车和多用途货车,建议2027年1月1日实施[13];2) 《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发布即实施[13];3) 《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第1号修改单,发布即实施[14];4) 《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第1号修改单,主要调整安全气囊标签并增加低压蓄电池碰撞后安全要求,建议2027年1月1日实施[14][18] - 制定《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旨在规范产品设计,提升安全性能,强化乘员逃生和救援保障[15] - 修改《汽车软件升级通用技术要求》是为支撑配合政府部门对智能网联汽车软件升级的监管工作[15][16] - 制定《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是基于智能网联汽车面临复杂安全挑战,旨在建立以车端为核心的纵深防御体系[16][17] - 修改《汽车正面碰撞的乘员保护》标准是为了更新实施已超10年的旧标准,统一安全气囊标签样式,并提升低压系统蓄电池碰撞后的安全性[18][19]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82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 - 交通运输部于12月16日发布公告,公布第82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21][23] - 本批达标车型共计2309款,包括客车118款、乘用车27款、载货汽车1440款、牵引车辆418款、挂车306款;同时撤销车型47款[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