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欠税证明

搜索文档
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22:37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青岛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供稿:青岛税务 审核: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青岛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 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自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 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 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 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 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 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 准。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 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 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纳税人 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应当按月换算其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