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欠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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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人养老存的这笔钱,还可抵个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13:37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3] -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 -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4] - 缴费方式灵活,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按年度缴存,并可根据凭证类型自行选择在享受个税扣除时逐月扣除或按年度汇总扣除[3] 无欠税证明开具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记载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10] - “不存在欠税情形”指在系统中无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特定类型的应缴未缴税款,包括已申报未缴纳、延期缴纳期满未缴、税务机关查定应补未缴、核定应纳税额未缴以及其他期限内未缴的税款[10]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10][11] 社会保险费缴纳系统操作 - 三险合一工作将原工伤和失业系统的数据合并至企业社会保险费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系统[12] - 后台数据传递已将原工伤和失业系统的数据办理停保至11月,并在新系统中从12月开始重新参保[12] - 办理历史月份(如I-II月)缴费业务时,需要选择不同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12]
【实用】出口免抵退税申报有误,如何撤回?看这里!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5 19:15
出口退税申报数据错误撤回流程 - 当公司已完成出口免抵退税申报但尚未被税务机关核准时,若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以提交“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流程”进行修改[1] - 具体操作需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 → 出口退税管理 → 出口退(免)税申报 → 企业撤回申报数据申请”路径进入操作页面[2] - 在操作页面点击“新增”,在弹出的《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明细表》中,若因申报错误需撤回,则“撤回原因”应选择“申报错误申请撤回”,并如实录入原申报业务类型、所属期、批次等信息,随后点击“保存并新增”[2] - 填写并保存撤回申请后,需勾选该数据并点击“提交”,待页面显示“提交成功”即表示申请已提交完成,公司可通过“退税审核进度查询”功能跟踪审核状态[3] - 待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并完成撤回操作后,公司即可修改出口明细数据,并重新提交退税申报[3] 无欠税证明开具条件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记载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10] - “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应缴未缴的税款[10] - 具体应缴未缴税款情形包括: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但未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的应补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核定但未在期限内缴纳的应纳税额以及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10][11]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11] 社保系统数据合并与缴费操作 - “三险合一”工作是将原工伤、失业系统的数据合并到企业社会保险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系统下[14] - 后台通过数据传递已将原工伤/失业系统的数据办理停保至11月,并在新系统中从12月开始重新参保[14] - 因此,在办理缴费业务时,需要选择不同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14]
易错小贴士|新设立经营主体什么时候可以提高信用级别?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4 17:43
新设立经营主体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流程 - 新设立经营主体因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 [1][2] - 申请复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缴费信用复评(核)申请表》,税务机关将依据近12个月的信用状况确定级别,并于受理申请的次月完成复评 [2] - 具体操作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选择当前年度后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复评】进行办理 [2] 纳税缴费信用相关服务与证明 - 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开具《无欠税证明》,用于证明其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及各类应缴未缴税款的情形 [8]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8] - 公众号平台提供“易错小贴士”系列,聚焦税费实务高频误区,内容涵盖信用评价、激励措施等,例如个体工商户能否参与信用评价以及A级经营主体的激励措施 [1][4] 社会保险费缴纳系统操作问题 - 因工伤与失业保险系统数据合并至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系统,原系统数据已办理停保至11月,新系统从12月开始重新参保 [11] - 办理历史月份(如1-11月)缴费业务时,因数据停保,系统可能无法带出数据,需选择对应的原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操作 [10][11] - 对于系统操作或政策疑问,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13]
一文了解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4 14:26
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政策享受主体为销售自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 可申请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期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收入 - 不得适用即征即退规定的销售收入)× 适用税率 - 当期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 ]× 对应的退税比例 [1] - 纳税人需在销售收入中剔除不得适用即征即退政策部分后计算退税额 [1] 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条件 - 必须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规定的资源名称、产品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退税比例 [1] - 境内收购再生资源需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无法申领发票或小额零星经营的自然人需取得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 - 境外收购再生资源需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或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及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1] - 纳税人应建立再生资源收购台账,内容需包括供货方信息、资源名称、数量、价格、结算方式及凭证取得情况 [2] - 销售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3] - 销售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得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3] - 利用的危险废物需取得省级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 - 纳税人信用级别不得为C级或D级 [3] - 申请退税所属期前6个月内不得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行政处罚(特定轻微处罚除外)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被税务机关处罚,也不得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情形 [3]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 - 该机制适用于跨省设立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核心原则为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7][9] - 第一步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所有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7] - 第二步将应纳税额的50%在总机构所在地预缴,其余50%按各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因素比例分摊,并在各自所在地就地预缴 [8] - 第三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年度税款,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多退少补 [8] - 该机制的核心价值是确保税收在机构所在地间公平分配,操作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管理办法 [9] 无欠税证明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依申请开具的、表明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11] - “不存在欠税情形”指无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特定应缴未缴税款,包括已申报未缴纳、延期缴纳期满未缴纳、检查已定未补缴、核定应纳税额未缴纳等情形 [11]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该证明 [11]
企业所得税投资收益怎么填?一图带你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3 09:43
企业所得税优惠附报事项 - 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涉及“附报事项”的填写,具体填报方式需参考官方指引 [3] - 研发项目即使失败,其研发费用仍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3] -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职工薪酬”栏次的填写方法有特定要求 [3] 无欠税证明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根据系统记载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证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文件 [7] - “不存在欠税情形”指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无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特定类型的应缴未缴税款 [7] - 特定应缴未缴税款类型包括:申报后未按期缴纳、延期缴纳期满后未缴纳、税务机关查定应补税额后未缴纳、核定应纳税额后未按期缴纳以及其他未按期缴纳的税款 [7]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7]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政策适用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1] - 在此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11] - 购进时点的确认原则为:以货币形式购进(非分期或赊销)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 [11]
单位社保费申报记录怎么查?怎么打印?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2 22:35
社保费申报查询与打印操作指南 - 文章核心为系统梳理社保费申报缴纳常见问题,旨在提供准确、实用、及时的政策解读与操作指引,以帮助企业熟悉流程、掌握操作要领 [1] - 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打印单位社保费申报明细时,需登录后进入“社保业务”模块,通过“查询统计”下的“单位社保费申报查询及打印”功能,选择费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等条件进行查询,查询后可下载打印汇总信息或导出明细信息 [2][4][5] - 对于已申报并完成缴费的记录,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已缴费职工明细查询及打印”功能进行查询打印,需注意按月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时间必须在同一个月 [6][7][8] - 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打印时,可登录后在“功能菜单”选择“社保费申报”下的“申报记录”或直接进入“证明打印”模块,根据需要选择状态、申报日期等条件查询,并可查看或打印申报明细 [8][10][13] - 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中,若申报状态为“申报失败”,可点击该字样查看具体失败原因 [12] - 对于数据来源为“税务生成”的申报记录,在查看申报明细时,点击“缴费人数”可查看职工缴费明细 [14] - 此外,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还可通过“查询统计”下的“社保费申报明细查询”功能,输入条件查询并导出职工申报明细 [15] 无欠税证明开具条件 - 《无欠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21] - “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应缴未缴的税款,具体包括办理纳税申报后未在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税款期限已满仍未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检查后已查定的应补税额未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核定应纳税额后未在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以及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21][22] -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22] 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4][25] - 企业需依据设备、器具的购进时点确定是否可享受优惠,购进时点确认原则为: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25] - 该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26][27]
开具数电发票频繁扫脸认证?扫脸时长这样设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9 09:05
数电发票扫脸认证效率优化 - 电子税务局提供扫脸认证时长设置功能 允许调整身份认证时间间隔以提高开票效率 [1] - 仅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具备操作权限 办税人员和开票人员无权设置 [2] - 系统基于企业办税情况 纳税缴费信用和风险等级智能计算扫脸时长上限 [2] 电子税务局功能操作指南 - 操作路径为【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蓝字发票开具】-【扫脸认证时长设置】 [1] - 提供多达48项功能指引 涵盖社保费申报 发票勾选 税种认定 跨区迁移等高频业务 [2][3][4] - 包含App端操作指南 如自然人代开发票 个体工商户社保缴纳及不动产租赁发票代开 [3][4] 涉税证明办理规范 - 开具无欠税证明时 已实名认证纳税人仅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10] - 未实名认证单位需提供登记证照副本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10] - 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委托办理时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11] 水资源税政策解读 - 针对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旨在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12] - 通过税收杠杆作用推动节水意识和绿色发展 [12] - 申报过程中存在五个常见误区 需扫码查看详细解读 [12]
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22:3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层面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且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 -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授权将税收扣减限额标准上浮至每户每年24000元执行时间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 - 政策执行细则明确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扣减限额的则以扣减限额为限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需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8] 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将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11]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在线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