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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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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否计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5 08:24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来源 天津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制作: 天津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天津税务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业务概述 纳税信用复核 是指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 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 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展年度评价时进行审核 调整,并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纳税信用复评 是指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 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填写 《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功能路径 【我要办税】 -【纳税信用】 -【纳税信用管理】 场層办球 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出的"纳税信用管理" 进入 操作步骤 01 纳税信用复核 第一步 进入纳税信用管理页面,系统展示当前年度纳税信用 评价情况。对于符合复核条件的, 可点击右上角【申 请调整 】按钮。 者多 ...
【关注】新设立纳税人常见纳税信用误区→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31 08:46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4年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 发〔2024〕19号),为助力新设立经营主 体尽早提升信用级别,纳入纳税信用管理已 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而未参加 年度评价的纳税人可申请纳税信用复评,税 务机关在次月依据其近12个月的纳税信用 状况确定其信用级别。 URKE 申请新设立纳税人复评时,如果对当前 评价结果有异议,可以同时对相关指标发起 复评 新设立纳税人复评不可与其他复评原因 同时发起申请。如果对当前评价结果有异议 可以先对相关指标发起复评,再申请新设立 纳税人复评。 误区 主管税务机关会在新设立纳税人复评受 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 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三条,因距首次在 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 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可在纳入纳税缴费信 用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主管税务机 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25年第12号)第三条,本办法(纳税缴 费信用管理办法) 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 认、身份信息报告,从 ...
收藏!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一图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0 17:15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可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1] - 不予评价情形包括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被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尚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尚未结案 [1][2]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补评自愿参与评价且存续期间不得转为不参评 [2]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2] - 补评申请可在评价结果公布后的任意时间提出但复评仅限当年内 [2] 纳税信用复评 - 纳税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申请复评 [4] - 复评受理时限为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4] -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满12个月但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评的纳税人也可申请复评税务机关将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 [4] 纳税信用修复 - 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申请信用修复 [4] - 可修复情形包括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等事项已补办、D级纳税人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满60日、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等 [4] - 破产企业在重整或和解程序中依法缴纳税款并纠正失信行为可修复信用 [4]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连续12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且符合条件可修复D级 [4] - D级纳税人直接责任人员关联企业连续6个月无新增失信记录可修复信用 [4]
一文读懂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4 08:33
纳税信用补评 - 纳税人不予评价情形解除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可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2] - 三种不予评价情形解除后可申请补评:税收违法立案未结案、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结案 [2][4]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通过补评自愿参与评价且一般不得再转为不参评 [5]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参与纳税信用评价 [5] 纳税信用复评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纳税人可在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内申请复评 受理时限为结果发布日至当年12月31日 [6][7] - 已满12个月但因不满评价年度未参评的纳税人可申请复评 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 [8] 纳税信用修复 - 纳税人发生失信行为后主动纠正并消除影响可申请信用修复 [9] - 八种可修复情形包括:逾期申报/缴税已补办 D级纳税人按期足额补缴 解除非正常户状态 破产企业依法缴纳税费等 [10][11] - 修复前提是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 有异议需先进行复评 [11] 纳税信用复核 - 对指标评价有异议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提出复核 [12] - 例如2024年度评价指标有异议可在2025年3月申请复核 [14]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发布!如何查询和修复?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23 18:17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 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公布,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直接查看当前评价结果 [3][4] - 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查询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或直接搜索"纳税信用管理"进入 [6][7] - 查询时可选择相应年度查看结果和指标详情 [7] 纳税信用复评机制 - 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评,受理时限为评价结果发布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8] - 新设立企业若纳入纳税信用管理满12个月但不满一个评价年度,可申请新设立纳税人纳税信用复评 [9] - 复评申请路径:在【纳税信用管理】页面点击【申请调整】-【申请复评】-填写表单并提交 [10] 纳税信用修复规则 - 企业发生失信行为后若主动纠正并消除不良影响,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信用修复 [10] - 信用修复前提是企业对年度评价结果无异议,存在异议需先完成复评流程 [12] 注:文档中未涉及具体行业或公司财务数据,仅包含纳税信用管理流程性内容
【温馨提醒】2024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已公布,教您如何便捷查看→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5 09:07
纳税信用评价查询与调整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在企业名称旁直接查看当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3] - 详细结果和指标明细可通过【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管理】路径查询 选择相应年度即可获取完整评价数据 [3] 纳税信用补评申请 - 不予评价情形解除后 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纳税信用评价 [4]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通过补评申请参与信用评价后 存续期间不得再转为不参评 [5] -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可自愿申请补评 参与后适用统一信用管理规定 [5] 纳税信用复评机制 -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时 纳税人可申请复评以纠正指标扣分或判级错误 [5] - 复评申请需在【纳税信用管理】页面点击【申请调整】 填写表单后提交 [8] 纳税信用修复政策 - 2019年第37号公告明确 企业纳税人可通过信用承诺或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修复信用 [6] - 2021年第31号公告进一步扩展了可申请信用修复的具体情形 [6]
【椰税漫漫谈】这份纳税信用级别通关宝典请查收!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2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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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纳税信用复评?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5-12 08:35
纳税信用复评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选择需要复评的年份并点击"申请调整" [4] - 选择"申请复评"并确认操作 系统会提示可办理事项为信用复评 [4] - 填写复评原因说明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确认后提交申请 [6] - 通过办税进度查询功能可跟踪申请处理状态 [6] 纳税信用级别查询方法 - 电子税务局提供信用管理功能 可查看当前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8][9] - 支持切换不同评价年度以查询历史信用记录 [10] - 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个等级 依据2014年和2018年税务公告设定 [8] 系统功能说明 - 对于已存在评定结果的企业 系统区分复评和修复两种办理类型 [4] - 未产生评价结果或未采集到扣分情形的年度无法办理信用修复 [4] - 操作界面会明确显示当前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状态 [9]
注意!别让这些行为毁了您的纳税信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4-27 23:44
纳税信用评级管理 - 发票损毁或遗失将影响纳税信用评级 [5] -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登记及账簿保管的行为包括:未保管账簿/凭证、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未设置或违规设置账簿等 [5] - 严重失信行为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包括:偷税金额超1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虚开发票、暴力抗税、虚假申报税收优惠、骗取出口退税等10类行为 [6] 纳税信用补评机制 - 可申请补评的情形包括:税收违法案件未结案、被审计/财政部门查出税收违法行为未办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未完结 [8] - 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可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参评后存续期间适用统一信用管理规定 [9][10] - 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参照企业标准参与信用评价,或沿用原评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留抵退税 [11] 纳税信用复评与修复 - 纳税人对评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结果确定当年内申请复评 [12] - 信用修复适用情形包括:补办逾期申报/缴税、D级纳税人60日内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破产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等6类 [13] 关联交易文档要求 - 需准备主体文档的企业标准: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10亿元,或所属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且存在跨境交易 [20][21] - 主体文档内容需涵盖集团组织架构、业务概况、无形资产、融资活动、财务与税务状况5类信息 [22] - 跨税务机关管辖的企业集团可任选主管机关提交主体文档,其他成员企业可免重复提交 [2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