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表决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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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四方: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红四方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0 19:1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会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等四大证券报及经济参考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召开公告 [1]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东会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 由陈勇主持 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平台进行 具体时段为交易系统9:15-9:25/9:30-11:30/13:00-15:00 互联网平台9:15-15:00 [2] 参会人员构成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名 代表1.95亿股 占总表决权股份75% [2] - 网络投票股东286名 代表105.74万股 占总表决权股份0.4066% [2] - 合计288名股东参与 代表1.9606亿股 占总表决权股份75.4066%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聘请律师列席会议 [3] 表决结果分析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获1.9592亿股同意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99.7020% [4] - 非独立董事选举中 陈勇获1.9547亿票(99.7020%) 陈国庆获1.9547亿票(99.7028%) 罗斌获1.9546亿票(99.6977%) 王吉锁获1.9547亿票(99.6987%) 沈项明获1.9553亿票(99.7291%) [4] - 独立董事选举中 马友华获1.9547亿票(99.6984%) 夏旭东获1.9551亿票(99.7190%) 魏珠宝获1.9547亿票(99.7006%) [4][5] 法律程序有效性 - 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并当场公布结果 网络投票数据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 [3]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人资格、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