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询价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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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7 00:21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 中信证券受龙芯中科股东北京天童芯正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天童芯国科技发展中心、北京天童芯源投资管理中心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1] 参与询价转让股东资格核查 北京天童芯正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于2016年8月5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白家疃尚峰园1号楼1层102,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 [2] - 为合法存续的合伙企业,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等终止情形 [2] - 未违反股份减持规定或承诺,为龙芯中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3][4] - 拟转让股份为首发前股份,无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4] - 非国有企业,不涉及国有资产管理违规,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 [4] 北京天童芯国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于2019年9月9日,注册地址与天童芯正相同,经营范围类似 [4] - 合法存续,无终止情形,未违反减持规定或承诺 [4] - 为龙芯中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转让股份无权利受限 [4][5] - 非国有企业,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 [5] 北京天童芯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成立于2016年5月24日,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5][6] - 合法存续,无终止情形,未违反减持规定或承诺 [6] - 为龙芯中科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转让股份无权利受限 [6][7] - 非国有企业,已履行必要审议或审批程序 [7] 询价转让合规性核查 - 龙芯中科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净利润的30% [8]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财报每股净资产及首发价格 [8] - 不涉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前的窗口期限制 [9] - 公司确认无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不违反窗口期规定 [9] 核查结论 - 出让方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法规要求,无禁止性情形 [10]
利扬芯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0 18:50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 国泰海通证券受利扬芯片股东黄兴、海南扬致、海南扬宏、黄主、谢春兰委托,组织实施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询价转让 [1] - 本次转让依据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定及《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2025年3月修订)》开展 [1] 股东资格核查情况 自然人股东核查 - 黄兴(身份证3505211968******97)持有首发前股份且无权利受限情形,需遵守窗口期规定 [2][9] - 黄主(身份证3505211975******57)与实控人黄江为一致行动人,持股状态合规 [7][9] - 谢春兰(身份证4425251969******25)持股无质押冻结,需遵守减持窗口期限制 [7][8] 机构股东核查 - 海南扬致(统一代码91441900MA4ULEHN0J)为员工持股平台,存续状态合法,已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3][4][5] - 海南扬宏(统一代码91441900MA4ULCJQ22)系实控人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股份无权利瑕疵 [5][6][7] 合规性核查要点 - 利扬芯片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达净利润30%以上,满足减持条件 [9] - 公司股价持续高于发行价及每股净资产,符合减持价格要求 [9] - 2024年报及2025一季报已披露,当前不处于重大信息敏感期 [10] - 公司确认无未披露重大事项影响股价,转让时机符合窗口期规定 [10] 最终核查结论 - 所有出让方资格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要求,无质押冻结等禁止性情形 [11] - 转让程序已履行必要审批,不存在违反减持承诺或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11]
伟创电气: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6 20:18
本次询价转让的委托 - 国泰海通证券受伟创电气股东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1] 出让方资格核查情况 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1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主营业务包括技术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等 [2] - 公司为伟创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本次询价转让方式减持间接持有的股份 [3] - 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无质押或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4] - 公司已完成必要的审议或审批程序 [4] 南通金皓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成立于2017年1月19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主要从事创业投资和工控行业投资 [4] - 为伟创电气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员工持股平台 [5] - 拟转让股份为无权利限制的首发前股份 [5] - 已完成必要的审议或审批程序 [5] 南通金至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成立于2017年1月22日,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主要从事创业投资和工控行业投资 [5] - 为伟创电气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及员工持股平台 [6] - 拟转让股份为无权利限制的首发前股份 [6] - 已完成必要的审议或审批程序 [6] 询价转让合规性核查 - 伟创电气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8] - 公司股票价格在最近20个交易日内均高于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和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8] - 本次转让不涉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公告前的窗口期限制 [9] - 公司确认不存在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正在发生或决策中 [9]
必易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5 18:17
关于必易微电子股东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意见 核心观点 - 中信证券受必易微股东苑成军委托 组织实施首发前股份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询价转让 并对其股东资格进行合规核查 [1] - 核查确认苑成军符合科创板相关法规要求 拟转让股份无权利限制 且未违反减持规定及承诺 [2] 股东资格核查情况 - **主体资格**:苑成军为中国籍自然人 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无境外居留权 [2] - **合规性**: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上交所减持监管指引 股份未被质押或冻结 [2] - **程序履行**:已出具资格承诺函 中信证券通过访谈 文件核查及公开信息检索完成验证 [1][2] 法规依据 - 本次核查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2025年修订版规则 [1] - 重点排除指引第十一条列明的六类禁止性情形 包括减持违规 股份受限及国资管理问题等 [2] 操作流程 - 中信证券作为受托方 全程组织询价转让 包括资格核查 文件收集及监管沟通 [1] - 核查手段涵盖承诺函签署 访谈记录及公开信息比对 确保程序合规性 [1][2]
同益中: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9:25
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 中金公司受国家产业投资基金委托组织实施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1] - 本次转让依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规执行 [1] 出让方资格核查情况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成立于2018年12月24日营业期限至2028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路135号 [2] - 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 [2] - 出让方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破产等终止情形 [2] - 国家产业投资基金为同益中持股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3] - 拟转让股份属于首发前股份未质押或司法冻结 [5] - 转让已履行必要审议程序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5][7] 核查结论 - 中金公司确认国家产业投资基金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全部资格要求 [5][6][7] - 出让方不存在股份减持违规权利受限或程序瑕疵等禁止性情形 [5][6][7]
智明达: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1 20:35
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 中金公司受智明达股东王勇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1] - 本次转让依据科创板相关监管规定包括《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 [1] 出让方资格核查情况 - 王勇为智明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超5%需遵守窗口期规定 [2] - 拟转让股份属首发前股份且无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 [2] - 智明达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超年均净利润30%且股价均高于发行价及净资产 [3][4] - 智明达2024年报及2025一季报已披露,当前无重大事件影响股价 [4] 核查结论 - 中金公司确认王勇符合所有参与询价转让的资格条件 [5][6] - 出让方不存在《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列明的11项禁止性情形 [5]
宇信科技: 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20:37
询价转让定价 - 初步确定的转让价格为18.28元/股 [1][2] - 价格根据2025年5月28日询价申购情况确定 [2] 机构投资者参与情况 - 参与询价转让报价的机构投资者共18家 [1] - 机构类型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等 [1] - 合计有效认购股份数量为12,680,000股 [1] - 有效认购倍数为1.20倍 [1] 转让股份情况 - 拟转让股份获全额认购 [1] - 初步确定受让方为18名机构投资者 [1] - 拟受让股份总数为10,560,855股 [1] 转让方式与限制 -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 [2] - 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 - 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 - 本次询价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 - 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
聚辰股份:股东亦鼎投资拟询价转让2.40%股份
快讯· 2025-05-26 20:16
股东减持 - 股东亦鼎投资拟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40% [1] - 出让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1] - 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 [1] - 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1] 受让方要求 - 受让方需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1] - 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可参与受让 [1] -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可参与受让 [1]
杭华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1 21:18
询价转让委托及核查情况 - 中金公司受杭州协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委托组织实施杭华股份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 [1] - 核查依据包括《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减持指引》《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2025年3月修订版法规 [1] 转让方协丰投资资格核查 - 协丰投资成立于2013年8月22日 注册资本3085.0156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朱柏冬 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2] - 协丰投资与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为杭华股份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双方保持行动一致 [3] - 拟转让股份属首发前股份 未质押或司法冻结 且已完成必要审议程序 [3] 杭华股份合规性核查 -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年均净利润30% [4] - 最近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复权后)均高于最近年报每股净资产及IPO发行价 [4] 核查结论 - 中金公司确认协丰投资符合《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全部资格要求 无任何禁止性情形 [4][5]
纳芯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37
询价转让委托 - 中信证券受纳芯微三家股东委托组织实施首发前股份询价转让 [1] - 出让方包括苏州纳芯壹号、贰号、叁号三家有限合伙企业 [1] - 核查依据包括科创板监管办法、上市规则及询价转让指引等法规 [1] 股东资格核查 - 三家合伙企业均成立于2020年9月,注册于苏州工业园区人工智能产业园 [2][4][5] - 经营范围涵盖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及技术服务等业务 [2][4][5] - 核查确认三家合伙企业均为合法存续主体,无解散或破产情形 [2][4][5] 股份合规性 - 拟转让股份均为首发前股份,无质押或司法冻结限制 [3][4][5] - 三家合伙企业均未违反减持规定及承诺 [3][4][5] - 转让方为纳芯微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3][4][5] 监管条件满足 - 纳芯微最近3年累计现金分红超年均净利润30% [7] - 股价持续高于发行价及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7] - 询价转让避开财报公告窗口期(2024年报已4月10日披露) [8] 程序完备性 - 转让已履行必要审议审批程序 [3][4][5] - 确认无重大事件影响股价的情形存在 [8] - 核查通过工商文件、公开信息及企业访谈完成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