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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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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收到的稿费,这样缴税!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8 20:50
个人所得税不同所得项目的判定 - 核心观点:个人所得的性质判定取决于其身份、行为性质及权利转移情况,需依据具体政策进行准确归类申报[4][5] -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合并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4] - 非专业人员(如财务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4] - 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如作家出版小说收入10万元),属于“稿酬所得”[5] - 个人提供著作权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如编剧获得一次性剧本使用费10万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 - 因任职受雇取得的报酬(如公司文案专员每月报酬1万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5] - 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如自由职业者单次获得报酬500元),属于“劳务报酬所得”[5] 资源税计税依据 - 核心观点: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计税依据,均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确定[15][17] -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15] - 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产品,或以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免征增值税的非应税产品,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17] - 计算资源税时,准予扣除的运杂费用和准予扣减的外购应税产品购进金额,均不含增值税税额[17] 其他税务管理事项 - 在1-11月和12月于不同经办机构分开办理社保缴费,不影响相关待遇享受,仅管理机构发生变动[11]
工资、薪金所得VS劳务报酬所得,一图带您理清楚!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05 09:54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辨析 -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源于在各类组织中任职受雇,存在雇佣关系[3] -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独立从事技艺或提供劳务所得,不存在雇佣关系[3] - 两者均属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范畴,需在年度终了后与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计税,适用3%至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式 - 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累计减除费用标准为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3] - 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800元,超过4000元时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3] 个人销售二手车的税务处理 - 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属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10] - 个人销售二手车属于财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比例税率[13][14] - 个人销售二手车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目前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16] 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 -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范围包括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及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产品,但不包括蔬菜罐头[19] - 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时,必须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20]
税收名词——劳务报酬所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12 08:43
劳务报酬所得定义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 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区别 -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3] -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后者不存在这种关系 [3] 劳务报酬所得年度汇算 - 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属于应当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应在取得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将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并入综合所得 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再减去已预缴税额 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4]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计算 - 计算公式为: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5] -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5]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次数规定 -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 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6] -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 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6]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 [6] -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