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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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者找人“顶包”并拒绝返还道交救助金
人民网· 2025-11-01 09:01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尹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事故,事发后为逃避 责任找人冒名顶替、逃逸,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其作为实际侵权方应向张某赔偿医 疗费损失。尹某在申请医疗费基金救助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已向张某垫付医疗费,为 保证救助基金的良性运行,尹某应返还垫付的医疗费45253.77元。因保险公司已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支 付医疗费18000元,已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和法律义务,不应承担返还救助基金的法律责任。综上,法院 判决尹某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返还45253.77元医疗费。宣判后,各方均未上诉,该判决 现已生效。(张凌) 交通事故发生后,一些本应依法担责的人为逃避处罚自作聪明地找人"顶包"。殊不知,这种行为不 仅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商业险理赔,反而可能将"帮忙"者一并拖入犯罪的深渊。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 合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认定无需承担商业险理赔责任的保险公司因已在交强险赔偿限额 内支付医疗费,不承担返还救助基金的法律责任,判决肇事者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人返还 垫付的医疗费45253.77元。 2021年12月11日17时许,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中国新闻网· 2025-10-30 12:2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最高法官方微信消息,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个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典型案例。案例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注重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充分救济。近年来,我国非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电动自行车以其轻 便、快捷、自由度高的优势,逐渐成为人们的重要出行选择。电动自行车在便利人们出行的同时,与机 动车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有些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案例3中,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过错造成机 动车驾驶人人身损害,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行为人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及双方交通工具的危险程度、避险 能力等,确定电动自行车一方应承担的责任,既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充分救济,又有利于引导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强化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路救基金)系为保障 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而在特定情形下为受害人提供及时救助。案例5中,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 责任纠纷案件中,对垫付抢救费用的路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的追偿请求依法一并处理,有利于保障路救 基金充足及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救济功能,也有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二是依法合理认定各方 ...
交强险服务升级如何利好车主
人民日报· 2025-09-30 06:30
在交强险经营情况中,还有个数字十分打眼——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取11亿元。据了 解,这项基金为不少交通事故受害者"雪中送炭"。 去年11月,河北邯郸涉县一辆大货车倒车时撞伤张女士。张女士伤情严重,需要高额抢救治疗费用,家 人很难筹集。事故处理民警立即联系救助基金邯郸服务站,办理救助申请。救助基金为张女士垫付了部 分抢救费用,保障后续治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通过从交强险保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等渠道筹集,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 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救助基金可按相关规定垫付抢救 费用,事故责任确定后开展追偿工作。 近年来,保险行业在参与救助基金管理方面落实多项创新举措。在湖南,人保财险与当地交警部门建 立"24小时响应、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警保医联动",第一时间掌握伤员伤情,主动告知救助基 金垫付服务,通过简化流程、精简材料等应急机制快速进行费用垫付;在江苏,紫金财险开发优化道路 救援服务小程序,实现"一键申请",开展救助基金与交强险限额医疗费用合并垫付试点,切实提高事故 伤员救治时效;在辽宁,平安财险打通绿色通道,实现当事人、交警、医院全部在 ...
交通事故死亡率从5.24%降至2.44% 山西是如何做到的
经济观察网· 2025-07-22 11:00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创新模式 - 山西省在全国率先将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纳入救助范围,实现"无差别救助",25%的救助对象为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事故伤员 [1][2] - 交通事故伤员死亡率从改革初期的5.24%降至2.44%,成效显著 [2] - 建立"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绿色通道,年均救助4000余次,案例包括垫付21.72万元抢救费及电动车事故伤者救治 [1][2] 政策与机制创新 - 2018年修订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首创7日全额预担保救治模式,覆盖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伤员 [3] - 建立警医联动救援机制,推行"零跑腿"服务模式,关键环节实现快速响应 [3]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国寿财险作为管理人,形成"申请—审核—垫付—追偿"全流程闭环管理 [5][7] 基金运营数据 - 年交强险计提约7500万元,年均使用量1.5亿元,2024年追偿7535万元,追偿率超50% [3] - 国寿财险累计救助2.3万个家庭,垫付7.16亿元,与173家医院建立"绿色通道" [7] - 创新"掌上救助"系统和"慧缴费"线上还款工具,打造"30分钟"急救圈 [7] 全国性制度背景 - 2010年五部委联合发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021年修订扩大救助对象范围至本车人员及被保险人 [4][5] - 山西省2012年出台地方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5] - 交强险制度需与救助基金协同,部分地区曾因基金缺位导致理赔争议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