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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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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09.81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新浪财经· 2026-02-26 13:33
核心处罚事件概述 - 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6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9.81万元[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吉银罚决字(2026)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6日[2][4] - 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2026年2月24日至2031年2月23日[2][4] 具体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1][2][3][4]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1][2][3][4] - 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1][2][3][4]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1][2][3][4] - 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1][2][3][4] - 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1][2][3][4] 监管机构与处罚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市分行[1][2][3][4] - 处罚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监管规定,涉及金融统计、反假货币、财政存款管理、征信管理、反洗钱客户尽职调查及可疑交易报告等多个领域[1][2][3][4]
建设银行滨州分行被罚63.29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 2026-02-14 16:25
处罚事件概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因多项违规行为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的行政处罚 [1][2][3] - 处罚内容包括警告、罚款63.29万元以及没收违法所得387.33元 [1][2][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滨银罚决字〔2026〕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2月5日 [2][3] 具体违规行为类型 - 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1][2][3] - 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1][2][3] - 违反人民币流通管理规定 [1][2][3] - 占压财政资金 [1][2][3] - 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1][2][3] - 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1][2][3] 处罚执行与公示信息 - 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滨州市分行 [2][3] - 该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2][3]
江西赣昌农商银行被罚258.52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
新浪财经· 2026-01-23 20:28
核心处罚事件 - 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6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258.52万元人民币 [1][2] -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赣银罚决字〔2026〕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至2029年1月22日 [2][4] 公司具体违法违规行为 - 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1][2] - 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 [1][2] - 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 [1][2] - 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1][2] - 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 [1][2] - 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1][2] 相关责任人处罚 - 蔡某红(江西赣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因对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以罚款1万元人民币 [1][3] - 对蔡某红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赣银罚决字〔2026〕2号,处罚决定日期同为2026年1月19日 [2][4]
【监管处罚】江苏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工商银行宝应支行和苏州吴中支行分别被罚30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15 22:14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2026年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工商银行两家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 [1][2] - 工商银行宝应支行因“存款和贷款业务未严格分离”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时任行长助理郭伟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人民币 [1][2][3][4] - 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因“收取不合理费用”被罚款30万元人民币,副行长陈家玮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人民币 [1][2][3][4]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工商银行宝应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存款和贷款业务未严格分离” [1][2][3][4] - 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收取不合理费用” [1][2][3][4] 行政处罚内容 - 对工商银行宝应支行的行政处罚是“罚款30万元” [1][2][3][4] - 对工商银行宝应支行相关责任人郭伟的行政处罚是“警告并罚款6万元” [1][2][3][4] - 对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的行政处罚是“罚款30万元” [1][2][3][4] - 对工商银行苏州吴中支行相关责任人陈家玮的行政处罚是“警告并罚款6万元” [1][2][3][4]
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2.11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等
新浪财经· 2026-01-07 21:50
监管处罚事件 - 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的行政处罚 [1][3] - 行政处罚的具体内容包括警告,并处22.11万元人民币罚款 [1][3]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甘银罚决字 ( 2025 ) 22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30日 [3][5] 处罚机构与公示信息 - 本次行政处罚的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3][5] - 相关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期限为三年 [3][5]
罚款26.41亿元!2025年银行及从业人员收到超6500张罚单
中国经营报· 2026-01-04 22:19
罚单数量与结构 - 2025年针对银行机构及从业人员共开出罚单6521张 较2024年减少0.81% [1] - 其中机构罚单2588张 个人罚单3933张 [1] - 受罚银行共1094家 较2024年增加25家 [1] 罚没金额 - 2025年罚没总金额为26.41亿元 较2024年大幅增加44.95% [1] - 机构罚没金额为25.75亿元 个人罚没金额为0.67亿元 [1] 监管处罚特点 - 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双罚制” 依法追究相关违法机构和个人的责任 [1] - 在机构罚单中 罚款是最常见的处罚类型 [1] - 在个人罚单中 警告是最常见的处罚类型 [1]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违规被罚190万 贷款管理不到位等
中国经济网· 2025-12-29 15:48
行政处罚核心事实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员工与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涉企收费管理不到位等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湖南金融监管局处以罚款19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757.58元 [1] - 相关责任人员龚清、郭欣、李劼、赵宇军、廖涛涛、杨小翔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1] 监管处罚详情 - 行政处罚决定由湖南金融监管局作出 [1] - 处罚对象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及相关责任人 [1]
成都银行及15家分支行总计被罚725万元:对相关贷款、存款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等
新浪财经· 2025-12-08 10:23
监管处罚概述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对相关贷款、存款、贴现、票据业务管理不审慎等,被四川金融监管局处以罚款90万元 [1][2] - 成都银行旗下15家分支行(绵阳分行、眉山分行、天府新区分行、简阳支行、崇州支行、温江支行、彭州支行、青羊支行、都江堰支行、锦江支行、金牛支行、大邑支行、琴台支行、成华支行、双流支行)因相同原因被处以罚款合计635万元 [1][2] - 孙洵、艾志伟、袁勇、严勇军、李丹、刘峰、向蕾、雷建华、杨毅、邱黎源、蒋瑛、樊蕊、杨琼等13名相关责任人因对相关业务管理不审慎,被警告并处以罚款合计73万元 [1][2] 处罚金额明细 - 本次行政处罚涉及的总罚款金额为798万元,其中对机构罚款725万元,对个人罚款73万元 [1][2] - 对成都银行总行的罚款为90万元 [1][2] - 对15家分支行的罚款合计为635万元 [1][2] - 对13名责任人的罚款合计为73万元 [1][2] 违规行为与处罚机构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贷款、存款、贴现、票据业务的管理不审慎 [1][2] - 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为四川省金融监管局 [2][3]
农业银行贵港分行因账户管理、客户身份识别违规被罚28.9万元
犀牛财经· 2025-12-02 14:02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受到警告并处以28.9万元罚款[1] - 该分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许某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4万元罚款[1] - 该分行个人金融部员工梁某春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4万元罚款[1]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08.76亿元,同比增长1.97%[3]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208.59亿元,同比增长3.03%[3]
深圳金融监管局月内开三张罚单!一银行被罚超300万
南方都市报· 2025-11-14 17:28
深圳金融监管局处罚行动概述 - 深圳金融监管局于2023年11月对三家金融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连续开出三张罚单 [1] - 处罚涉及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1][3][6] 中国信保深圳分公司处罚详情 - 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承保风险管控不到位被处罚 [1] - 行政处罚内容包括对机构给予警告并罚款11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吴晶敏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1][2] - 公司全称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主要服务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等 [3]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处罚详情 - 深圳分行因贴现资金回流至出票人用于存单质押再开票以及虚增存款被处罚,对机构罚款60万元,对责任人吴志虹给予警告 [3][4] - 此次为该分行2023年并非首次被罚,此前在9月8日因违规转让信贷资产被罚款35万元,责任人黄亮被警告 [4][5] - 2023年7月,广东华兴银行总行因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等违法事实,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没151.02万元 [5] - 深圳分行成立于2013年1月,所属行业为货币金融服务 [5]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处罚详情 - 深圳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高额罚款 [6][7] - 行政处罚包括对机构罚款330万元,并对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其中对李泽锐、余彦森警告,对江琴等6人分别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王靖警告并罚款6万元 [6][7] -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是其在华南地区设立的第一家分行,于2010年4月8日正式开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