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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岛封关正式启动,这些词要读懂
新华社· 2025-12-18 10:12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的核心政策与影响 - 海南自由贸易港于12月18日正式启动全岛封关运作 此举旨在推进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 并对人员往来、居民生活就业及企业投资兴业产生深远影响 [1] 监管框架与通关便利 - 全岛封关后 海南与境外之间称为“一线” 货物进出将更自由便利 海南与内地之间称为“二线” 主要管住从“一线”进入海南的货物的税和证 [3] - 海关在“二线”监管推出“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便利措施 企业可在货物实际出岛后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有效为企业减负 [5] - 通过实现海关、缉私、港口等多部门信息即时共享 “无感通关”的便捷场景已然显现 [8][9] 税收优惠政策 - 封关运作前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清单包含1900多个税目商品 封关后 “零关税”商品税目大幅扩大至6600多个税目 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重从21%提高至74% [13][14] - 实施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核心人才均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19] - 通过取消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收入占比限制、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允许海南自产货物价值计入增值部分等举措 进一步降低企业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门槛 有利于带动海南加工业转型升级 [11] 消费与人员流动便利 - 岛内居民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 可全年不限次购买包括化妆品、香水、服装、箱包在内的15类“即购即提”商品 [16][17] - 全岛封关后 叠加全国适用的免签政策 共有86国人员可以个人免签形式进入海南 为岛内居民提供更多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机会 使百姓工作生活更加便利多元 [22][23] 投资与产业机遇 - 2020年以来 海南新设外资企业超过9600家 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 [26] - 随着全岛封关运作 海南作为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作用将更加凸显 [25][26]
这些“关键词”,带你读懂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
新华财经· 2025-12-18 09:31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的核心机制与监管框架 - 全岛封关后,海南与境外之间称为“一线”,货物进出将更自由便利 [3] - 海南与内地之间称为“二线”,“二线”主要管住从“一线”放开货物的税和证 [3] - 在“二线”监管上,海关推出“分批出岛、集中申报”便利措施,企业可在货物实际出岛后集中办理报关手续,有效为企业减负 [5] 关税政策与贸易便利化升级 - 封关运作前,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清单包含1900多个税目商品 [13] - 封关后,“零关税”商品税目大幅扩大至6600多个税目,占全部商品税目的比重从21%提高至74% [13] - 实施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通过取消享惠企业鼓励类产业主营收入占比限制、扩大进口料件范围、允许海南自产货物价值计入增值部分等举措,进一步降低企业享惠门槛,有利于带动海南加工业转型升级 [11] 通关便利与消费政策创新 - 通过海关、缉私、港口等多部门信息即时共享,实现“无感通关”的便捷场景 [8][9] - 针对岛内居民推出“即购即提”政策,一个自然年度内有离岛记录的居民,可全年不限次购买包括化妆品、香水、服装、箱包在内的15类商品 [15][16] 税收优惠与人才吸引政策 - 出台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双15%”优惠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核心人才均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 [18] 国际交流与投资吸引力提升 - 全岛封关后,叠加全国适用的免签政策,共有86国人员可以个人免签形式进入海南,百姓工作生活将更加便利多元 [22] - 2020年以来,海南新设外资企业超过9600家,超过170个国家和地区在琼投资 [25] - 随着全岛封关运作,海南作为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总部基地作用将更加凸显 [24][25]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管理新规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1 15:44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口海关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管理规定》[1] - 该规定适用于经"二线口岸"进入中国关境内其他地区的特定货物[1] 适用货物范围 -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适用该通关模式[1] - 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适用该通关模式[1] - 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适用该通关模式[1] 通关模式定义 - 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实际出岛手续[1] - 企业可在规定期限内向海关集中办理报关手续[1]
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 实行“分批出岛、集中申报”
中国新闻网· 2025-09-21 14:35
政策内容 - 海南自贸港实施"分批出岛、集中申报"通关模式 自封关运作之日起生效 适用于零关税货物 加工增值免关税保税货物及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1] - 企业可先分批办理货物实际出岛手续 再于次月25日前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或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2] - 高级认证企业及"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 需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1][2] 操作规范 - 分批出岛时企业需如实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 涉及许可证管理的货物需在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证件[2] - 集中申报时需归并自然月内申报数据 填报集报账册清单 报关单需注明"集报账册清单"编号及"分出集报"字样[2] - 企业可通过任一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分批运送货物 报关单按最后一批货物出岛实际情况填报入境口岸和消费使用单位[2] 税务与监管 - 集中申报适用企业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和计征汇率 需按时完成税款缴纳[2] - 海关依法对分批出岛货物实施监管 进入内地的货物需向海关交验相关许可证件[2]
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管理新规出台
海南日报· 2025-09-21 09:06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口海关为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化,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批出岛、集中申报”管理规定》[1][2] - 该《规定》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之日起实施[5]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定义 - “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是指特定货物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时,企业可先分批办理实际出岛手续,再在规定期限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的通关模式[2] - 适用货物包括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享受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的保税货物、自境外进入海南自贸港时放宽贸易管理措施货物及其加工制成品[2] 业务操作具体要求 - **分批出岛**:企业每次发货前需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分出账册清单”和“核放清单”[3] - **分批出岛**: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企业应在货物进入内地前取得相关证件[3] - **集中申报**:企业需在次月25日前归并当月“分出账册清单”数据,填报“集报账册清单”并办理集中申报及税款缴纳[3] - **集中申报**: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且不得晚于账册核销截止日期[3] - **集中申报**: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在集中申报时需向海关交验相关证件[3] - **集中申报**:报关单“入境口岸”与“消费使用单位”按最后一批货物出岛情况填报,并需在备注栏注明“分出集报”及“集报账册清单”编号[3] - **集中申报**:适用企业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与计征汇率[3] 适用企业资格与便利 - 适用企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若干规定》中的高级认证企业及“白名单”信用等级企业[3] - 适用企业可通过海南自贸港任何一个“二线口岸”将货物分批运送出岛[3] 业务暂停与恢复机制 - 企业若不符合高级认证或“白名单”信用等级要求,海关将暂停其“分出集报”业务[4] - 企业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集中申报或缴纳税款,海关将暂停其“分出集报”业务[4] - 企业若未按规定向海关交验许可证件,海关将暂停其“分出集报”业务[4] - 若海关认为货物存在其他监管风险,可暂停企业的“分出集报”业务[4] - 上述暂停情形解除后,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向属地海关申请恢复业务[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