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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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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松控股案,公开宣判
深圳商报· 2026-02-10 22:08
案件判决与公司关联 - 广州中院已于2026年2月10日对ST雪发关联方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害作证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公司尚未收到相关判决书 [1] - 张劲为ST雪发实际控制人 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 - 公司公告称 关联方及张劲涉及案件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股权结构与控制关系 - ST雪发控股股东为广州雪松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其是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雪松实业是雪松控股子公司 雪松文投、雪松实业、雪松控股实控人均为张劲 [3] - 张劲通过雪松文投及广州君凯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ST雪发股份377,572,94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9.40% [4] - 其中 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72,662,016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 [4] 公司背景与市场影响 - ST雪发原为希努尔男装 后转型为文旅与供应链运营管理等业务 [4] - 实控人张劲于2023年5月被刑事控制 [4] - 截至2月10日收盘 ST雪发股价5%涨停 报4.81元/股 市值26.17亿元 [5] - 业内人士认为 在实控人被刑事判决 控股股东持股被大面积质押和司法冻结的情况下 公司股权或被司法拍卖 [4]
买白酒送“原始股”?新三板居易文化“A+H股上市”揭秘|拆解股市骗局②
搜狐财经· 2026-02-10 14:43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揭露了一种以“购买产品赠送原始股”为幌子,并承诺高额回报和上市后暴富的非法证券发行与集资骗局,以“居易文化”及其关联方为例,详细描述了其运作手法、宣传话术以及与港股仙股“恒泰裕集团”的操作关联,指出此类行为涉嫌非法集资甚至集资诈骗 [1][8][14][18] 骗局运作模式 - 骗局通常始于建立信任,例如通过“炒股老师”在群内指导炒股让受害者初期获利数万元,随后筛选目标并推销所谓“原始股”机会 [1] - 获取“原始股”资格需捆绑消费,例如要求购买一定额度的公司产品(如“居易白酒”),花费可达数万元,才赠送所谓等值原始股 [1][8] - 通过寄送看似正规的合同、建立群聊每日更新虚假上市进展、利用公司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上市合作与冲刺计划等方式,营造上市在即的假象以获取信任 [1][8][11] 涉事公司背景与上市宣称 - 涉事主体为白居易文化产业集团及其关联酒业,其为新三板基础层挂牌企业(代码:839143.NQ),但在过往公告中未披露相关上市讯息 [8] - 公司对外宣称正在冲刺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并披露了与盈科证券等机构签约合作、启动“2025香港上市冲刺计划”等信息 [8] - 调查发现,其所谓的IPO实则是计划收购在香港创业板挂牌的仙股“恒泰裕集团”(08081.HK)控制权并谋求更名,并非真正意义上的IPO [9][13] - 恒泰裕集团为港股仙股,2026年2月10日股价为0.020港元,公司已公告建议更名为“白居易控股”并委任居易文化董事长肖正君为执行董事 [13] 合同承诺与风险实质 - 相关《经销商激励计划书》中,公司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通过并购等方式实现上市 [6] - 合同承诺若上市未达成,将全额退还经销商款项且产品无需退回,或提供三年后回购股票的选择,形成“保本保息”的错觉 [6] - 法律专家指出,以售卖产品形式变相出售原始股,相当于涉嫌以变相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此行为违法 [14] - 承诺固定回报(如8%股息)及回购,实则涉嫌非法集资,并可能进一步演变为集资诈骗 [18] 专业法律与市场分析 - 法律专家强调,未上市公司的股东招募、股票发售必须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随意向社会公众扩散,通过网络公开售卖原始股属于违法行为 [14][18] - 上市与挂牌有本质区别,港交所创业板、纳斯达克乃至美国OTC Pink市场的挂牌条件相对较低,与A股IPO的严格标准不同 [15][16] - A股上市有明确标准,例如上市前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17] - 此类骗局在后期可能通过发行数字期权、虚拟币等“创新”产品并加大优惠力度来进一步收割资金,是跑路前的信号 [18]
“鼎益丰”核心成员30人被提起公诉
新浪财经· 2026-01-23 15:36
核心事件:鼎益丰相关人员被提起公诉 -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鼎益丰核心成员隋广义、马小秋等30人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 [1]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唐吉强、朱云雷等50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罪名依法提起公诉 [1] 涉案主体与指控罪名 - 涉案主体包括深圳市鼎益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鼎益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1] - 对隋广义、马小秋等30人的指控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职务侵占罪、偷越国(边)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 - 对唐吉强、朱云雷等50人的指控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1] 案件背景与前期监管 -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曾先后四次发布风险提示,点名鼎益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2] - 监管机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多次警示约谈 [2] - 2024年11月5日,公安机关对隋广义、马小秋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鼎益丰案最新!隋广义马小秋等50人,被提起公诉!
券商中国· 2026-01-23 12:03
深圳市鼎益丰相关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展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隋广义、马小秋等3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涉及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职务侵占罪、偷越国(边)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 -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唐吉强、朱云雷等50名被告人提起公诉,涉及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2] 监管机构对鼎益丰的风险警示 -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曾先后四次发布《风险提示》,点名鼎益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2]
鼎益丰案最新!隋广义、马小秋等被提起公诉
中国基金报· 2026-01-23 11:16
公司法律诉讼与监管动态 -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1月23日对鼎益丰核心成员隋广义、马小秋等30人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2]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鼎益丰唐吉强等50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2] - 涉案公司主体为深圳市鼎益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鼎益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 [2] -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曾四次发布《风险提示》,点名鼎益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 [3] - 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11月5日对隋广义、马小秋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行业监管环境 - 深圳市相关监管机构近年来持续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活动发布风险提示并进行警示约谈 [3]
鼎益丰案最新!隋广义马小秋等50人,被提起公诉!
证券时报· 2026-01-23 10:02
案件司法进展 -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对隋广义、马小秋等3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职务侵占罪、偷越国(边)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提起公诉[1]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对唐吉强、朱云雷等50名被告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提起公诉[1] - 公安机关已于2024年11月5日对隋广义、马小秋等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等犯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 公司及关联方 - 案件涉及深圳市鼎益丰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鼎益丰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1] - 关联公司“金鼎集团”在重庆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立案侦查[2] 过往风险与监管警示 -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曾四次发布《风险提示》,点名鼎益丰涉嫌非法集资、诈骗[1] - 深圳金融办曾点名提示风险,指出公司存在兑付困难但仍售卖高收益理财产品的情况[2] - 香港证监会已对隋广义启动法律程序调查[2] 案件涉及金额与资产 - 相关案件中有12人遭冻结8240万港元资产[2] - 公司曾声称目标市值达4100亿美元,并声称要赴美上市[2] 公司过往业务与问题 - 公司被指存在兑付危机,并向投资人推销“数字期权”等产品[2] - 公司业务已染指多家A股公司[2]
警惕“民间标会”变陷阱 永安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会首”七年有期徒刑
中国新闻网· 2026-01-16 18:18
案件概述 - 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人民法院对一名民间标会的“会首”马某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刑罚 [1][2] 案件细节 - 马某某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至2024年11月期间,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组织民间标会3份 [1] - 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多次欺骗参会人员,声称“会款”已被其他参会人员标走,骗取被害人“会款”共计105.8万元 [1] - 所骗取的款项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 [1] - 马某某组织的3份非法民间标会涉案总金额为203.2万元,造成31名被害人损失共计143.9067万元 [1] - 马某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会款而案发并被公安机关抓获 [1] 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马某某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 [2] - 结合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并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 - 法院责令马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2] 行业背景 - 民间标会原是一种传统的民间互助融资形式,但许多已演变为以高息为诱饵、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的非法集资工具 [1] - 此类现象在中小城市、乡镇地区较为常见 [1]
老两口称想挣大钱,花120万却掉入返利陷阱,到底是投资还是消费?
搜狐财经· 2026-01-16 09:21
公司商业模式与运营情况 - 公司为河南超级康科技有限公司 其向投资者(或称消费者)描述的模式为:在消费的前提下 将公司利润以返利形式回馈给消费者[3] - 公司向投资者承诺的投资回报形式多样 包括:每周固定返利红包(例如投资61000元 下周可获得1800元红包)[1] 以及赠送实物产品如电动车、手机、鞋服等[3] 还承诺未来提供旅游、养老院等养老服务[3] - 公司运营已出现异常 自2023年6月起停止向投资者返利[3] - 面对媒体对具体消费明细的质询 公司工作人员拒绝提供 并质疑媒体采访目的[5] 对于进一步提问 公司表示问题超出范围[7] 涉及的具体交易与产品 - 投资者杨大爷夫妇累计向公司支付120万元人民币[1][3] - 作为投资回报 投资者除获得部分现金返利(具体总额未披露)外 累计获得实物产品包括:二三十双鞋、十几件衣服、三部手机、两辆三轮电动车、三辆两轮电动车[3] - 公司曾设定不同投资额对应的赠品门槛 例如:投资十二万元可获一辆三轮车 投资六万元可获一辆两轮电动车 投资四万元可获一部手机[3] 外部机构介入与法律定性 - 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已接到反馈 并表示将进行调查处理[9] - 律师观点指出 该公司的行为模式符合非法集资要件:即以高价销售商品为幌子 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并承诺补贴退款[9] 若无合理盈利支撑 依靠新资金支付旧补贴 则属于庞氏骗局[9] 若存在主观非法占有故意及隐匿资金等行为 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9] - 投资者杨大爷夫妇目前已就此事报警处理[9]
金融暴雷叠加实控人涉案,祥源系再陷迷雾
新浪财经· 2025-12-25 09:55
核心事件与市场反应 - 祥源系实际控制人俞发祥因涉嫌犯罪被绍兴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调查中 [2][12] - 该消息导致三家上市公司股价于12月23日集体下跌:祥源文旅跌2.80%,交建股份跌4.89%,海昌海洋公园跌7.29% [2][12] - 12月24日,三家上市公司股价出现小幅技术性回调:祥源文旅微涨0.17%至5.92元,交建股份涨0.92%至7.65元,海昌海洋公园涨1.12%至0.450港元 [4][13] - 专家分析认为市场情绪有短期修复,但反弹幅度小、成交量未显著放大,核心风险未完全解除,利空出尽为时尚早 [4][13] 金融产品兑付危机 - 自11月28日起,由祥源控股及俞发祥提供连带担保的多款金融产品出现兑付违约,涉及产品超200款,待兑付规模超200亿元,涉及投资者近万人 [3][12] - 相关产品到期时间集中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4月 [3][12] - 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主要为祥源控股体系内的地产或文旅项目应收账款,通过“保理/融资租赁受让+合伙企业收益权拆分+浙金中心挂牌”模式发行 [5][14] - 绍兴市已于12月12日组建帮扶工作组进驻祥源控股,市场普遍认为俞发祥被采取强制措施与兑付危机及工作组调查高度相关 [5][14] 对公司股价与经营的冲击 - 自11月底金融产品暴雷以来,三家上市公司股价持续承压,整个12月股价大幅下调:海昌海洋公园跌35.71%,祥源文旅跌19.89%,交建股份跌37.09% [4][12] - 三家上市公司均公告称,实控人涉案暂未导致控制权变更,生产经营正常,未接到协助调查通知 [7][17] - 俞发祥同时担任海昌海洋公园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涉案后已委托执行董事欧阳明代行职责,非执行董事俞红华同步辞任 [7][17] 关联风险与历史问题 - 市场存在对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疑虑,源于2024年底祥源文旅曾因未披露2022年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1亿元而被处罚,公司被罚200万元,俞发祥被罚300万元 [7][17] - 祥源文旅和交建股份工作人员回应称,经自查当前均不存在类似的资金占用问题 [7][17] - 祥源系多个地产/文旅项目被曝停工或缓建,例如合肥祥源中心外立面未完工且无实质施工,阜阳祥源文旅城观光小火车项目自2024年起停摆,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 [6][15] 风险定性与发展不确定性 - 法律人士分析,俞发祥及相关人员和企业很可能涉及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行 [6][15] - 截至12月24日,官方尚未公布俞发祥涉案的具体罪名与完整案情,刑事定性与量刑具有不确定性 [6][15] - 专家指出,三家上市公司面临的核心风险是实控人涉案引发的连锁反应,包括股权冻结风险、股价波动风险和投资者维权风险 [8][18]
董事1.4万字长文炮轰董事长,梦洁股份3年“内斗”再升级
观察者网· 2025-11-26 10:40
公司控制权与股东纠纷 - 公司董事陈洁实名举报董事长姜天武及董秘李军等管理层,指控其阻挠投资方金森新能源获知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导致投资方出现“实际投资但未实际获权”的情况[1] - 金森新能源于2022年6月投资3.85亿元获得公司10.17%股权及对应表决权,合计表决权占公司股本19.77%,其实际控制人李国富成为公司新实控人[3] - 2025年8月,股东李建伟持有的股份表决权不再委托金森新能源行使,姜天武恢复行使对应表决权,由于姜天武及一致行动人持股13.52%为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持股10.3%为第二大股东,金森新能源不再为公司实控人[7][8] 投资交易过程争议 - 投资方在进场尽调前被要求先缴纳5000万元保证金,举报方称该保证金未被专款专用,而是被董事长及董秘用于归还银行欠款,之后公司无钱可退[5] - 公司管理层给予投资方的尽调时间仅有11天,且相关工作人员休假,导致投资方未能获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核心财务数据,这种情况延续至股权收购资金支付完成后[6] - 金森新能源支付了3.85亿元股权转让款项,但始终无法获得公司核心财务及经营数据,也未真正实现对公司的经营和布局有实际控制,举报方认为公司存在违约[6] 公司治理与信披问题 - 公司董事会共有11人,其中董事长及董事4人中,3人为公司方人员,陈洁为金森新能源方人员,监事3人中,1人为金森新能源方人员,显示控制权可能仍由公司原管理层掌握[7] - 2023年4月至2025年10月,董事陈洁陆续就公司9份公告提出异议,成为A股罕见的“持续异议董事”[9] - 深交所2022年6月29日对公司的关注函提到,2021年底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约8000万元的行为,用于偿还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该资金在2022年4月财报发布前已归还[5] 资金背景与法律风险 - 金森新能源收购公司的资金大部分由中战华信集团董事长刘必安安排的出资方提供,刘必安为收购的幕后实控人,但该信息在最初股权交易公告中未公布,导致后期金森新能源及刘必安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通报[3] - 刘必安于2023年8月因“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拘留,湖南省公安厅2024年5月通报其中战华信集团虚构“央国企”背景,通过多项业务承诺高额利息诱骗公众投资,涉案金额巨大[10][11] - 公司公示的《事先告知书》显示,知晓金森新能源收购资金中3.35亿元来自刘必安安排的相关方,但刘必安的资金来源存在疑问,可能与经济案件资金有关[11] 市场表现与财务状况 - 董事陈洁公开实名举报后,公司股价接连两日下滑,至11月25日收盘跌至4.01元/股[12] - 公司2025年中期财报显示上半年营收7.33亿元,同比下滑14.83%,但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41万元,同比上涨26.27%[12]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10.99亿元,同比下滑7.9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651.75万元,同比上升28.69%,但董事陈洁对这两份财务报告均提出异议[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