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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历史!知名保险公司53亿元巨债官宣违约!业内:撕开行业刚兑面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2 07:40
事件概述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债)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日还本付息 [1] - 此次违约是中国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 [1][3] 违约原因与条款依据 - 违约直接原因是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后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 根据债券发行公告,偿付本息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公司自2020年第二季度起已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2019年第四季度末,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该债券发行于201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53亿元人民币,期限10年,票面利率前5年为5.97%,后5年为6.97% [3] - 2020年9月,公司宣布不行使该债券的赎回选择权,此后债券利息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风险处置进展 - 天安财险于2020年7月被原银保监会实施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加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6] - 申能财险于2024年1月成立,同年5月开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 [7] - 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已于2025年6月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7] - 公司已与债券持有人开展沟通,并将在后续风险处置工作中对该债券统筹安排 [3] 行业影响与市场启示 - 此次事件标志着中国保险业债券刚性兑付被打破,反映了金融市场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 [1][6] - 事件可能短期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违约债券体量小且发行主体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6]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趋于精细化 [6] - 历史上保险债未赎回的发行主体主要为两类: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偿付能力下滑的保险公司、被监管接管的保险公司 [6] 潜在解决方案与同类案例 - 潜在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本金一笔勾销 [4] -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发行人若破产清算,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或部分本金和利息 [4] - 与天安财险同期被接管的天安人寿,其于2015年12月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目前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其保险业务已于2023年10月由中汇人寿受让 [7]
见证历史!知名保险公司53亿巨债官宣违约,撕开行业刚兑面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1 22:30
事件概述 - 天安财险公告其2015年发行的53亿元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付本息 [1][3] - 违约原因为公司不能确保偿付债券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 此为国内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事件 [1][6] 债券具体信息 - “15天安财险债”发行规模为53亿元,期限10年,采用分段式计息 [3] - 前5年票面利率为5.97%,后5年票面利率因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调整为6.97% [3] - 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偿付本息的前提是确保偿付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该债券自2020年9月起已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背景与风险处置 - 天安财险自2020年二季度起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2019年四季度末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天安财险于2020年7月被原银保监会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8] - 天安财险于2025年6月被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8] - 与天安财险同期被接管的天安人寿,其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目前也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 [8] 潜在解决方案与历史先例 - 分析师指出未来解决方案可能为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首例 [4] -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4] 市场影响与行业启示 - 此次事件标志着保险行业债券刚性兑付的转折,市场定价将趋于精细化 [1][6] - 事件短期将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体量小、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7]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 [6] - 保险资本债持有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对个人影响有限,但可能影响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稳定 [8]
见证历史!知名保险公司53亿元巨债,官宣违约!业内:撕开行业刚兑面纱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1 22:12
事件概述 - 天安财险公告其2015年发行的53亿元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债)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日还本付息 [1][3] - 违约原因为公司不能确保在偿付债券本息后,其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债券具体信息 - 15天安财险债发行于2015年9月29日,发行规模为53亿元,期限10年 [3] - 债券采用分段式计息,前5年票面利率为5.97%,后5年利率因发行人未行使赎回权调整为6.97% [3] - 根据发行条款,公司偿付本息的前提是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该债券在2016年至2019年均按期付息,2020年公司被接管后,债券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偿付能力与风险处置 - 天安财险自2020年第二季度起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1] - 公司最近披露的偿付能力数据为2019年四季度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2020年7月,原银保监会对天安财险实施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8] - 2025年6月,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8] 潜在解决方案 - 业内分析指出,后续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国内银行首例 [4] - 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发行人破产清算时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全部本息 [4] 行业影响与市场意义 - 此次事件是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标志着行业刚性兑付被打破 [1][6] - 事件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 [1] - 短期可能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体量小、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7]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更精细化 [6] 投资者启示与风险特征 - 保险资本补充债券持有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对个人投资者影响有限,但可能影响相关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稳定 [8] - 投资保险资本债应优先选择国资控股、偿付能力充足、传统保障型业务占比高的发行人 [8] - 对存量债券可按剩余期限小于1年、赎回权临近双维度设置止损,若利差大于400基点且基本面恶化,应考虑折价出清 [8] 关联案例与行业背景 - 与天安财险同一批被接管的天安人寿,其2015年12月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将于2025年12月到期,目前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 [8] - 2023年10月,监管机构同意中汇人寿受让天安人寿的保险业务及相应资产负债,并要求其维护消费者和债权人权益 [9] - 历史上保险债未赎回的发行主体通常为两类: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偿付能力下滑的公司,以及被监管接管的公司 [7]
首例保险债券违约,天安财险53亿元巨债:债务重组还是全额减记?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1 15:19
事件概述 - 天安财险公告其2015年发行的53亿元10年期资本补充债券“15天安财险债”预计无法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兑付本息 [1][3] - 违约原因为公司不能确保偿付债券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有能力清偿其他负债 [1][3] 债券具体信息 - “15天安财险债”发行规模为53亿元,发行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期限10年 [3] - 债券票面利率为分段计息,前5年票面利率为5.97%,后5年票面利率为6.97% [3] - 根据发行条款,公司偿付本息的前提是确保事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3] - 债券在2016年至2019年均按期付息,2020年9月公司宣布不行使赎回权,之后债券利息采取计息挂账方式处理 [3] 公司财务状况与风险处置 - 天安财险自2020年二季度起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最近披露数据为2019年四季度末,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和236.99% [1] - 公司于2020年7月被原银保监会实施接管 [3] - 公司风险处置采取“新设承接+破产”模式,其保险业务已于2024年由新成立的申能财险受让 [8] - 天安财险于2025年6月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 [8] 行业影响与市场观点 - 此次事件被视为中国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标志着行业刚性兑付被打破 [1][6][7] - 违约事件短期将冲击市场情绪,导致信用利差走阔,但由于体量小、系统重要性低,风险外溢有限 [7][8]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特别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趋向精细化 [6] - 保险资本补充债券的持有人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对个人投资者影响有限 [8] 潜在解决方案与历史参照 - 潜在解决方案可能包括债务重组展期兑付或资本债全额减记 [4] - 2020年包商银行曾对65亿元二级资本债进行“全额减记”,为国内银行二级资本债首例 [6] - 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清偿顺序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股权资本 [6] 相关案例与投资建议 - 与天安财险同期被接管的天安人寿所发行的2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2025年12月到期)目前也处于风险处置期间,暂缓支付利息 [8] - 天安人寿的保险业务及相应资产负债已于2023年10月由中汇人寿受让 [9] - 投资建议优先选择国资控股、偿付能力充足、传统保障型业务占比高的发行人 [8]
天安财险债券风险状况点评:尾部中小险企风险出清加速
国信证券· 2025-10-09 19:05
报告投资评级 - 行业投资评级:优于大市(维持)[2] 报告核心观点 - 天安财险债券违约是长期积累风险暴露的结果,反映了中国金融市场打破刚性兑付、推进风险定价市场化的趋势[3] - 该事件是保险业首例债券违约案例,将成为中国金融市场风险教育与定价机制完善的重要一环[3] - 预计随着天安财险债券风险的暴露,行业尾部风险将持续出清,对行业格局优化具有深远影响[3][17] - 投资者应关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和风险控制能力,对尾部风险较高的机构进行精细化风险分析[3][17] 事项与违约原因 - 2025年9月30日,天安财险“15天安财险”53亿元资本补充债到期,因偿付能力不足无法还本付息,成为保险业首只违约债券[3] - 违约直接原因是公司无法满足资本补充债券的偿付条件,即偿还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确保不低于100%,且无能力清偿其他负债[4] - 公司自2020年以来已暂停披露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2019年四季度末,其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5.59%及236.99%[4] 监管背景与债券条款 - 监管要求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风险综合评级在B及以上(含)[9] - “15天安财险”发行于2015年9月29日,前5年票面利率为5.97%,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后5年票面利率跳增至6.97%[9] - 2020年9月,天安财险选择不行使赎回权,直至2025年9月30日债券违约[9] 风险发展脉络与处置 - 2020年7月,天安财险等六家“明天系”金融机构被原银保监会依法接管,此后公司未行使赎回权并暂停支付利息,债券利息仅“计息挂账”[10] - 2024年,新成立的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天安财险的保险业务、资产及负债,但53亿元债券未被转移,保留在“空壳”天安财险旗下[10] - 2025年6月,天安财险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吊销保险业务许可证[10] - 天安财险违约事件折射出公司治理缺陷和资本系族问题对金融机构健康运行的严重影响[13] 行业影响与历史案例 - 该事件打破了保险业债券“零违约”纪录,意味着金融市场长期存在的“刚性兑付”预期进一步被打破[15] - 投资者需重新评估金融机构尤其是保险机构发行的资本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市场定价将更精细化[15] - 历史上保险债未赎回的发行主体主要包括经营状况不佳导致偿付能力下滑的保险公司以及被监管接管的保险公司,如天安人寿、华夏人寿、信泰保险、长安保险、珠江人寿等[15][16] - 目前天安财险已与债券持有人开展积极沟通,后续将在公司风险处置工作中对本期债券统筹安排,通过设立新主体承接健康业务以隔离历史风险[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