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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MicroTouch借SPAC赴美上市 估值9000万美元
搜狐财经· 2026-01-21 12:02
交易概述 - SPAC公司Future Vision II Acquisition Corp与MicroTouch Technology INC签署合并协议 合并后公司估值为9000万美元 计划更名为MicroTouch Inc 并登陆纳斯达克 股票代码为FVNNU [1] - 交易协议约定 若在202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交割 双方均有权终止协议 [1] 交易结构与条款 - 交易中 MicroTouch股东将根据企业价值与SPAC每股赎回价进行股份折算 每股赎回价上限为10.05美元 [1] - 合并后公司治理方面 MicroTouch有权指定4名董事及全部高管 SPAC仅保留1席独立董事席位 [1] - 部分股东需签署股份锁定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1] 交易前提条件 - 交易交割需满足多项条件 包括获得股东批准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审核通过S-4注册文件 [1] 交易双方背景 - MicroTouch Technology INC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企业 其具体业务范围在此次披露中未予说明 [1] - SPAC公司Future Vision II Acquisition Corp总部位于上海 于2024年9月在纳斯达克上市 其信托账户资金体量约为5700万美元 [1] - 该SPAC公司专注于大中华区的科技、媒体和电信行业投资 此前曾终止与VIWO Technology的合并计划 [1] - 本次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基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8-K表格文件内容 [1]
境外上市备案动态|赴美上市企业数量新变化,松鼠国际撤回备案申请
搜狐财经· 2026-01-12 11:31
中国证监会境外上市备案更新概览 - 2026年1月9日,中国证监会更新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情况表,并对10家企业出具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1] - 截至2026年1月9日,共有53家企业申请赴美上市,较上一次数据更新减少1家[2] - 在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证监会国际司对10家企业出具了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4] 申请企业撤回案例 - 松鼠国际(Squirrel Enlivened International Co., Ltd,国内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松鼠跃动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已撤回其赴美上市备案申请[2] - 该公司此前与SPAC公司Horizon Space Acquisition I Corp. (HSPO)签订合并协议,计划通过SPAC形式在纳斯达克上市,但该合并计划已于2025年10月4日终止[2] - 该公司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申请,撤回其于2025年4月7日提交的F-4表格注册声明[2] 申请上市企业名单与结构 - 根据备案情况表,截至2026年1月9日,共有53家申请企业,全部计划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3][4] - 所有53家申请企业均采用“间接境外上市”的架构[3][4] - 申请企业覆盖了广泛的行业,包括科技、医疗保健、汽车、文化传媒、新能源、物流、金融科技、生物技术、新材料等[3][4] 被要求补充材料的企业 - 在2026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被证监会要求出具补充材料的企业包括:丰疆管理、东山精密、高光制药、明宇制药、华付技术、富瀚微、山金国际、首创证券、安克创新、亨道出行[5]
未来1–2年,中企赴美上市备案:监管焦点会卡在哪
搜狐财经· 2026-01-05 10:20
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备案整体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19日,中国证监会累计接收境内企业境外首次公开发行(含全流通)备案申请888家,其中412家已取得备案通知书 [2] - 在赴美上市方面,共有150家企业选择纳斯达克交易所,其中当前正处于申请阶段的企业共54家,较上一轮统计减少1家 [2] - 近期龙电华鑫新能源科技集团的获批,为停滞8个月的境内企业赴美上市备案通道带来突破,印证了近一年中国证监会对境外上市企业质地的要求不断提高 [2] 近期赴美上市备案申请企业列表(部分) - 备案申请企业覆盖多个行业,包括科技、医疗、文化传播、新能源、汽车、物流等 [3][4] - 所有列表中的企业申报类型均为“间接境外上市”,拟上市交易所均为纳斯达克交易所 [3][4] - 备案状态多为“补充材料”,部分企业备注为“秘交转公开”或“已接收” [3][4] 美股IPO市场结构新变化 - 近期美股IPO上市企业中,“无需证监会备案”的SPAC项目显著增加 [4] - 在12月15日至21日的美股IPO中,SPAC占比达七成,成为核心构成,聚焦赛道包括科技、国防、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多个热门领域 [4] - 例如,Churchill Capital XI (CCXU) 交易规模为360亿美元,Crane Harbor Acq. II (CRANU) 为300亿美元,Vine Hill Capital II (VHCPU) 为200亿美元 [5] - 同期传统IPO项目如Andersen Group (ANDG) 交易规模为1.76亿美元,Medline (MDLN) 为6.265亿美元 [5] 企业上市策略趋势 - 在传统IPO路径监管持续趋严的背景下,部分企业正转而寻求更具灵活性的上市方式,如SPAC [4] - 随着全球监管环境整体收紧,企业上市策略必须实现从静态“路线图”到动态自我校准的转型 [5] - 企业需在深刻理解不同上市方式(如SPAC与传统IPO)的监管差异与合规实质基础上,建立能够持续适应规则变化、稳健前行的能力 [5] 证监会备案反馈与监管重点 - 2025年11月初至今,共有3家企业取得赴美发行上市备案反馈意见,分别是海南奥创、永力科技、龙电华鑫,均被通知境外上市备案补充材料 [6] - 证监会反馈意见重点关注“股权全链条+境内主体合规”,要求100%覆盖,这是监管的底线 [8] - 股权结构全链条核查要求明确股权架构搭建、返程投资、股权变动的全流程合规性,以确认实际控制、外资程序、税费缴纳等基础合规性,避免架构套利或利益输送 [9] - 境内主体/资产合规性要求披露其历史沿革、治理规范、资产交易细节,确保境内资产的取得、运营均符合外资、税务等监管规则,防止境内资产违规出境或存在权属瑕疵 [9] 业务与数据安全合规监管 - 业务合规核查针对约六成涉及敏感/受限领域的企业,如海南奥创(涉及网约车、保险代理)和永力科技(涉及无人驾驶),核心是核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执行情况 [10] - 数据安全核查针对约三成有数字化业务的科技行业企业,如永力科技,精准核查信息收集规模、数据出境合规性、安全措施等,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逻辑一致 [11] - 其他监管关注点包括:跨境资金与外汇管理配合、VIE架构合规性、法律与诉讼风险、以及多次交表但未上市的原因说明 [13] 监管基调与企业应对建议 - 当前境外上市监管的总体基调是更严格、更精细、更深入,主要聚焦在底线监管刚性化、风险监管精细化、穿透核查常态化 [14] - 企业应至少在启动上市前1-2年聘请专业法律和财务顾问,进行全面的合规体检和整改,建立“合规先行”的上市策略 [14] - 企业需对自身业务类型及数据场景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行业属性,提前判断是否涉及负面清单或敏感领域,并立即启动数据合规体系建设 [14] - 企业需确保架构商业实质清晰,准备好历次重要股权变动及资产重组的完整决策文件,并在招股书及法律意见中主动、清晰、完整地披露穿透后的股权结构及关联交易等细节 [15] - 未来,基于实质风险、穿透到底、标准清晰的监管模式只会进一步加强,成为企业全球化资本运作中必须适应的“新常态” [15]
VIE与SPAC上市前景对决:2026年企业上市该如何选?
搜狐财经· 2025-12-16 18:24
文章核心观点 - VIE架构与SPAC上市是中企境外融资的两大关键途径,分别代表合规稳定与融资效率的战略选择,企业需根据自身行业属性、风险承受度及长期战略进行适配决策[1][2][18] 一、核心逻辑:两种模式的本质差异 - VIE架构通过“协议控制”使境外上市主体控制境内运营实体,是互联网、教育、传媒等外资受限行业境外融资的经典乃至“唯一”办法[3] - SPAC上市是“借壳上市”的升级版,由专业团队发起空壳公司IPO募资后并购未上市企业,其核心优势是效率高,上市流程仅需3到6个月,远快于传统IPO的12到18个月,且估值可通过商议确定[4] 二、前景比拼:优势与风险的全面拆解 VIE架构:合规升级下的“稳健派” - 前景呈现“强者恒强”局面,随着《数据安全法》及跨境监管框架完善,其正从灰色地带向合规化重构演进[6] - 核心优势在于其在外资受限领域(如TMT、AI)的不可替代性、港股对成熟VIE企业较高的估值认同度及明确的税务优化空间(如开曼公司低税率),以及因“白名单”机制和合规指引提升的政策确定性[9] - 潜在风险包括较高的架构维护成本、中美监管矛盾(如PCAOB审计底稿要求)带来的合规难度,以及部分敏感行业(如教育行业受“双减”政策影响)面临的政策变动风险[7] SPAC上市:热度退潮后的“理性派” - 在2022年热度下降后,于2025年进入“监管收紧+价值回归”阶段,美国SEC加强信息披露要求,港股及新加坡SPAC试点成效不乐观,使其从“捷径”回归为“可选工具”[8][10] - 核心优势在于上市速度及估值灵活性,能帮助新能源、生物科技等概念型企业快速对接资本市场,并为Pre-IPO投资者提供清晰的退出途径[16] - 潜在风险包括成本高昂(发起人通常收取20%股权作为对价,稀释企业权益)、市场认可度较低导致投资者审查更严,以及部分企业因估值过高面临上市后股价压力与后续发展动力不足的风险[11] 三、决策指南:2025年选型三大关键维度 行业属性 - 属于外资限制领域(如互联网、AI、传媒)的企业,VIE架构是必选方式,需重点推进合规备案与架构优化[13] - 属于不受限且高增长行业(如新能源、生物医药)并有急切融资需求的企业,可慎重考虑SPAC路径,但需仔细评估当前市场条件[13] 风险承受度 - 谋求长期稳定发展且能承担合规成本的企业更适合VIE架构,可特别关注“新加坡ODI+VIE+港股18C”这一途径[14] - 风险偏好高、短期融资需求急切的企业可将SPAC作为备选方案,但需与专业发起团队绑定[14] 长期战略适配性 - VIE架构适用于打造全球化品牌、需要持续融资的企业,其合规体系能支撑长期资本运作[15] - SPAC更适用于有阶段性融资需求,或计划短期上市后进行业务重组的企业,应避免过度依赖其快速上市优势而忽略核心业务发展[15]
图达通Seyond,成功借壳SAPC在香港上市
新浪财经· 2025-12-10 21:56
上市概况 - 车规级激光雷达解决方案提供商图达通于2025年12月10日,通过借壳SPAC公司TechStar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2665.HK,上市权证代码02673.HK [2][12] - 公司上市首日午间收市股价为13.30港元,较发行价10港元上涨33%,总市值达到约172.74亿港元 [5][15] - 上市首日交易活跃,开盘价11.000港元,最高价触及17.310港元,最低价10.000港元,成交额为1.23亿港元 [6][16] 融资与股权结构 - 本次上市通过发售约3708.16万股(发行价每股10港元)募集资金总额约3.71亿港元,募资净额约3.61亿港元 [3][13] - 上市前,公司获得了来自3名PIPE投资者的投资,总额约5.513亿港元,投资者包括黄山市国资委旗下黄山建投资本(投资3.875亿港元)、龚虹嘉旗下富策(投资1.56亿港元)以及华盖资本通过珠海横琴华盖(投资0.78亿港元)[2][12] - 主要股东蔚来汽车旗下Nio Nextev Limited作为PIPE投资者,认购了约2867.21万股,总认购金额未明确披露,交割后持有公司约2.21%的股份 [2][4][12][14] - 交割后,公司总股本为1,298,816,637股,现有目标公司股东(包括High Altos Limited、Phthalo Blue LLC等)合计持股90.08%,PIPE投资者、TechStar A类股东及发起人合计持股7.06%,公众持股部分还包括获准许股权融资承配人持有的0.65% [4][14] 公司业务与市场地位 - 图达通成立于2016年,是全球车规级激光雷达解决方案的设计、开发及生产领导者,产品应用于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自动驾驶系统及其他汽车与非汽车场景 [4][14] - 根据灼识咨询资料,2024年公司交付了超过23万台车规级激光雷达,按ADAS激光雷达解决方案销售收入计算,公司在全球市场排名第四,市场份额为12.8% [4][14] - 公司是蔚来汽车的重要供应商,蔚来已在其九款车型上采用了图达通的激光雷达解决方案 [4][14] 上市中介团队 - 本次SPAC借壳上市的联席保荐人、整体协调人及全球协调人为清科资本、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国际 [6][16] - 联席全球协调人及账簿管理人还包括信银投资和星展亚洲 [6][16] -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牵头经办人团队包括大和资本、中州国际、富途证券、老虎证券、TradeGo Markets、中银国际、农银国际等多家机构 [6][16] - 其他关键中介包括审计师德勤,行业顾问灼识咨询,以及方达、达维、贝克·麦坚时、汉坤、竞天公诚、Allen Overy Shearman Sterling等多家律师事务所 [7][17]
神操作!中国国企八年前785元抄底美国最大稀土矿,套现数十亿!
搜狐财经· 2025-12-10 18:13
交易概述与核心投资 - 2017年6月23日,一家中国企业以2050万美元拍下美国最大稀土矿芒廷帕斯矿的运营权,该价格仅为原持有公司Molycorp此前投资的1% [1][8] - 中方实际出资110.98美元获得运营公司MPMO 9.99%的优先股,并通过5000万美元预付货款及技术服务支持矿山重启 [1][9][11] - 八年后,该笔投资账面收益超过百亿人民币,以初始投入110.98美元计算,增值超过9000万倍;若以5000万美元实际投入计算,投资回报近30倍 [1][27][29] 交易背景与竞标过程 - 2015年,美国稀土巨头Molycorp欠债17亿美元破产,其拥有的芒廷帕斯矿山濒临永久关闭,仅剩8名员工 [2] - 芝加哥对冲基金经理詹姆斯·利廷斯基作为债权人,联合QVT Financial和中国盛和资源组成财团参与竞拍 [4] - 拍卖面临美国企业家Tom Clarke及橡树资本的竞争,最终财团以2050万美元成交,但交易因涉及“国家安全”引发争议 [4][5] 交易结构设计 - 盛和资源通过子公司乐山盛和出资110.98美元获得MPMO 9.99%的优先股,而非普通股,以规避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严格审查 [9] - 核心投入为5000万美元预付货款,用于换取稀土精矿的独家包销权、利润分成及提供技术服务 [11] - 法律合同经过严密设计,明确了优先股转普通股的条件、时机与价格 [15] 技术整合与矿山重启 - 盛和资源凭借其在中国四川大陆槽稀土矿(同为氟碳铈矿型)的深厚技术背景赢得合作,美方需要能让矿山复活的技术方 [5][11] - 盛和派遣技术团队全面改造矿山,从化学浴配方、磨矿工艺到萃取分离温度控制提供独有技术,解决了Molycorp时期未能攻克的技术难题 [15][20] - 矿山在18个月内从废墟状态恢复生产,员工从8人扩张至740人,并引入AI摄像头等智能化改造 [20][21] 产能恢复与业绩表现 - 矿山于2018年1月试产成功,2018年稀土氧化物产量达1.5万吨,2019年跳升至2.8万吨,2020年达到3.85万吨,占全球产量的15%,创该矿60年历史最高纪录 [21] - 单位生产成本大幅下降,扭转了Molycorp时期的持续亏损局面 [21] 资本运作与上市回报 - 2020年,MPMO通过SPAC方式与Fortress Value Acquisition合并上市,更名为MP Materials,发行价10美元/股,融资5.45亿美元 [25] - 2020年11月18日,MP Materials在纽交所挂牌,代码MP [27] - 2022年,受益于镨钕粉价格暴涨至15万美元/吨及下游需求爆发,公司股价最高涨至56美元,市值突破百亿美元 [27] - 盛和资源持有约1371万股MP Materials股票,占比约8%,按56美元股价计算持股价值超7.6亿美元,按2025年股价100美元以上计算价值约14亿美元(超百亿人民币) [27] 最新发展与地缘政治影响 - 2025年7月,美国国防部宣布投资4亿美元购买MP Materials优先股,成为最大股东,并提供未来10年每公斤110美元的保底价收购承诺,推动公司股价当天暴涨50%,市值增加25亿美元 [29] - 2025年4月,中美贸易冲突升级,中国对美国稀土征收125%关税,导致MP Materials(其80%营收依赖向中国出口稀土精矿)业务“不具商业可行性”,公司宣布暂停向中国出口,股价大跌超10% [31] - 盛和资源加速多元化布局,于2025年5月以1.58亿澳元收购澳大利亚Peak公司100%股权,获得非洲最大的坦桑尼亚Ngualla稀土矿项目(储量88.7万吨) [32] - 美国致力于构建“端到端稀土供应链”,但重稀土分离技术仍依赖中国,盛和资源持有的MP Materials股权成为地缘博弈中的重要资产 [34]
纳斯达克出台新规:10天股价不超0.1美元即退市,中企IPO资金要求或松动?
搜狐财经· 2025-12-10 11:46
纳斯达克退市新规核心内容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2025年12月5日正式批准纳斯达克修改最低股价退市规则的提案 新规取消了对连续10个交易日股价不高于0.1美元公司的整改宽限期 改为立即启动退市程序并停牌 [1] - 新规在退市标准 上市条件和程序效率三个层面进行了重要调整 退市规则上 新规取消了合规期 直接将“连续10日≤0.1美元”设为退市触发点 且在听证期间暂停交易不可逆转 [2] - 程序效率上 新规大幅压缩了退市决策周期 原有流程下企业从触发退市到最终摘牌可能需要6至12个月 新规在SEC批准后45天生效 退市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并明令禁止通过技术性操作延长交易时间 [2] 针对中资企业的上市门槛调整 - 上市门槛方面 新规对中资企业设立了“双重标准” 通过盈利标准申请上市的企业 其最低公众持股市值从500万美元提高到1500万美元 首次公开发行募资额须不低于2500万美元 较2020年的要求上升50% [2] - 数据显示 2025年上半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59家中概股中 仅3家募资超过2500万美元 约80%的企业将面临这一硬性门槛的考验 [2] - 资金门槛的提高直接影响了企业估值逻辑 对于营收规模较小的企业 若想达到2500万美元的募资额 往往需要更高的市盈率支撑或更具竞争力的业务模式 [5] 新规对中资企业的直接影响 - 直接冲击是退市风险显著上升 2024年纳斯达克的中概股中 约15%的企业股价曾跌破0.1美元 在新规下这类公司会直接面临退市威胁 [6] - 间接影响则促使企业调整上市策略 多市场上市成为头部公司的普遍选择 2025年 有12家中概股实现“A+H+N”三地上市 [6] - 中小企业则更多转向SPAC或直接上市 2024年纳斯达克通过SPAC上市的60家企业中 中资企业占比约23% 募资总额达15亿美元 较2023年增长200% [6] 企业合规成本变化 - 企业财务合规成本大幅攀升 根据萨班斯法案404条款 中概股需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中小型企业年均合规成本增加80万至150万美元 大型企业则超过300万美元 [7] - 审计费用方面 聘请PCAOB注册会计师的费用较国内事务所高出30%至50% 且需接受更为频繁的现场检查 [7] 中资企业上市策略与行业分化 - 市场上出现“中企IPO资金要求可能松动”的议论 实则源于对规则细节的误解 现实案例表明 2025年成功赴美上市的中资企业中 闪送 特海国际等采取“小步快跑”策略 募资金额多在5000万美元以下 明显低于2500万美元的门槛 [5] - 从行业分布观察 工业类企业占2024年纳斯达克中资新上市公司数量的36% 但平均募资额仅约1800万美元 信息技术类企业募资规模最大 但头部集中效应突出——极氪 小马智行等募资超过1亿美元 而多数企业募资不足5000万美元 [5] 代表性案例分析:华创科技 - 华创科技作为2025年登陆纳斯达克的代表性案例 该公司专注于固态电池研发 2023年营收12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2.1亿元 [9] - 为满足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上市要求 企业搭建了“开曼控股—香港中间层—境内外商独资企业”的红筹架构 通过境外直接投资备案将核心专利保留在境内 同时在美国加州设立研发中心以规避外资准入限制 [9] - 财务合规方面 华创科技将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数据依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重点修正了收入确认时点及关联交易披露 [9] - SEC审核阶段 企业收到首轮问询 问题集中在红筹架构合规性 数据跨境传输安全性与专利稳定性 华创科技通过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最终以每股20美元的发行价成功募资10亿美元 [10] 专业观点与未来趋势 - 专业观点认为 纳斯达克新规的核心目标是“提升市场质量 而非排斥中资企业” 通过提高募资门槛与退市效率 交易所旨在筛选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 [11] - 展望未来 中资企业赴美上市可能呈现三大趋势 一是“硬科技”企业更受青睐 纳斯达克对新能源 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等领域公司给予估值溢价 二是多市场布局趋于常态 三是合规成本持续上升 [11] - 对监管机构而言 需在开放与规范之间寻求平衡 一方面继续深化中美审计监管合作 另一方面通过制度创新吸引优质企业 [11]
达成3.71亿港元股权融资协议,图达通加速借壳港股IPO
巨潮资讯· 2025-12-05 10:30
交易概览 - Tech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与目标公司图达通及相关方达成多项股权融资协议 涉及总金额3.708亿港元 旨在进一步推进图达通通过SPAC合并方式在港上市 [2] - 图达通与TechStar的上市并购交易始于2024年12月20日 当时已订立业务合并协议等文件 图达通在此次SPAC交易中的议定估值为117亿港元 [2] - 交易完成后 图达通及继承公司将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并同步发行不超过190,240,000股普通股 [2] - 中国证监会已于2025年10月14日正式批准图达通港股IPO备案 为交易落地奠定合规基础 [2] 股权融资细节 - 股权融资包含两部分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是与蔚来集团全资子公司Nio Nextev Limited订立认购协议 [3] - 蔚来方面将以每股10港元的价格 有条件认购28,672,137股继承公司股份 总认购金额2.8672137亿港元 该部分股份占交割后继承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21% [3] - 作为图达通的主要客户 蔚来集团此次投资与PIPE投资股份认购价格一致 未获优先待遇 TechStar董事认为该交易公平合理 [3] - 第二部分是TechStar与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及多家资本市场中介人订立配售协议 [3] - 配售协议拟按每股10港元的价格 向专业投资者配售8,409,500股继承公司股份 募资总额8409.5万港元 该部分股份占交割后继承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65% [3] - 参与此次配售的中介机构包括清科资本、中信证券(香港)、中信建投(国际)融资等联席保荐人 以及信银(香港)资本、星展亚洲融资、大和资本市场香港、富途证券国际(香港)、老虎证券(香港)等多家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3] 融资结果与资金用途 - 此次获准股权融资股份合计占交割后继承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86% 所得款项总额3.708亿港元 扣除相关费用及开支后 净所得款项约3.605亿港元 [4] - 资金将按通函规划用途分配 约60%用于研发新激光雷达架构及软硬件升级 20%用于现有生产线升级 10%用于继承公司全球扩张 剩余10%作为一般公司用途 [4] 交易条件 - 配售协议约定了多项交易条件 包括联交所批准继承公司股份及上市权证上市、继承公司上市时拥有不少于100名专业投资者、相关政府部门批准文件持续有效等 [4]
新规下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路径解析III——新加坡上市(下篇)
搜狐财经· 2025-10-22 16:46
新加坡上市架构 - 中国企业新加坡上市架构分为直接上市和间接上市两大类 [4] - 直接上市指以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公司为主体在新交所发行股票并上市,称为"S股"上市,案例如YZJCY和A股上市公司HNHT [4] - 间接上市指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以境外注册企业名义基于境内企业权益上市,分为"股权红筹架构"和"VIE架构"两类 [5] - 新交所原则上允许采用VIE架构上市,但要求在上市文件中充分披露其必要性,并遵守持续监管中的合规义务 [5] 新加坡上市路径 - 新加坡上市路径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上市、SPAC上市、反向收购 [7] - 第二上市是指已在其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将新交所作为第二上市交易所,主要遵循其第一上市地的监管规则 [8] - 第二上市包括不进行融资的"介绍上市"、仅配售给特定投资人的"介绍上市+配售"以及"公开售股的第二上市"三种方式 [8][9] - 新交所建议将第二上市的披露要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国际信息披露标准对齐,以简化流程并降低上市成本 [9] - SPAC上市机制于2021年9月引入,SPAC首次公开发行时无过往运营记录,上市周期更短 [10] - SPAC上市前要求包括市值不低于1.5亿新元、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5新元、公众股东持有至少25%股份且人数超过300人等 [14] - SPAC上市后要求包括IPO募集资金的90%须存入托管账户、业务合并须在24个月内完成、认股权证转换后股东股权稀释比例上限为50%等 [14] - 反向收购即"借壳上市",新交所视其为新的上市申请进行全面审核,适用IPO准入要求,案例如GDSW借壳上市耗时6个月 [18][19] 境内企业上市重点关注问题 - 自2023年3月31日起,境内企业直接和间接境外上市均需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取得备案通知是新加坡上市的前提条件 [20] - 企业需在启动境外上市计划之初即同步梳理并满足证监会备案要求,并在递交发行上市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备案申请 [20][25] - 上市架构选择需结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对于外商投资禁止领域只能考虑VIE架构 [27] - 涉及特定投资领域或取得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投资需主动申报外商投资安全审查 [27][34] - 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需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28]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以及其他数据处理者跨境传输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需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29] - 即使未达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门槛,企业若跨境传输1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仍需订立标准合同或通过保护认证 [30]
【锋行链盟】港交所SPAC上市核心要点
搜狐财经· 2025-09-28 00:19
发起人资格与责任 - 至少需1名发起人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6类或第9类牌照 或为符合资格的资深人士[6] - 发起人需披露背景 专业经验及过往业绩以确保具备推动并购的能力[6] - 发起人需以自有资金认购至少10%的SPAC股份以绑定投资者利益[6] - 存在重大监管违规或破产记录的发起人可能被港交所拒绝[6] SPAC上市条件 - SPAC上市时市值至少需达10亿港元[6] - 每股发行价不低于10港元以防止低价发行稀释投资者权益[6] - 公众持股比例至少25%且公众股东至少30名[6] - 允许专业投资者参与 散户需通过专业投资者渠道认购[6] 募集资金与资金托管 - IPO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须全额存入独立信托账户[4] - 资金仅可用于收购目标公司 支付并购相关费用或回购股份[4] - 禁止用于投资 借贷或其他非并购用途[4] - 信托账户由独立受托人管理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6] 并购交易要求 - 被并购的继承公司需符合港交所主板上市要求[6] - 需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目标公司进行估值并披露方法及假设[7] - 并购交易需经SPAC股东特别决议通过至少75%赞成票且反对票不超过10%[7] - 关联发起人需回避投票[7] 股东权利保护 - 不同意并购的股东可要求SPAC以信托账户现金按比例赎回股份[9] - 赎回价格不低于发行价[9] - 发起人股份 权证等权益在并购后需设定摊薄上限如最多稀释至20%[9] 时间限制与失败处理 - SPAC需在上市后24个月内完成并购可申请延长一次最长6个月总期限30个月[8] - 若超期未完成SPAC须清盘并返还投资者本金加利息[8] - 未能完成并购的SPAC需在期限届满后1个月内启动清盘[8] 信息披露与监管 - SPAC需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并购进展及潜在风险[10] - 并购完成后继承公司需履行主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10] - 港交所对SPAC全周期监管重点关注发起人资质 资金安全及并购公平性[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