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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
证券日报· 2025-12-22 07:49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标志着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进入精细化、常态化新阶段,旨在重塑平台、商家与消费者权责关系,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 [1] - 规则通过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行业发展划定清晰边界,引导平台企业转向以品质、服务和技术创新为核心的价值竞争 [1][2] - 规则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为平台经营者提供了约一年半的过渡期进行自查和制度调整,以确保规则平稳落地 [3] 规则核心内容与监管要求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 - 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2] - 明确价格竞争“红线”: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 规则实施的过渡期安排 - 平台经营者需在规则实施前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重点包括:梳理并完善内部合规制度,落实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等规定 [3] - 平台经营者需对照规则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支持 [3] - 平台经营者需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新要求,做好解释说明,推动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构建有序竞争的平台生态 [3] - 三部门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抓好规则落实 [4] 规则对行业发展的预期影响 - 净化市场竞争环境:遏制不正当价格竞争乱象,为中小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空间,激发市场创新活力 [5]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大数据杀熟、虚假打折等行为,提升价格透明度与消费信任度 [5] - 引导平台行业转型:推动平台企业将资源投入技术创新、服务升级、品质提升等核心竞争力建设,促进行业向质量跃升转变 [1][5] - 提供清晰合规指引:明确的规则降低了平台企业的合规成本,助力行业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5]
中国多领域深入“反内卷” 为平台企业价格竞争划定红线
第一财经· 2025-12-22 07:48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新规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 [2] - 新规要求平台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并需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3] - 新规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提供免密支付、自动续费等服务时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并要求平台公示补贴、促销规则以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5] - 《行为规则》计划于2026年4月10日实施,在此之前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进行自查,新规强调尊重市场机制,通过克服信息不对称间接促进市场正常运行,不影响平台经济正常商业模式 [5][6] 光伏行业反内卷进展 - 光伏行业“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正式落地,由通威集团和协鑫集团作为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47.14%,旨在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化并购”路径整治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 [7] - 2025年被行业称为“反内卷”元年,光伏行业主要开展了不低于成本招采以及销售、引导有序竞争等工作,前三季度主产业链环节企业亏损310.39亿元,但第三季度亏损64.22亿元,较第二季度收窄约46.7% [7][8] - 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政府将加强产能调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并健全价格监测机制,打击价格违法、虚假营销等行为,遏制低价无序竞争 [8] 多行业反内卷政策导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明年重点任务,相较2024年“综合整治”的表述进一步递进,释放政策将继续深化落地的信号 [9] - 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加快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调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并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价格执法、反垄断等监管手段,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9] - 从根本上摆脱内卷需将竞争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1] - 除互联网平台和光伏外,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反内卷”也取得积极进展,例如《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正在征求意见,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厂家集体提价 [1]
三部门要求平台自动扣款以显著方式通知
北京商报· 2025-12-22 07:36
核心观点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规范,新规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 [1] - 新规核心在于强化消费者在免密支付、自动续费等场景下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为行业划定合规红线,推动服务回归用户自愿、风险可控的本质 [1][3][5] - 新规的出台标志着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趋于精细化、常态化,旨在肃清行业乱象,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3][6] 新规核心内容 - **实施时间**: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规范调整时间 [1][2] - **适用范围**:规则适用于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与价格相关的行为,包括制定/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 [2] - **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 - 提供免密支付、搭售额外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三类服务时,必须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2] - 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都必须提前将扣款时间、金额、取消途径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并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 [3] - 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需一并通知消费者 [3] 行业现状与问题 - **普及程度**:免密支付、自动扣款等服务已覆盖消费者日常生活的全方位消费类别 [4] - **主要乱象**: - 部分平台将免密支付设置为默认选项,用户易被动开通 [4] - 关闭免密支付的入口隐藏较深,操作不便 [4] - 将免密支付与自动续费绑定,导致用户在不再需要服务后仍被长期扣费 [4] - 存在靠默认勾选、隐藏取消入口、诱导式开通等方式利用信息不对称套路用户的情况 [4] - **监管沿革**: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已要求经营者在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5] 对行业的影响与预期 - **对消费者的影响**: - 个人权益得到硬保障,无需担心莫名被开通服务或找不到取消入口 [6] - 提前收到扣款提醒,有助于避免误扣费、盗刷等风险 [6] - **对平台/支付机构的影响**: - **短期挑战**:平台需调整产品设计和运营流程以符合新规要求 [6] - **操作难点**:对于高频率代扣的场景,要求每次扣款前都通知消费者,操作难度较大,平台需进行相应调整 [5] - **长期利好**:规范的经营环境有助于减少投诉纠纷和合规风险,推动平台从靠套路获客转向靠优化服务体验、提升技术安全水平来竞争,修复用户信任,推动行业告别同质化内卷 [5][6] - **行业展望**:新规有助于肃清免密支付领域的诱导等乱象,推动其回归便捷支付的工具本源,促进互联网平台形成健康、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3][6]
互联网平台定价规则2026年4月实施 七章29条护航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长江商报· 2025-12-22 07:12
政策发布与实施时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于12月20日联合制定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1] - 该规则共计7章29条,旨在为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划定价格行为红线,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1] - 新规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1] 政策制定背景与目标 - 互联网平台定价直接关系市场公平与消费者权益,是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关键环节[1] - 平台经济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和载体,在我国发展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为扩大内需和就业创业提供了新空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引擎[2]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2] - 该规则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2] - 规则旨在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2] 核心监管要求:经营者自主定价权 - 规则完善了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2] - 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3] - 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依法自主定价[6] - 平台经营者不得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扣除保证金、削减补贴或优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权、屏蔽店铺、下架商品或服务等措施,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6] 核心监管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 - 规则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6] - 平台经营者开展补贴促销,应在网站或App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促销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6] - 要求“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者价格促销规则”[6] - 标示预估价格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并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6] - 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6] 核心监管要求:规范价格竞争行为 - 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价格竞争行为是文件的重点内容[7] - 规则明确了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等行为的认定标准[7] - 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划下红线: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7] - 要求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7] - 禁止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7] - 禁止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7] - 禁止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7] - 禁止不标示或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或虚构、篡改、删除网络交易实际成交价格记录,诱骗交易[7] 平台经营者合规与执行要求 - 在规则印发后到实施前这段时间,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对照规则予以细化完善,特别是落实好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经营者收费行为等规定,并在日常经营中认真执行[3] -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照规则关于依法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价格竞争行为等规定,相应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3] - 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向平台内经营者宣传规则和相关平台规则的新要求,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推动平台内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4] -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三部门将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各地加强市场巡查和监督检查,督促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7]
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锐财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22 06:58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1] - 该规则是中国平台经济价格治理迈向制度化、精细化新阶段的重要一步,为行业常态化监管提供透明规则,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护航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跃升” [3] -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实施前有关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6] 规则核心内容与监管重点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2]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2]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 [2] - 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4] - 要求提供免密支付、搭售服务或设置自动续期时,应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4] 针对的突出问题 - 针对“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问题,要求公开算法规则并禁止无正当理由的同等交易不同价 [5] - 针对“先涨后降”“虚假满减”等价格欺诈问题,要求细化折价基准、补贴公示、促销时限等标示要求 [5] - 针对平台通过滥用流量、屏蔽店铺等手段干预商户定价的问题,明确禁止不合理限制 [5] - 针对自动续费、免密支付等暗扣问题,要求显著提示并设一键取消 [5] 实施与协同治理 - 平台经营者应全面梳理内部合规制度,对照规则细化完善,特别要落实好保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和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规范平台收费行为等规定 [6] - 平台经营者需相应修改完善涉及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平台规则,并为平台内经营者落实监管要求提供必要支持 [7] - 确保规则落实需要政府、平台、行业与社会形成协同共治合力,相关部门应加强协同监管并细化配套政策,平台企业应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治理,行业协会应发挥桥梁和自律作用 [8]
中国多领域深入“反内卷” 为平台企业价格竞争划红线
第一财经· 2025-12-22 06:26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新规 - 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规范平台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明确禁止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 [2] - 新规要求平台规范收费行为,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并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规范补贴促销行为,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 [3] - 新规聚焦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规定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搭售、自动续费等服务时需显著提示并提供便捷取消途径,并要求平台公示补贴、促销规则以遏制“虚假满减”、“先涨后降”等行为 [4][5] - 《行为规则》的实施日期定为2026年4月10日,在实施前,监管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逐项对照监管要求进行自查 [5] 光伏行业反内卷进展 - 光伏行业“多晶硅产能整合收购平台”正式落地,由通威集团和协鑫集团作为前两大股东合计持股47.14%,旨在通过“政府引导+行业协同+市场化并购”路径整治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 [6] - 2025年被行业称为“反内卷”元年,光伏行业主要开展了不低于成本招采及销售、引导有序竞争等工作,前三季度主产业链环节企业亏损310.39亿元,但第三季度亏损64.22亿元,较第二季度收窄约46.7% [6] - 国家能源局官员表示,光伏行业整治“内卷式”竞争持续高位推进,产业链价格企稳回暖,竞争秩序逐步修复,同时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等政策相继出台 [7] - 工信部表示行业治理进入攻坚期,将进一步加强产能调控,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并健全价格监测机制,打击价格违法、虚假营销等行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 [7] 反内卷政策的宏观背景与深化方向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列为明年重点任务,相较2024年“综合整治”的表述进一步递进,释放出政策将继续深化落地的信号 [8] - 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解读指出,在企业层面要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需加快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调控机制,加强动态监测预警,并综合运用信用监管、价格执法、反垄断等监管手段规范市场秩序 [8][9] -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张金杰撰文指出,从根本上摆脱内卷需将竞争从“价格战”转向“价值战”,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1] - 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让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实现效益最大化,从根源减少市场扭曲引发的内耗 [9] 其他行业反内卷动态 - 除互联网平台和光伏行业外,汽车、动力电池等多个领域“反内卷”也取得积极进展,例如《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厂家出现集体提价 [1]
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 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中国证券报· 2025-12-22 05:06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 - 该规则旨在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最终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1] 规则制定过程与实施时间 - 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根据反馈进行了修改完善 [1]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了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2] 规则主要内容:规范市场竞争 - 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为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提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1] - 保护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其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1] 规则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 -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 [1] - 规范免密支付、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以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1] 后续落实安排 - 三部门将组织主要平台经营者对照《行为规则》各项监管要求开展自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2]
三部门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不得“大数据杀熟”、价格欺诈等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2 05:06
核心观点 - 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为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划定清晰“红线”,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2][3] 规则适用范围与主体 - 规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行为 [2] - 规范对象包括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2] - 价格行为涵盖制定或变更价格、价格标示、收取费用、实施补贴等与价格相关的所有行为 [2] 明令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即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其个人信息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 [1] - 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 - 针对电商领域存在的平台强制降价、市场主体低价“内卷”、商家虚假误导性定价等乱象进行规范 [3]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规定 - 提供免密支付、搭售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或自动扣款时,必须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4] - 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竞价排名等规则,并规范补贴促销行为 [4] - 使用积分、礼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需以显著方式标明具体计算办法 [4] - 标示预估价格时,必须公开其构成,并显著提示与最终结算价格可能存在的差异及支付限制条件 [4] 规则实施与行业影响 - 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规范调整时间 [5] - 新规标志着中国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进入精细化治理新阶段,预计将规范价格秩序并缓解行业“内卷式”竞争 [3] - 政策从制定到落地见效存在现实距离,部分条款如“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中成本核算标准等关键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以确保政策有效执行 [6]
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一是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 供明确的价格行为指引,推动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是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完善对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的保护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 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三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推动动态定价、差别定价等规则公开,规范免密支付、 自动续期、自动扣款等服务,更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来源:中国妇女报) 转自:中国妇女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魏弘毅 魏玉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 价格行为规则》20日对外发布。 据了解,三部门于2025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就行为规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 完善行为规则,着力规范价格行为、推动公开透明、增强各方协同,构建良好平台生态。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
新浪财经· 2025-12-22 02:36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旨在规范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秩序并保护消费者权益,该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为行业留出调整适应时间 [1] 规则出台背景与目的 - 平台经济领域算法定价等新模式涌现,但部分平台利用优势地位实施不公平价格行为,算法定价缺乏透明度给监管带来挑战,规则的出台旨在推动平台经济监管模式和治理体系更好适应发展 [4] - 价格行为是平台经营活动的关键,也是实现常态化监管的关键环节,新形势下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势在必行,该规则填补了监管空白 [4] - 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健康的价格秩序,优化对平台价格行为的规范是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的关键着力点 [4] 规则制定原则与影响 - 规则制定过程较长,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并修改完善,其目标包括规范价格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5] - 规则充分保护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旨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定,在监管要求上保持稳定性,不会影响平台经济领域正常的商业模式 [5] - 规则基于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现状及突出问题,对上位法进行细化指引,通过克服信息不对称间接促进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实现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平衡 [5] 经营者自主定价与收费规范 - 规则明确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同时强调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约定和变更价格,以维护定价规则的严肃性和透明度 [6] - 规则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实施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依法保护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定价权 [6] - 规则明确平台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提出了收费标准公示、征求平台内经营者意见等要求,以推动平台经营者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6] 价格标示与促销行为规范 - 规则结合平台经济特点重申明码标价要求,强调需明确标示不同价格对应的商品特征、服务内容等信息,并要求公开差别定价、动态定价的定价规则,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7] - 针对价格促销行为,规则要求以方便消费者认知的方式标明促销价格或价格促销规则,防止出现虚构原价、优惠陷阱等乱象,防止促销变成“数字游戏” [7] - 规则聚焦消费者知情权,对补贴、预估价格等作出了明确标示、预先告知等方面的规定 [7] 价格竞争行为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 规则明确了平台经济领域低价倾销、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认定标准,着眼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7] - 规则强调诚信经营原则和经营者的价格诚信要求,对违反诚信原则的价格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7] - 针对“大数据杀熟”问题,规则明确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7] - 规则对免密支付和自动续费、变相提高或压低价格的行为予以规范,并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以有效化解消费纠纷 [8] - 规则通过全方位规范平台价格行为,重点解决当前网络消费中令消费者困扰的价格不公、虚假促销、自动续费陷阱等问题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