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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燃气(01193.HK)1月22日回购94.76万股,耗资2066.38万港元
证券时报网· 2026-01-22 22:20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1月22日回购94.76万股股份,回购金额为2066.38万港元 [2] -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为每股21.560港元至22.000港元 [2] - 该次回购是公司在港交所进行的公开市场操作 [2] 公司股价表现 - 1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2.020港元,较前一日上涨2.04% [2] - 当日股票全天成交额为1.10亿港元 [2] - 公司回购最高价22.000港元略低于当日收盘价 [2]
预防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公用事业领域并购首次被禁,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后实体将在当地获得垄断地位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1-22 21:02
校对|金冥羽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资料图)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 石油气储配站。该集中未达国务院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当事方自愿申报。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 等意见,并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也更有利于集中后实体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 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本 案。 编辑|程鹏 杜恒峰 每经编辑|程鹏 1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有效维护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 格、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 ...
陕天然气(002267.SZ):董事长刘宏波辞职
格隆汇APP· 2026-01-22 19:44
公司人事变动 - 陕天然气董事长刘宏波近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1] - 辞职原因为工作调动 [1] - 刘宏波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 [1] - 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1] - 辞职后刘宏波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1]
美能能源:截至2026年1月20日股东总户数为18060户
证券日报· 2026-01-22 19:44
证券日报网讯 1月22日,美能能源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6年1月20日,公司股东 总户数为18060户。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贵州燃气: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全力做好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证券日报网· 2026-01-22 19:16
公司对股价波动的回应 - 公司表示股价走势受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行情、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 [1] 公司战略与经营重点 -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全力做好公司生产经营工作 [1] - 公司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1] - 公司力求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1]
华润燃气(01193)1月22日斥资2066.38万港元回购94.76万股
智通财经网· 2026-01-22 18:46
公司股份回购 -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执行了股份回购操作 [1] -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2066.38万港元 [1] -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94.76万股 [1] - 每股回购价格区间为21.56港元至22港元 [1]
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并购亮出红牌
中国新闻网· 2026-01-22 18:40
事件概述 - 市场监管总局于1月21日依法禁止了佛山市南海区蓝鸟燃气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区南官燃气有限公司等经营者新设合营企业案 [1] - 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首次禁止公用事业领域的经营者集中 [1] 交易背景与结构 - 2024年10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业务的企业签署协议,拟在南海区新设并共同控制一家合营企业 [1] - 该合营企业将投资、建设并运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站 [1] - 此次经营者集中未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但当事方选择了自愿申报 [1] 监管审查与评估 - 收到申报后,市场监管总局就该集中多次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的意见 [1] - 市场监管总局聘请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 [1] - 经评估,该集中将导致集中后实体在佛山市南海区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获得市场支配地位 [1] - 评估还认为,集中后实体将更有利于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达成协调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实施提高商品价格等行为 [1] 监管决定与影响 - 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集中会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 [1] -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相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禁止了此项经营者集中 [1] - 此举旨在有效维护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竞争秩序,预防集中后实体推高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1]
佛燃能源:完成15亿元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
新浪财经· 2026-01-22 17:26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与发行 - 公司曾获批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债务融资工具 该注册额度在2年内有效 [1] - 公司近期完成了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发行规模为15亿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22日到账 [1] - 本期中期票据简称"26佛燃能源MTN001" 期限结构为3+N年 票面利率设定为2.14% [1] 本期票据发行相关安排 - 本期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 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银行 [1]
2025年武威市完成城区5万户燃气用户端安全升级
新浪财经· 2026-01-22 08:44
项目概况与核心举措 - 2025年,某市完成城区5万户居民燃气用户端安全设备升级改造工程 [1] - 改造核心举措是为用户加装燃气自闭阀和金属软管,以提升户内燃气使用的安全防护等级 [1] - 燃气自闭阀可应对供气压力欠压、超压及户内漏气情况并即时切断供气 [1] - 金属软管可规避传统管线老化、鼠咬、破裂等风险 [1] 项目实施与保障机制 - 推行入户“一趟清”服务模式,将安全检查与配件加装同步推进,实现“入一户、装一户、保一户” [1] - 项目前期通过小区政策讲解台、展板横幅、语音播报及业主微信群等多元方式解读政策与流程 [1] - 建立月度调度机制,精准协调破解施工堵点难点,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2] - 严格落实施工监管责任,严守设计标准与施工规范,并建立动态检查机制以实现质量与安全双控 [2] 项目影响与未来方向 - 项目完成有效消除了一批存量安全隐患,夯实了城市燃气安全运行基础 [2] - 未来将持续深化燃气安全长效管理,以守护群众生活并筑牢安全防线 [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6-01-22 03:37
担保事件概述 -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为其控股孙公司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支持后者向中国建设银行巴州分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 [2]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 -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保证范围覆盖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及相关实现债权的费用 [5][6] 内部授权与决策程序 -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内部授权,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和2025年5月8日召开董事会和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议案,同意在担保额度授信期间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3] - 担保额度可在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3] - 董事会及股东会已为巴州能源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5,000万元担保在该额度范围内 [3] 被担保方情况与担保必要性 - 被担保方巴州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3][6] - 公司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被担保方的经营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6] - 公司判断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及时掌握其资信与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6]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巴州能源提供的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2,094.10万元(含本次担保) [3] - 在2025年度已审议的60,000万元担保总额度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使用13,000万元,剩余额度为47,000万元 [7]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为78,094.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6% [7]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内的担保总额同样为78,094.1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也为40.26% [7] -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