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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商务部 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484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3 22:0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为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支撑 [2] - 试点工作支持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中央财政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提供奖补资金 [2][5] 政策目标与支持范围 - 政策目标是通过有奖发票活动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消费潜力 [2]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是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支持约50个城市,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平衡 [2] 具体实施方向 -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在指定行业消费并取得一定金额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行业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 [2]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2] 工作程序与资金安排 - 各省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城市推荐名单,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的省可额外推荐1个城市,排名前3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 [4]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资金在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5] - 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试点期满后需在2026年8月底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4][5] 绩效评价指标 - 绩效评价指标涵盖活动效果、参与情况和配套保障三大类,具体包括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同比增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同比增长、增值税收入及同比增长等 [10] - 参与情况指标包括参与人次、开具发票数量及同比增长、抽奖发票金额、参与企业数量等 [10] - 配套保障指标包括举办促消费活动的场次 [10] 工作要求与保障 - 试点城市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仅用于兑付消费者奖金,并运用信息化手段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 [5][6] - 工作要求坚持安全、公平、公开、便捷原则,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抽奖公平透明、消费者参与便捷,并防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问题 [6] - 需做好宣传推广,激发消费者参与热情,并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 [6]
三部门联合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新浪财经· 2026-01-03 18:58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支撑 [1] - 试点工作支持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政策目标与支持范围 - 政策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消费潜力 [1]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支持约50个城市,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 [1] 试点活动具体规则 - 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消费后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 [2]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但不低于100元,并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2] -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2] 试点工作程序与资金安排 - 各省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城市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荐1个城市,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4]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资金在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5] - 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试点期满后需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4][5] 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需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提振消费重点任务 [6] - 需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发票抽奖和奖金兑付,并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确保消费行为真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6] - 必须坚持安全、公平、公开、便捷原则,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抽奖公平、结果透明、参与便捷,并防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问题 [7] - 需加强政策宣传推广,激发消费者参与热情,并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 [7]
多地将试点有奖发票!单张奖金最高800元
新华网财经· 2026-01-03 14:04
有奖发票试点政策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2] - 试点城市可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2] - 试点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领域 [4] - 在试点城市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 每个人都有参与和中奖机会 [5] 活动监督与防违规机制 - 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 中奖结果公开透明 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 [9] - 试点城市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活动全过程监控 确保消费行为真实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9] - 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 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 [9] - 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 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违法违规问题 [9]
多地将试点有奖发票 单张奖金最高800元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6-01-03 00:32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1] - 试点城市可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人民币、中奖比例及奖项设置 [1] - 政策规定单张发票的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人民币 [1] 行业覆盖范围与参与方式 - 试点工作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多个领域 [2] - 政策覆盖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 [2] - 在试点城市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所有消费者均有参与抽奖和中奖的机会 [2] 实施与监督机制 - 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公开透明并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3] - 试点城市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打击骗取、套取资金行为 [3] - 将加强对试点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和人为操纵 [3] - 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反映违法违规问题 [3]
三部门联合开展有奖发票工作: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新浪财经· 2026-01-03 00:23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支撑 [1] - 试点工作支持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政策目标与支持范围 - 政策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消费潜力 [1]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支持约50个城市,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 [1] 试点活动具体规则 - 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消费后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 [2]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但不低于100元,并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2] -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2] 试点工作程序与评审 - 各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本省份试点城市推荐名单 [4] - 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荐1个城市,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4] - 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组织专家综合评估实施方案成熟度,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4] 中央财政补助安排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其中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 [5] - 补助资金将于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5] 绩效评价与工作要求 - 试点期满后,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绩效自评,并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报告,三部委将组织整体绩效评价 [6] - 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需将试点工作纳入提振消费重点任务 [7] - 要求强化资金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抽奖与兑付,并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补助资金仅限于兑付消费者奖金 [7] - 要求落实监督管理,坚持安全、公平、公开、便捷原则,防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问题 [8] - 要求做好宣传推广,激发消费者参与热情,并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与典型经验 [8]
“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来了!广东“发票抽奖”活动等您来
搜狐财经· 2026-01-02 21:50
活动概述 - 广东省税务局联合省商务厅、财政厅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开展“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发票抽奖活动 [1] - 该活动是2025年“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六大优惠政策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 [3] 参与规则与方式 - 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进行零售、住宿、餐饮消费,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3][9] - 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类型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10] - 消费者需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信息进行登记参与 [3] - 参与发票需以个人为购买方,且购买方名称需与参与人实名认证信息一致,每张有效发票仅可获1次抽奖机会 [3] - 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活动周期内,过期、作废、虚开发票等无法参与 [3] 活动奖励 - 个人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活动,最高可获得200元奖金 [3] 政策背景与目标 - 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响应省委、省政府“聚人气、促消费、稳经济、优环境”的工作部署 [1] - 目标是激发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力,为冬季消费市场注入新活力,并引导经营者规范开票、消费者主动索票 [6] 历史效果与本次优化 - 2024年广东省首次推出同类活动,惠及数十万消费者,并有效带动家具、家装等重点行业开票量同比激增70%,开票金额增长90% [6] - 本次在去年基础上优化了活动设计、扩大覆盖范围、简化参与流程、提升兑付效率 [6] 后续计划 - 税务部门将与商务厅、财政厅密切配合,持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6] - 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探索“税收+消费”协同促进的长效机制,助力广东省消费市场扩容提质 [6]
有奖发票来了!记得抽奖→
搜狐财经· 2026-01-02 18:44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25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宣布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 政策核心观点是从需求端发力,旨在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 [3] 试点实施范围与行业覆盖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 [3] - 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3] - 抽奖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上述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 [3] 资金支持与地方执行 -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3] - 试点城市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3] - 消费者需关注试点城市公告,根据公布的具体要求参与活动 [3]
传下去:发票留着能抽奖
新浪财经· 2026-01-02 18:16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支持在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1] - 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试点覆盖行业 - 试点具体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 [1] - 这些领域覆盖了日常消费的主要场景 [1] 参与规则与奖项设置 - 在试点城市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和中奖机会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的最低票面额度,要求不低于100元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1] - 单张发票的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
视频丨多地将试点有奖发票 单张奖金最高800元
新浪财经· 2026-01-02 18:12
政策概述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1] -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1] - 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1] 行业覆盖范围 - 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2] - 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2] 参与方式 - 在试点城市开具符合条件的发票即可参与抽奖[2] - 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和中奖机会[2] 监管与风控措施 - 开奖过程由公证处公证,中奖结果公开透明,依法依规接受社会监督[3] - 试点城市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有奖发票活动全过程监控,确保消费行为真实[3] - 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3] - 将加强对参与试点工作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3] - 试点城市将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消费者可随时反映违法违规问题[3]
零售文化艺术等试点发票抽奖
新浪财经· 2026-01-02 17:15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1] - 试点将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 [1] - 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 - 试点实施时间为6个月 [1] 试点行业范围 - 试点涉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 [1] 试点执行细则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要求不低于100元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1] - 试点城市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1] - 试点将在50个左右城市开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