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有奖发票试点
icon
搜索文档
三部门发布通知: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搜狐财经· 2026-01-01 15:52
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转自:新华社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 力,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记者:申铖 通知称,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 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 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 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 府城市,地级市、州、盟)。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城市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 布。消费者可关注试点城市公 ...
利好来了,三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1-01 15:08
来源:新华社、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12月31日对外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 力,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通知称,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 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 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 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 府城市,地级市、州、盟)。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城市将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奖发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并向社会公 布。消费者可关注试点 ...
刚刚,利好来了!三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基金报· 2026-01-01 14:50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1][3] - 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通过对居民消费后取得的发票进行抽奖,鼓励消费并提升消费者获得感 [1][18] - 试点工作是对《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的落实,旨在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支撑 [3] 政策实施范围与目标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地级市等 [1][3] - 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试点,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 [3] - 政策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 [1][4][16] - 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3] 试点具体规则与资金安排 - 抽奖针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购买商品和服务,且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最低票面额度由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但不低于100元 [1][4]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4]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 [7] - 补助资金将于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按程序一次性拨付,且资金仅限于兑付消费者奖金 [7][8] 工作程序与城市遴选 - 各省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试点城市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荐1个城市,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 [6] -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且不占所在省份名额 [6] - 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将组织专家综合评估实施方案的成熟度,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7] - 省级主管部门需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推荐名单及实施方案 [6] 政策背景与宏观数据 - 2025年1—11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6万亿元,同比增长4.0%,增速比去年全年加快0.5个百分点 [14] - 2025年1—11月,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5.4% [14] - 2025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53.5% [14] - 政策出台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 [3][14] 组织实施与监管要求 -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需加强组织领导并将试点工作纳入提振消费重点任务 [8] - 要求坚持安全、公平、公开、便捷原则,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抽奖公平、过程透明、参与便捷 [9][20] - 试点城市需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抽奖和兑奖,并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确保消费行为真实和资金安全 [8][20] - 试点城市需公布投诉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并防范徇私舞弊、人为操纵等行为 [9][20] - 试点期满后,需开展绩效评价,并于2026年8月底前报送总结报告 [7][9]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新浪财经· 2026-01-01 13:24
来源:财政部 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5〕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发 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申报材料要行文简洁、逻辑清晰、数据详实、支撑有力,不得印制豪华材料。各地不得委托商务、财 政、税务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者不署名)参与项目的实 施方案编制等申报工作,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已经通过竞争性评审入围的取消入 围资格,已经获得相关资金支持的将资金予以收回。 (二)评审确定试点。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省份试点城市 推荐名单。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参加试点。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 荐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份名 额)单独申报。各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试点城市推 ...
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新浪财经· 2026-01-01 05:05
(来源:光明日报) 转自: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鲁元珍)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31日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 点工作的通知,将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 消费积极性。 通知提出,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 市倾斜,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试点城市将对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具体涉 及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实施时间为6个月。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指出,此次出台的政策将惠民生与促消费紧密结合,覆盖面广、参 与门槛低,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
50城将试点有奖发票,单张发票奖金800元封顶
第一财经· 2025-12-31 22:29
2025.12. 31 本文字数:1205,阅读时长大约2分钟 来源 | 国际商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进一步激 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于12月31日 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政策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决策部署,支持试点城市结合当地消费形势及工 作基础,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 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消费潜力,为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湖北一地官宣:生娃"奖房子" 评审确定试点。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本省份试点城市推荐 名单。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参加试点。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荐 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份名 额)单独申报。各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1月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试点城市推荐 名单及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格式,光盘刻录)上报 ...
三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新浪财经· 2025-12-31 19:44
政策概述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 [1] - 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试点范围与选择标准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 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 [1] - 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1] - 试点城市选择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 同时兼顾地区间政策平衡 [1] 参与主体与行业 - 参与抽奖的发票需为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特定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所取得 [1] - 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 [1] 抽奖规则与奖项设置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的最低票面额度 该额度不低于100元 [1] - 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 [1] - 单张发票的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 - 试点城市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1]
三部门: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开展有奖发票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积极性
新浪财经· 2025-12-31 19:44
政策概述 -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于2025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旨在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 [1][2] - 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支持约50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试点城市选择将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城市倾斜,并兼顾地区平衡 [1][2] 政策目标与支持方向 - 政策核心目标是提高消费者积极性,激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领域的消费潜力,为经济稳中向好提供支撑 [2] - 试点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在上述行业消费后取得的发票组织抽奖,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由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但不低于100元,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1][3] 试点工作程序 - 各省级商务、财政、税务主管部门需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推荐试点城市,各省(自治区)可推荐1个城市,居民消费支出排名前12名的省、自治区可额外推荐1个城市,排名前3名的可额外推荐2个城市,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单独申报 [5] -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超大特大城市不超过3亿元,大城市不超过2亿元,其他城市不超过1亿元,资金在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6] - 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1月9日前上报,试点期满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需于2026年8月底前牵头完成绩效自评并报送报告 [5][6] 工作要求与监管 - 试点城市人民政府是试点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需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提振消费重点任务,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7] - 试点城市需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发票抽奖与奖金兑付,并与全国有奖发票数据监测平台对接,确保消费行为真实与财政资金安全,补助资金仅限用于兑付消费者奖金 [7] - 试点工作需坚持安全、公平、公开、便捷原则,确保数据与资金安全,抽奖规则公平,开奖过程与结果公开透明,并借助信息化手段便于消费者参与 [8] - 各省级主管部门需会同试点城市做好政策宣传推广,于2026年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与典型经验做法报送三部委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