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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6-01-29 14:23
转自:中国质量报 □ 新华社记者 唐诗凝 据介绍,《办法》对综合利用范围、企业从业条件等提出了新要求,划定了综合利用"红线",其中之一 便是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这背后有何考虑? 记者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在检测、分类、拆分、重组等处理的基础上,制 造出新的电池产品,应用于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等领域,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梯次利用"电池。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近日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 下简称《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 一体",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都将拥有数字身份证等。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产销量持续攀升。随着销售使用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容量衰 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相关机构测 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在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表示, 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如果不能规范回收 ...
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划定“红线”
中国经济网· 2026-01-27 08:26
政策法规出台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1] - 该《办法》旨在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全链条监督管理,为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划定“红线”,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以推动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 [1] 行业发展现状与规模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662.6万辆、164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28.2% [2] - 随着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长,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据研究机构测算,2030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2]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 [3] - 行业已累计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骨干企业在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3] 监管体系与措施 - 监管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基本思路 [4] - 全渠道管理: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重点设计“车电一体报废”等制度 [4] - 全链条管理: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例如动力电池企业需对电池编码、粘贴标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需设立与销售量相匹配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公布回收信息 [4][5] - 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管理:搭建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各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5] 技术与标准进展 - 相关部门已出台30余项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 - 已建设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系统,开展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 [3] - 支持研发突破自动化拆解、再生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技术,推广废旧动力电池全组分、高值化利用等先进技术设备 [3] 环境安全与资源循环 - 废旧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规范回收至关重要 [6] - 生态环境部将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动力电池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并探索标准规则及因子国际互认机制 [6] - 将持续强化拆解处理企业常态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推动更多废旧动力电池流入正规回收利用企业 [6] 产品概念与市场规范 - 《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的概念,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 [7] - 此举旨在消除因市场上“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而导致的企业和消费者认识误区 [7]
溯源管理全面升级 全链条管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经济日报· 2026-01-22 07:50
文章核心观点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中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进入全链条规范化管理的新阶段 [1] - 该《管理办法》旨在解决行业痛点,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产业向规范化、高效化、绿色化转型,以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 [3][8] 政策背景与行业现状 - 中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30年,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2025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 [2] - 骨干企业在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 - 有关部门已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布局回收网络,并累计培育148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 [4] 《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与升级 - 作为联合部门规章,其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将同步废止2018年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2] - 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实现从生产到报废回收的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与信息化追溯 [2][3] - 聚焦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关键环节,重点解决不规范收售、车电分离报废、私拆滥解、缺乏执法依据、跨部门监管协同不足等行业痛点难点 [3] - 明确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对违反编码要求、不履行回收责任、未按要求移交电池、不履行信息报送义务等行为设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 [6] 对产业链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 生产环节:要求产废企业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台账,并对委托处置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 [7] - 回收环节:细化了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回收渠道建设、信息提示等方面的要求,防止回收责任空缺 [7] - 综合利用环节:明确了从事综合利用的企业应具备项目投资备案、排污许可等一系列条件,并提出规范交售、车电一体报废等要求 [7] - 调整了综合利用范围,细化了企业从业条件,并明确不再采用“梯次利用”等概念 [5] 标准体系与技术支撑 - 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已发布近30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标准,涵盖通用要求、管理规范、余能检测、回收利用、再生黑粉等多个方面 [4] - 市场监管总局将与工信部等部门加快标准研制,持续完善标准体系,并强化标准实施应用,以高水平标准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 [4] 社会共治与试点经验 - 呼吁消费者在购买新能源汽车时了解回收提示,提供溯源信息;在车辆报废时将车辆及电池交由正规拆解企业;避免将电池交售给不规范渠道 [8] - 中国资环电池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河西区投放了300余座电动自行车换电柜,试点“电池合规+运营可控+低碳环保+定向回收”的全产业链内循环模式 [7]
【新华解读】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7 09:45
文章核心观点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潮,保障资源回收与环境保护[1] 政策核心要求与管理框架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即车辆报废时应带有动力电池,否则将被认定为车辆缺失,此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1][2] - 管理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思路,以打通管理堵点[1][5] - 全渠道管理涵盖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5] - 全链条管理明确从电池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强化对产业链每一环节的监管[6] - 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制度[1][6] 关键概念调整与监管红线 - 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2][3] - 明确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禁止使用的其他领域[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以避免安全环保风险并满足原材料需求[3] 行业背景与数据支撑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规范回收会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1] - 部分企业在回收利用中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4] 技术支撑与实施工具 - 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其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信息[1][7]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以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7]
新华解码丨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浪财经· 2026-01-17 02:02
政策核心与管理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 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1] - 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 实施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5][6] 市场规模与产业背景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 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 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 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不规范回收会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 [1] 关键政策要求与调整 - “车电一体报废”规定主要为了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 但不适用于换电车型 [2]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2][3] - 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 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 [3] 技术标准与回收效益 - 部分企业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 锂回收率达96.5% 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 全链条管理具体措施 - 全渠道管理: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5] - 全链条管理:明确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义务 强化对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5] - 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信息溯源管理 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 关联从生产到综合利用各环节信息 实现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5][6]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 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6]
新华解码|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6 22:17
政策核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与综合利用新规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1] - 为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建立数字身份证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1][7] 政策背景与市场规模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规范回收至关重要 [1] 关键管理要求与定义调整 - “车电一体报废”规定旨在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但不适用于换电车型针对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2]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2][3] - 明确禁止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 [3] 行业技术与效益 - 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较大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 “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措施 - 全渠道: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6] - 全链条:明确从生产、销售到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责任强化对产业链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6] - 全生命周期: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6][7] - 数字身份证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从生产到回收各环节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追溯 [7] - 有关部门将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一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7]
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6 22:16
政策核心内容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否则将认定为车辆缺失 [1] - 为每块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建立数字身份证,实现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1][7] 政策出台背景 - 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即将进入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 动力电池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资源及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规范回收对避免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至关重要 [1] “车电一体报废”规定详解 - 规定旨在封堵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不给违规回收可乘之机 [2] - 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换电车型,适用于换电等新模式的具体管理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2] 关于“梯次利用”概念的调整 - 管理办法中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 [2] - 调整原因是市场上“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存在合格品与不合格品难以判别的问题 [3] - 新规强调,不论以任何方式生产的电池产品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3] - 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3]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以规避安全环保风险并满足原材料需求 [3] 行业技术进展与挑战 - 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企业多、流程长、渠道复杂,监管难度大 [4] “全生命周期”管理具体措施 - **全渠道管理**:抓好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换电运营、维修更换等各类废旧动力电池产生源头的规范管理 [6] - **全链条管理**:明确从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到综合利用各环节主体的责任义务,强化对产业链每个环节的监督管理 [6] - **全生命周期信息溯源**: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建立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 [6] - **数字身份证管理**: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销售、换电、维修、报废、回收、综合利用等各环节信息,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 [7]
新华解码|如何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新华社· 2026-01-16 22:08
政策核心与管理框架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思路 [1] - 管理办法明确报废新能源汽车时必须“车电一体”,否则将按规定认定为车辆缺失,旨在封堵报废动力电池可能流失的渠道 [1] - 对于换电车型等新模式,“车电一体报废”规定不适用,具体管理办法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 [1] 行业背景与市场规模 -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攀升,动力电池容量衰减步入退役期,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不断增长,行业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 [1] - 据相关机构测算,2030年当年的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1] 技术路径与综合利用要求 - 管理办法不再采用“梯次利用”概念,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废旧动力电池直接或加工后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禁止使用的领域 [1] - 明确所有电池产品,无论以何种方式生产,都必须符合应用领域的质量标准要求 [1] - 对于不适合再使用的废旧动力电池,可直接进入综合利用环节提取有价金属,以满足电池产业对原材料的迫切需求 [1] - 部分企业已实现镍钴锰回收率达99.6%、锂回收率达96.5% [1] 监管与追溯机制 - 管理办法实施“全渠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涵盖电池生产、销售、维修、更换、拆解、回收、综合利用各环节 [1] - 建立全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平台和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其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信息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平台,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动态的数字身份证,支撑全链条监督管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