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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目录》2月1日施行 外资享15%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国经营报· 2026-02-11 23:00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同步废止2022年版目录 [1] - 目录总条目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目录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地区目录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1] - 目录修订主要聚焦先进制造、现代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旨在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1] 主要优惠政策 - 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1] - 优惠政策可叠加进口免税、用地支持、再投资税收抵免等配套措施 [1] - 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 [3] - 支持鼓励类外资企业灵活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以降低初期用地成本 [3] 重点鼓励产业领域 - **先进制造业**:例如高效清洁能源装备研发制造,西门子能源在海南洋浦设立的燃机总装基地及服务中心即属此类,可享受15%企业所得税及进口设备与零部件免税等政策 [1] - **现代服务业/环保产业**: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建设被列入鼓励类产业,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相关企业可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2] - **区域发展**: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的鼓励类外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政策影响与案例 - 政策为外资在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外资企业共享中国发展机遇 [1][3] - **案例:制造业** 西门子能源海南项目作为封关后首个标志性外资制造业项目,受益于税收优惠及海南自贸港区位优势 [1] - **案例:环保业** 一家德国环保企业在三亚承接海域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因符合鼓励类产业并完成认定,享受15%税率,一年可节税500万元人民币 [2] 政策制定背景与过程 - 政策修订响应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要求,以及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应部署 [3]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于2024年启动修订工作,通过走访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了外商投资企业、商协会、专家及各部门意见 [3]
新版外商投资目录来了,哪些变化值得关注
第一财经· 2025-12-25 14:21
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核心政策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1] 目录结构与主要变化 - 新版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 [2] - 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 [2] - 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2] - 主要变化一: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条目,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 [2] - 主要变化二: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条目,以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3] - 主要变化三: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 [3] 区域引导的具体案例 - 辽宁省新增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 [3] - 黑龙江省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 [3] - 河南省新增高端化智能化起重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发生产 [3] - 海南省新增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 [3] - 重庆市新增适用于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研发制造 [3] - 贵州省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 [3] - 青海省新增风力发电场运营 [3] 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 修订目录是回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的主动布局,旨在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 [1] - 此举向世界发出明确信号,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旨在应对外部不确定性并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透明的投资预期 [2] - 中国已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并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为跨国公司营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4] 对产业升级与经济发展的预期影响 - 从供给侧看,修订目录有利于吸引全球创新要素,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纳入鼓励范围,实现中外企业优势互补 [5] - 从需求侧看,修订目录有利于引导外资企业更好满足中国不断升级的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需求,改善民生福祉并进一步扩大内需 [5] - 目录继续将科技创新领域作为引导重点,加大对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研发等领域鼓励力度,围绕装备制造等终端产品、关键零部件、重要原材料进行支持,以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 [5] - 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目录引导外资投向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助于引入先进商业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度,并提供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满足多元化、高品质消费需求 [6] 后续实施与保障措施 - 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6] - 将多措并举为外商来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6] - 将发挥重大外资项目工作专班作用,开辟绿色通道压茬推进前八批项目建设,并加快推出新一批重大外资项目,统筹协调解决项目涉及国家层面的用地、用海、环评、能耗等问题,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6]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炉
金融时报· 2025-12-25 10:58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于12月24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该目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1] - 本次修订是落实稳外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1] 目录结构与修订规模 - 2025年版《鼓励目录》延续2022年版结构,包括全国目录和适用于中西部、东北及海南的地区目录 [1] - 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1] 先进制造业与科技创新引导 - 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新增条目涵盖核酸类药物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制造、高速摄像机研发生产、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开发、水下作业机器人设计制造、燃气发电机关键设备制造及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开发制造等领域 [2] - 引导外资投向特色消费、商务服务等领域,有助于引入先进商业模式,提升消费便利度,提供更多优质商品与服务供给 [2] 区域协调发展与产业优势 - 加力引导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东北等地区,以发挥其在机械装备制造、能源资源开发、交通物流运输及特色资源禀赋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平衡外商投资布局 [3] - 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增加地区条目,例如辽宁省新增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黑龙江省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河南省新增高端化智能化起重机械研发生产,海南省新增海洋环境治理,重庆市新增适用于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研发制造,贵州省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青海省新增风力发电场运营等 [3] 制度型开放与投资环境 - 我国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为跨国公司营造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4] - 修订扩大《鼓励目录》向世界发出我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明确信号,旨在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不确定性,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清晰、稳定、透明的投资预期 [4] 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 投资《鼓励目录》内领域可享受四项主要优惠政策:一是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除外) [5] - 二是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并支持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 [5] - 三是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 四是境外投资者以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从事全国目录产业的企业,符合条件可享受税收抵免优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