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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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股票上市交易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春永路188号 董事会秘书胡斌 证券事务代表盛琳 联系电话0571-63553779 [1]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24.96亿元 同比增长13.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6亿元 同比增长88.87% [1] - 基本每股收益0.22元/股 同比增长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2% 同比上升1.76个百分点 [1][2] - 报告期末总资产84.56亿元 较上年度末下降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58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1.43% [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0,280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显示南昌市政公用集团为控股股东 持股比例20.49% [2]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 持股比例14.5%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股3.18% 为第三大股东 [2] - 前10名股东中还包括浙江省经纬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19%) 深圳招华城市发展股权投资基金(1.16%)等 [2] - 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也未发生变更 [3] 重要事项 - 公司2025年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21.12亿元 其中母公司2025年1月收到3631.45万元 汇丰纸业2月收到3068.93万元 7月收到2045.96万元 [4] - 截至报告披露日 母公司尚有1.51亿元拆迁补偿款未收到 子公司汇丰纸业 新材料和清园生态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4]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富春环保: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1 16:12
董事会决议事项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 应到董事9人全部出席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 - 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包括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以及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制度 所有议案均获9票同意全票通过 [1][2] 半年度报告披露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摘要同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四大指定媒体 [2] 套期保值业务安排 - 子公司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获准开展铜期货标准合约套期保值业务 使用保证金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 - 业务期限为董事会通过后12个月 交易额度可循环使用 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且不涉及场外交易 [2]
富春环保(002479) - 002479富春环保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10
2025-06-10 09:00
公司业务概况 - 业务板块拓展至“热电联产+固废(危废)资源化+环境监测治理”产业 [2] - 热电联产业务产品为清洁热能和电能,固废(危废)资源化业务对污泥和含有色金属固废回收利用,环境监测治理业务涉及二噁英监测设备销售及租赁 [2] 有色金属资源化业务发展 - 2024年新增冰铜和电解铜业务,优化产业链布局 [3] - 推进子公司遂昌汇金二期项目建设,拟新建年处置5万吨一般固废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改扩建年处置3万吨富锌烟尘生产线和年利用2万吨冰铜转炉吹炼生产线 [3] 产业领域布局规划 - 关注与废旧金属资源化利用业务协同的产业领域,若有契合投资机会,将多维度审慎研究并推进布局 [3] 煤价应对方案 - 利用煤热联动机制与下游客户调整蒸汽售价 [3] - 跟踪煤价、集中采购确保煤炭供应,调整存货结构、采用节能技术控制成本 [3] 智慧电厂成效 - 以子公司江苏热电为试点,试运行降低锅炉重要参数指标波动幅度 [4] - 单炉平均操作次数从2000多次降至100余次,降低劳动强度,提升系统安全稳定生产水平 [4] 业绩情况 - 2025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9,573.84万元,同比增长403.14% [5] - 增长原因是原材料价格下降、下游热用户需求增加、毛利率上升,以及母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增加 [5]
富春环保: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5 19:15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23日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上午9:15至下午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1]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下午15:00,登记在册股东有权参会[2] - 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登记,个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登记[5] - 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并确认[6] 会议审议事项 - 唯一议案为《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属非累积投票提案[4] - 议案已经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5年6月6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4]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将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4] 网络投票操作 - 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6] - 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弃权三类[8]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身份认证[8] 会议文件与地点 -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五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 备查文件包括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及参会登记表等附件[7][10][14]
富春环保: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9 19:40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865,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1]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750,000元 不送红股且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1] 税务处理规则 - 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2] -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2] - 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2]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5月26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 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5月26日[2] 股东责任说明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 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