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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公司,遗老遗少大清洗
虎嗅APP· 2026-03-10 22:06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认为,在“9号新规”的强监管冲击下,中国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及助贷行业正经历剧烈洗牌与整体收缩,过去依靠监管套利、高利率和流量模式“躺赚”的时代已经结束,行业正面临盈利空间压缩、业务模式重构和硬科技能力缺失的严峻挑战 [6][7][24] 行业监管冲击与现状 - “9号新规”对行业产生颠覆性影响,导致多家公司大规模裁员,如数禾科技裁员约30%,马上消费技术团队从3000余人缩减至约200人,度小满裁员起步约10%,奇富科技裁员近20% [4][6] - 新规要求银行自主风控、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导致无力满足要求的中小银行放弃或收缩合作,例如乌鲁木齐银行自2025年10月1日起全面停止合作类互联网贷款业务 [17] - 新规禁止平台直接向借款人收取息费,压缩了通过“会员费”、“服务费”变相提高利率的利润空间,头部平台被迫将新增贷款中利率高于24%的比例压降至10%左右 [20] - 监管导致行业整体收缩,资金锁紧、成本激增、盈利暴降,绝大多数玩家告别了靠套路躺赚的时代 [6] 公司财务与业务表现 - 多家上市公司出现“增收不增利”或业绩下滑:奇富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营收增长19.1%,但净利润下滑20.36%;宜人智科营收微增,净利润下滑8.47% [20] - 奇富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贷款规模为347.60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53.96亿元大幅下降23.4% [20] - 部分公司贷款撮合量环比下滑:信也科技2025年第三季度促成交易额512亿元,环比下降5.2%;小赢科技放款336.41亿元,环比下降13.73%;嘉银科技国内业务贷款撮合交易量322亿元,环比下降13.21% [21] - 数禾科技(还呗)受新规冲击巨大,2025年第四季度净亏损约6.84亿元,导致其由盈转亏;其54.97%股权估值从账面价值29.44亿元跌至评估值7.82亿元,价值缩水近四分之三 [22][23] - 百融云创2025年未经审核净利润预计仅为6650万元至7980万元,相较2024年的2.66亿元同比暴跌70%至75% [30] 行业发展历史与商业模式 - 行业兴起于互联网经济与货币宽松时代,资金寻求出口,个人消费信贷因小额、分散、高收益及风险相对可控的特点成为资本选择 [9][10] - 移动互联网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的消费场景和可控客户问题,电商、外卖等创造了海量高频场景,大数据和算法实现了低成本触达与风险定价 [13] - 形成了由资金方、流量方、融资中介构成的利益链条,业务风险被高利率(如年化36%)覆盖,使链条上每个环节都有利可图甚至暴利 [14] - 主业增长遇瓶颈的公司(如百度)曾将金融业务(度小满)视为增长希望,通过疯狂营销迅速扩张,2024年底度小满在贷余额接近2600亿元,位居行业第四 [14] - 中小银行因无法异地增设网点,也将与助贷平台合作视为突破地域限制、实现增长的有效甚至唯一路径 [14] 行业转型与未来挑战 - 新规对数据合规、风险模型有效性及全流程风控提出高要求,结合AI技术爆发,可能从根本上重塑行业内核 [29] - 行业过去的技术多为“连接技术”和“漏斗技术”,风控终点往往是暴力催收,而非精密模型;现在需要真正的硬科技能力 [27][29] - 商业模式根本性问题凸显:若利润目标仍需靠高利率或高息差实现,则客群仍是次优/次级人群,获客与资金成本高,违约率难降,本质仍是“刀尖舔血” [31] - 资本市场不再无脑追捧金融科技,网贷背景成为减分项,对公司的科技含金量提出更高质疑,例如第零智能研发团队仅22人,研发投入仅千万元级别,却标榜AI科技公司 [34][35] - 头部机构如马上消费金融,尽管业绩位居行业第三、技术团队超2500人、累计研发投入近40亿元,但因暴力催收、捆绑收费等合规问题,IPO之路近五年未能破局 [31]
湖北中院宣判出借人与玖富非借贷关系 驳回出借人诉讼请求
财富在线· 2026-02-13 11:27
案件核心法律定性 - 法院明确认定合规P2P平台与出借人之间构成中介合同关系或居间服务合同关系,而非民间借贷关系[1][3][4] - 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其与出借人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协议明确排除平台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角色[4][5] - 出借人向平台主张还款或承担担保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据此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1][5] 案件争议焦点与判决依据 -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双方是居间服务合同关系还是民间借贷关系,以及平台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3] - 法院依据《电子签名法》认定出借人通过平台勾选确认的《出借咨询及管理服务协议》具有可靠电子签名,合法有效[4] - 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认定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时,出借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于法无据[5] 平台业务模式与责任界定 - 平台展示的“还款保障措施”由第三方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符合信息中介的监管定位,平台自身不提供担保[2][5] - 平台在业务中仅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方,并非实际收款方或借款合同当事人[1][6] - 出借人关于资金未进入银行存管账户的主张,与平台提供的资金流向证据不符,未被法院采信[4] 对出借人的影响与行动路径 - 当实际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出借人向平台主张权利无法获得法院支持[1][6] - 出借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唯一回款途径是向实际借款人发起催收和诉讼[6] - 当前问题的核心是实际借款人逃废债,出借人应转而诉讼真正逾期的借款人[6]
暴雷4年多,“网贷教父”周世平旗下的“红岭系”涉案资金首次清退!投资者称“像捡钱一样开心”“退赔比例应该是5%-6%”
搜狐财经· 2026-02-09 09:43
案件与司法进展 - 红岭创投案在2024年5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 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创始人周世平无期徒刑 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 [3][10][12] - 法院审理查明 2009年至2021年间 周世平等人通过平台累计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约1090亿元 [11] - 广东省高院终审裁定指出 周世平等人明知公司资金缺口巨大 仍发布虚假标的非法集资 非法募集资金用于归还到期本息 维持运营和个人挥霍 待偿金额总额逾200亿元 [14] 公司运营与风险暴露 - 红岭创投由周世平于2009年创立 在运营的12年里 其交易规模逾4500亿元 累计注册人数超272万 [8] - 从2017年开始 红岭创投出现不良贷款暴雷 包括对辉山乳业放贷5000万元逾期 以及对大连机床1.5亿元股权质押融资逾期 周世平同年表示不看好网贷业务并计划三年内清盘 [9] - 2019年3月 周世平发布清盘声明 提出三年全额兑付方案 但根据其2021年9月发布的第五十八次兑付通知 累计仅兑付27.04亿元 剩余待兑付156.77亿元 [9] 资金清退情况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4日发布公告 正式启动“红岭创投”案首次资金清退工作 将发放已执行到位的10亿元资金 [4] - 清退信息采集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6日 计划于2026年1月16日起发放款项 [4] - 自2025年2月2日起 已有投资者陆续收到红岭创投和投资宝的首次退赔款 投资者根据公告估算退赔比例约为5% [1][5][6] 涉案平台与待偿规模 - “红岭系”旗下包括红岭创投 投资宝和红岭资本三个平台 据此前媒体统计 红岭创投剩余待兑付156.77亿元 投资宝累计兑付约4亿元 待兑付约60亿元 红岭资本仅兑付5400万元 待兑付约10亿元 [14] - 周世平名下目前仍有10家企业存续 并担任15家存续企业的股东 其中包括其持股约99.99%的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15] 资产追缴与处置 - 案发后 公安机关全力追缴涉案资金 股权 房产等资产 追缴到案的资产将在判决生效后依法返还集资参与人 [14] - 2025年11月以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资产拍卖平台分三次成功拍卖了周世平及红岭控股持有的1855万余股“阳竹5”股票 合计成交金额约3574万元 [14]
最高院判玖富仅提供中介服务非借款方 出借人回款应法催借款人
财富在线· 2026-02-05 16:58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案例中明确P2P平台与出借人之间为中介合同关系 而非民间借贷关系 因此平台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出借人需直接起诉实际借款人以实现资金回收 [1][4] - 当前司法体系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惩戒力度持续加大且手段不断创新 为出借人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提供了有利环境 [4] - 部分网贷平台正在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机制 协助出借人向逾期借款人发起法律诉讼 出借人应关注并尽早参与此类机制以争取更优回款 [5]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 - 原告于2016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 通过“悟空理财”APP在玖富普惠平台进行多笔出借 截至2020年11月30日仍有借款无法收回 [1] - 原告主张其与玖富公司之间成立民间借贷关系 要求平台偿还本息 理由是资金通过平台借出 但平台未提供借款人信息且无金融许可证 [1] - 玖富公司辩称其与出借人之间仅为居间中介服务法律关系 [1] -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诉求 明确双方属于中介合同关系 平台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4] 行业模式与法律定性 - P2P平台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其核心功能是撮合出借人与借款人建立债权关系 [2] - 在借款人违约后 出借人向平台追偿的诉求在法律上难以得到支持 [3] - 出借人实现资金回收的唯一可行法律途径是起诉实际借款人 [4] 追偿途径与行业动态 - 对于合规P2P平台(不涉及资金池和自融) 回款通常由平台根据债权情况出具方案 或由出借人起诉平台 但后者已被最高院案例否定 [2] - 当前司法打击“老赖”的力度增强 失信者将面临限制贷款、账户冻结、资产拍卖、限制高消费及出行 甚至影响子女升学就业等多方位制裁 [4] - 部分网贷平台正推动“属地化催收诉讼” 支持出借人在律师帮助下对逾期借款人发起催收和法律诉讼 [5] - 出借人应密切关注所投平台是否启动该机制 并尽早参与以优先挑选更优质的债权进行回款 [5]
“你我贷”为催收把采访电话都爆了 催收员怼警察:“爆通讯录怎么了?”
新浪财经· 2026-01-30 09:52
事件概述 - 新闻媒体“信号新闻”因报道网贷平台“你我贷”的催收事件,其采访手机遭到疑似第三方催收机构的暴力短信骚扰[3][13] - 1月26日,该手机在2分钟内连续收到17条内容相同的催收短信,随后骚扰继续,至当日11时55分共收到34条短信[1][7][17] - 当天下午14:22,短信再次密集发送,累计数量达到68条,其中仅一条内容不同,要求“让本人回电话把欠款处理了”[9][19] - 尽管事后回拨电话沟通,骚扰行为在1月27日上午和1月28日下午再次发生,每次均密集发送34条相同短信[10][20] 催收行为与主体 - 发送骚扰短信的手机号以189开头,短信内容涉及人身攻击与道德施压,例如“魏某某逾期不处理,是想过年成为村里茶余饭后的笑柄,因为你的缘故让父母在背后被指指点点,在周围抬不起头”[6][16] - 催收方在电话沟通中自称是“北京数科逾期调解中心”,并声称负责2万元以内的逾期欠款[4][14] - 该催收人员承认向借款人以外的第三方发送催收短信,并反问警方“她是借款人亲属,我给她发短信催收怎么了”,表明其不认为此行为不妥[10][20] 相关方回应 - 据借款人魏先生所述,其网贷最初通过“你我贷”平台借入,目前债权已转让给“上海港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1][21] - “上海港涌企业管理中心”客服否认189手机号是其催收电话,并否认与“北京数科逾期调解中心”存在合作关系,同时表示对魏先生的欠款已处于“停催”状态[11][21] - 警方介入后,经核实确认报警人(信号新闻)与借款人无亲属关系,并警告催收人员不得再向无关第三人发送催收短信,催收人员口头答应[10][20] 行业影响与法律观点 - 此次事件是“你我贷”平台催收争议的延续,此前1月16日有报道称,因员工欠贷,江西一家公司的对外电话及部分员工持续遭到该平台催收骚扰[3][13] - 律师指出,频繁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发送骚扰短信或拨打电话,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安宁权”[11][21] - 事件揭示了部分网贷催收过程中存在向无关第三方进行“连坐式”或骚扰式催收的行为模式[3][13]
大股东清仓式套现7.9亿元,这家网贷平台运营方会否加速上市?
搜狐财经· 2026-01-29 12:01
核心事件 - 分众传媒宣布通过境内定向减资和境外股权返还形式,清仓式退出其投资的网贷平台“还呗”运营方上海数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 - 交易对价为7.91亿元,该款项将由数禾科技承担 [4][5] - 分众传媒表示其仅为财务投资人,未参与直接经营管理,且无法施加控制 [5] 投资历程与股权变动 - 2016年3月,分众传媒旗下公司以1亿元代价获得数禾科技70%股权 [1] - 2017年末,数禾科技出售部分股权获1.2亿元,使分众传媒收回初始投资成本 [1] - B轮融资后,分众传媒持股被稀释至41.9% [1] - 经历多次股权变动后,分众传媒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4.9% [1] - 2019年1月,数禾科技搭建VIE架构,显示其上市意图 [1] 数禾科技经营与财务表现 - 2024年全年营收96.8亿元,净利润9.4亿元 [3] - 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106.5亿元,净利润7.8亿元 [3] - 2025年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6.8亿元,导致全年净利润仅剩1亿元 [4] - 旗下主要产品为网贷平台“还呗”,于2016年2月进入市场 [1] 交易评估与影响 - 评估后,分众传媒所持数禾科技股权账面价值由29.4亿元锐减至7.8亿元,暴跌至不到3成 [4] - 分众传媒清仓退出是基于对网贷行业未来经营不确定性的考虑 [5] - 7.91亿元股权款支付可能对数禾科技的流动资金造成一定压力 [5] - 分众传媒退出后,数禾科技的上市进程不排除有加速可能 [6]
高息借贷“换壳”潜行: 马甲矩阵、分期场景与退费中介的隐秘博弈
中国证券报· 2026-01-22 05:54
高息借贷新模式的运作与特征 - 在监管禁止24%以上年化利率产品的背景下,部分网贷平台转向更隐秘的借贷模式,如“月系融担”和“分期商城” [1] - “月系融担”产品特征为借款周期极短(以1个月为主,甚至5天一期)、放款金额较小(3000元至10000元),并引入融资担保公司加收高额费用,导致综合年化利率高企 [3] - “分期商城”模式将放贷包装为商品分期,用户分期购买商品后(分期利率23%-24%)可选择“一键回收”,平台以售价五折至七折回收实现变相放贷,使用户实际承担利率超过24% [3] 具体产品案例与利率水平 - 案例显示,有借款人在“薪小用”借款6000元,分两期(每期15天)还款,每期还款4159.35元,总还款8318.7元,综合年化利率高达464% [2] - 另有借款人在“薪小用”借款3500元,期限1个月分两期偿还,累计产生的手续费超过1200元 [2] - 针对“薪小用”的投诉累计近800条,问题高度集中于畸高利息与隐形收费 [2] 产业链的隐蔽策略与衍生业态 - 平台普遍采用“马甲矩阵”策略运营,即同一控制主体运作多个名称、外观不同的平台或关联公司,使资金、合同与客服路径复杂化以增加追踪难度 [4] - 资金流转路径复杂,平台与多家支付机构合作,将交易拆分为购物、服务费、担保费等多个名目,使单笔交易真实性质难以穿透识别 [4] - 投诉频发与监管整治催生了“退息退费中介”业态,中介宣称能协助追回高额利息与费用(如担保费、超过24%的利息部分),并收取成功退回资金五五分成的中介费 [4][5] 中介操作细节与平台名录 - 中介提供的《2026年网贷、融担退息退费名录》包括薪小用、白兔花、天小花、你我贷、极融、云开科技等多个平台 [5] - 退款规则各异:部分支持退担保费(通常需结清本金与利息为前提),部分可退权益费或会员费(一般不设门槛),处理周期普遍为1至7个工作日 [5] - 中介展示的成功案例中,退回的会员费多为数百元,而担保费可达数千元 [5] 行业自律与监管趋严 - 2025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10款移动金融App进行非现场检查,截至2025年12月16日,5家机构已完成整改,3家基本完成,2家正在整改 [6] - 监管已指向网贷平台上下游产业链,近期有支付机构紧急排查年化利率超24%的合作网贷产品,包括“商城分期”、“月系担保”等类型 [6] -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执行,支付机构若向违规高息网贷提供通道,可能会影响其当年评级 [7] 监管落地对支付机构的影响与挑战 - 强监管下,支付机构切断高息产品支付通道的趋势已经明朗 [7] - 挑战在于,违规网贷模式多层嵌套、隐蔽性强,支付机构仅通过交易流水难以穿透识别业务真实属性 [7] - 多数中小支付机构缺乏对合作方资质、利率水平、资金最终用途的全流程动态监测能力,难以识别违规线索 [7]
高息借贷“换壳”潜行:马甲矩阵、分期场景与退费中介的隐秘博弈
中国证券报· 2026-01-22 05:08
文章核心观点 - 在监管禁止年化利率24%以上产品的背景下,部分网贷平台通过“月系融担”和“分期商城”等隐秘模式,将综合年化利率大幅抬升,部分产品利率高达464% [1][2] - 这些高息产品瞄准征信有瑕疵、短期资金需求迫切的长尾客群,依托复杂隐秘的产业链与马甲矩阵以规避监管,并催生了大量投诉及退息退费中介业态 [1][3] - 随着行业自律强化与支付机构监管新规落地,监管正压缩高息借贷的生存空间,但如何穿透业务包装、精准识别真实借贷成本仍是挑战 [1][6][7] 高息借贷新模式 - “月系融担”产品特征:借款周期极短(通常1个月,甚至5天一期),放款金额较小(3000元至10000元),在名义借贷利率外加收高额担保费,导致综合利率高企,且宣传“不上征信、不上大数据” [2][3] - “分期商城”模式:用户分期购买商品(分期年化利率23%-24%),然后选择“一键回收”,平台以售价五折至七折回收实现变相放贷,用户按原价分期还款,导致实际利率超过24% [3] - 具体案例:有借款人在“薪小用”借款6000元,15天为一期分两期还款,每期还款4159.35元,总还款8318.7元,综合年化利率达464% [1];另一借款人借款3500元期限1个月,累计手续费超过1200元 [2] 产业链与规避监管手法 - 平台采用“马甲矩阵”策略运营,同一控制主体运作多个名称外观不同的平台或关联公司,使资金、合同与客服路径复杂化,增加追踪与问责难度 [3] - 资金流转路径复杂,平台与多家支付机构合作,将交易拆分为购物、服务费、担保费等多个名目,使得单笔交易的真实性质难以被穿透识别 [4] - 有借款人投诉显示,在“薪小用”申请借款后,协商退还的担保费实际退款方为“白兔花”,揭示了关联运营的隐蔽性 [3] 催生的中介业态 - 投诉频发与监管整治催生了退息退费中介,他们宣称能通过与贷款方私下和解,帮助借款人退回高额利息与费用,并收取比例中介费 [4] - 中介费用通常为成功退回资金的五五分成,事前不收费,并承诺操作不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5] - 一份《2026年网贷、融担退息退费名录》包含薪小用、白兔花、天小花、你我贷、极融、云开科技等多个平台,退款处理周期普遍为1至7个工作日 [4] - 中介展示的成功案例中,退回的会员费多为数百元,担保费则可达数千元 [5] 监管与行业自律动态 - 2025年10月1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实施,禁止年化利率24%以上产品,导致大量无法满足合规放款条件的客户被挤出 [2] - 2025年9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10款移动金融App进行非现场检查,截至2025年12月16日,5家机构已完成整改,3家基本完成整改,2家正在整改 [6] - 近期有支付机构紧急排查年化利率超24%的合作网贷产品,包括“商城分期”、“月系担保”等类型 [6] -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执行,支付机构若向违规高息网贷提供通道可能影响其评级 [7] 行业面临的挑战 - 支付机构在多层合作链条下,对资金实际成本的监测成为业务难点,仅通过交易流水难以穿透识别业务真实属性 [7] - 多数中小支付机构缺乏对合作方资质、利率水平、资金最终用途的全流程动态监测能力,难以识别违规线索 [7] - 如何穿透业务包装、精准识别真实借贷成本,是相关机构与市场面临的共同挑战 [1]
全面排查!第三方支付机构掐断高息网贷支付链路
国际金融报· 2026-01-17 12:39
行业监管动态与政策背景 - 助贷新规与小贷指引落地实施后,部分网贷运营机构试图通过“分期商城”、“融资担保”等“新马甲”规避监管,变相继续开展高息放贷业务 [1] - 监管部门在去年底已要求支付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小贷公司开立支付账户,并对内部年化收益超过24%的机构进行审查,严禁为高息业务提供支付通道 [3] - 地方人民银行窗口指导要求清理小贷、助贷机构存量业务,支付作为网贷业务的关键环节,成为监管重点 [4] 高息网贷的运作模式与案例 - 以“分期商城”模式为例,通过远超市场价的商品溢价叠加名义年化利率,推高用户综合借贷成本,例如256GB白色iPhone 17在鹿优选分期商城分12期购买,每期还款798.38元,综合年化利率23.98%,到手价8444元,显著高于官网5999元 [2] - 部分平台商品甚至无需发货,可通过平台“一键回收”将货款折算,但用户仍需按远高于市场价的分期商城价还款 [2] - 高息现金贷常以分期商城、旅游套餐、会员权益等外壳包装借贷实质,业务隐蔽性强 [5][6] 支付机构的角色与行动 - 支付是网贷交易实现的核心载体,没有支付环节的资金划转,交易闭环无法形成 [4] - 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网贷资金链条中具备交易通道与合规关卡的双重角色,负责资金划转和商户准入审核 [5] - 部分支付机构已启动全业务线合规专项排查,并与可能涉嫌违规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终止合作关系 [1][3] - 例如,宝付支付为鹿优选分期商城提供支付服务,其在助贷新规生效后启动了全业务线合规专项排查行动 [2] 清理高息网贷支付链路的挑战 - 从业务需求方看,高息网贷模式隐蔽,支付机构常在业务跑起来后才能识别,风险控制难度大 [5][6] - 从业务供给方看,部分中小支付机构通道费收入一半以上来自高息场景,主动“一刀切”将导致营收断崖式下跌 [6] - 违规网贷模式隐蔽性强,通过商品分期加平台回收的交易模式掩盖高息本质,支付机构仅通过交易流水难以穿透识别 [6] - 合作链条多层嵌套,存在多级导流机构,资金流向和业务主体的穿透核查难度较大 [6] - 不同地区人民银行执行尺度不一,为监管套利提供了机会 [6] 支付机构的合规建议与转型方向 - 支付机构应从准入审查、动态监测、客诉率等指标方面完善尽调与风控环节 [7] - 建议支付机构建立合作方“白名单”制度,严格核查放贷资质和合规记录 [7] - 建议搭建动态监测系统,对交易利率、资金流向、催收行为进行实时跟踪 [7] - 建议设立专门的监管政策跟踪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业务清理 [7] - 对于过于倚重网贷业务的支付机构,建议向监管鼓励的方向创新,如提升支付普惠性、增强境外人员来华支付体验、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支付需求 [7] - 可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将合规从成本中心转变为效率优势 [7]
全面排查!第三方支付机构主动掐断高息网贷支付链路
国际金融报· 2026-01-16 21:36
行业监管动态与政策影响 - 助贷新规与小贷指引落地后,部分网贷运营机构试图通过“分期商城”、“融资担保”等“新马甲”规避监管,变相继续开展高息放贷业务[1] - 监管部门在去年底已要求支付公司不得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小贷公司开立支付账户,并对内部年化收益超过24%的机构进行审查,严禁为高息业务提供支付通道[4] - 地方人民银行窗口指导要求清理小贷、助贷机构存量业务,支付作为网贷业务关键环节成为监管重点[5] 违规业务模式与案例 - 以“分期商城”模式为例,厦门沃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鹿优选分期商城商品定价显著高于市场价,通过溢价叠加分期名义年化利率,使用户综合借贷成本高企[3] - 具体案例:256GB白色iPhone 17在鹿优选分期商城分12期购买,每期还款798.38元,综合年化利率23.98%,到手价8444元,显著高于iPhone官网的5999元[3] - 该模式有时商品甚至不用发货,可通过平台回收入口一键回收,将“货款”折算,但还款金额是远高于市场价的分期商城价[3] 支付机构的行动与挑战 - 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已完成全量客户合规排查,坚决杜绝为违规网贷业务提供支付通道服务,部分机构启动了全业务线合规专项排查行动[1] - 部分支付机构持续强化合规性排查与管理,并与可能涉嫌违规的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终止合作关系[1][4] - 支付是网贷交易实现的核心载体,没有支付环节的资金划转,借贷双方的交易闭环无法形成,支付账户开立与资金流转管理直接关系资金池管控[5] - 彻底切断支付机构提供违规高息网贷的支付通道存在困难,原因包括违规模式隐蔽性强、合作链条多层嵌套、部分机构存在短期利益驱动、以及风控技术和数据支撑不足[8][9] 建立合规体系的建议 - 支付机构应从准入审查、动态监测、客诉率等指标方面完善尽调与风控环节[9] - 建议支付机构可从三个层面着手建立合规体系:在资质层面建立合作方“白名单”制度;在风控层面搭建动态监测系统;在合规层面设立专门的监管政策跟踪部门[10] - 对于部分过于倚重网贷业务的支付机构,建议其朝着监管鼓励的方向进行创新,例如提升支付普惠性、增强境外人员来华支付体验、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支付需求等[9] - 可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将合规从成本中心转变为效率优势[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