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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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拟规定外卖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新京报· 2025-09-24 22:49
法规修订背景与目标 - 本次修法旨在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全场景 [1][3] - 修法直面非机动车管理中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规范车辆载人、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经营等活动 [3] - 近年来非机动车出行、健身及用于互联网租赁、外卖、快递等生产经营活动需求增加,各环节暴露出新问题,交通安全与市民需求、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2] 产品与生产销售管理 - 明确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4] - 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在本市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 [4] - 明确禁止五种行为:拼装电动自行车 改装加装动力装置 拆除改动限速装置 加装车篷车厢等装置 其他影响安全的改装行为 [4] - 明确电池生产、销售者需提供回收服务并依法处理,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应进行安全性评估 [4] 通行安全与驾驶人规则 - 调整电动自行车可搭载未成年人年龄至十六周岁,明确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 [1][5] - 明确可以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5] - 明确滨水步道、绿道的通行规定,要求有关部门根据交通管理措施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标志、标线 [5] 停放与充电设施管理 - 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临时设置为补充 [6] - 明确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 [6] - 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6] 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 - 规定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 [1][7] - 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市交通部门建立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制度 [7] - 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监管部门,要求经营者明示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和考核 [8] - 规定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8]
丰台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4313个 实现居住区100%覆盖
北京商报· 2025-08-22 16:32
行业管理政策 - 丰台区围绕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等关键环节开展综合治理行动 [1] - 通过平整土地、增设标识护栏、新增分类停放停车位等措施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13处 [1] - 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接口4313个 全区累计达15万个 实现居住区100%覆盖 [1] 安全风险防控 - 开展电动自行车"排雷行动" 重点摸排生产日期超过5年的锂离子电池 [1] - 排查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合计38619辆 发现隐患电池675块 [1] - 完成671块电池更换 废旧电池全部纳入回收体系 实现闭环处理 [1] 基础设施升级 - 完成48个老旧高层小区1052部电梯智能阻止器安装 [1] - 对4139处车棚升级防火分隔措施 [1] - 站口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缓解辖区非机动车停车难题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