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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首个加密IPO!BitGo(BTGO.US)周四登陆纽交所 超预期定价18美元/股募资21.3亿美元
智通财经网· 2026-01-22 13:37
公司IPO与发行详情 - 加密货币托管与服务提供商BitGo控股公司将于美东时间周四登陆纽交所 股票代码为"BTGO" [1][2] - 公司以每股18美元定价发行 高于15至17美元的推介区间 [1] - 公司共筹集资金21.3亿美元 其中公司本身发售1102.6万股 出售股东额外售出79.523万股 [1] - 此次公开发行获得了数倍超额认购 [1] - 按发行价计算 公司市值约为21亿美元 [1] - 本次发行由高盛集团和花旗集团牵头 [2] 公司财务与运营表现 - 2025年前九个月 公司实现营收100亿美元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810万美元 [2] - 去年同期营收为19亿美元 净利润为510万美元 [2] - 公司由首席执行官迈克·贝尔谢于2013年作为加密钱包公司联合创立 业务已扩展至数字资产安全、托管和流动性服务 [1] - 公司是与特朗普相关的World Liberty Financial Inc所发行稳定币USD1的托管和基础设施提供商 [1]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结构 - 预计在IPO后 首席执行官迈克·贝尔谢将凭借56%的投票权维持对公司的控制 [2] - Valor Equity Partners将拥有4.6%的投票权 Redpoint Ventures将拥有3.9%的投票权 [2] 行业背景与市场环境 - BitGo是2026年首家推进美国IPO的加密货币公司 [1] - 去年该行业曾掀起一波上市潮 但在年末最后几个月加密货币市场出现回调 [1] - 比特币价格在2025年全年下跌了6.5% [1]
告别 Web2 增长模式,加密项目需要怎样的新指标?
新浪财经· 2026-01-14 07:58
文章核心观点 - 加密领域的增长衡量不能简单套用传统Web2指标,需根据区块链特性(如匿名钱包、代币激励、链上行为)进行重新定义和调整,并构建涵盖营销漏斗各阶段的专属指标仪表盘 [1][3][10][32] - 定量指标(如CAC、LTV、转化率、留存率)与定性洞察(如社区对话、用户直觉)相结合,是制定有效加密增长策略的关键 [32] 加密增长指标的定义与调整 - **客户获取成本 (CAC)**:在加密领域,获取成本除传统广告支出外,还包括任务代币激励、空投等;客户可定义为用户、开发者或进行交易的新钱包 [5][6] - **生命周期价值 (LTV) 与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由于用户可能拥有多个匿名钱包,LTV难以直接计算,通常用钱包对总锁仓价值 (TVL) 或协议费用的贡献作为替代指标 [7][8] - **LTV:CAC 比率**:传统SaaS中3:1被视为健康基准,但加密领域尚无既定标准,需注意空投等激励措施可能扭曲该比率 [10] - **转化率**:在加密领域,转化行为包括下载钱包、购买或质押代币、在网络上部署代码等链上/链下行动 [10] - **转化后参与度**:包括链上(如治理参与)和链下(如Discord、X活动)行为,需注意区分真实用户与机器人或撸毛者 [10] - **留存率**:衡量设定时间段后仍完成链上行为的用户百分比,需过滤激励行为以识别“理想”用户和真实的产品市场契合度 [10][27] - **流失率**:可用一定时间后不活跃钱包的比例作为替代指标,链上数据可揭示用户是否转向竞争对手 [10][29] - **钱包份额**:指用户钱包资产或资金流中分配给某协议的比例,通过链上分析可洞察用户资产配置和流向 [10][31] 不同类型加密实体的增长衡量重点 - **L1 和 L2**:增长与用户和开发者社区相关,核心指标包括月活跃地址 (MAA) 和网络上构建的应用数量,理想情况下两者应同步增长 [1] - **协议 (如DeFi)**:基本增长指标包括用户数量、交易量和总锁仓价值 (TVL) 或总保障价值 (TVS),有创始人还计算“活跃TVL”的“资本成本” [2] - **基础设施与SaaS服务 (如开发者平台)**:增长关注点与传统SaaS类似,如客户增长、收入增长、总收入留存率 (GRR) 和净收入留存率 (NRR) [2] - **钱包和游戏**:关注每日活跃地址 (DAA)、每日交易用户数 (DTU) 和每用户平均收入 (ARPU) 等使用和收入指标 [3] 加密增长漏斗各阶段策略与衡量 - **认知/潜在客户生成**:提升品牌知名度是前提,核心指标包括覆盖率和客户获取成本 (CAC),需区分短期关注与粘性兴趣 [14] - **关键意见领袖 (KOL) 和影响者**:与项目理念相符的“微影响者”或团队内部专家合作,比付费给随机大V更能产生有意义的参与度 [15] - **广告**:在Google、Meta等传统平台面临政策挑战,在X、LinkedIn、TikTok、Brave浏览器、Coinbase/Base应用内或Farcaster上推广更为可行 [16] - **推荐和联盟营销**:链上奖励使激励验证更顺畅,可发展复合网络效应;口碑是最强增长驱动力之一,可通过净推荐值 (NPS) 或调查追踪 [17][18] - **代币的网络效应**:代币价格上涨可吸引新用户和开发者,表明活跃社区和真实需求,有助于克服市场冷启动问题 [19][20] - **考虑/兴趣**:因行业新颖复杂,教育内容至关重要,需面向消费者和开发者;衡量指标包括中间行动(如加入等待名单、小额测试)以证明信任和意图 [21] - **转化**:需精确定义转化行为(如下载钱包、购买代币),并通过归因机制追踪营销渠道效果,新工具正努力弥合链下广告与链上行为的追踪差距 [22][23] - **转化后参与度**:包括线上社交参与度、情绪分析和线下活动参与,有机增长策略(如Eco的“4–1–1”内容原则)可显著提升曝光量 [24][25][26] - **留存与流失**:留存推动LTV并优化LTV:CAC比率;流失可用不活跃钱包比例衡量,减少用户引导流程中的摩擦和使用钱包关系管理工具可降低流失 [27][28][29][30] - **钱包份额分析**:通过链上数据分析用户资产组成和流向,可洞察竞争态势并发现联合营销机会,需借助工具将多钱包链接至单一用户身份 [31] 加密增长测量的挑战与未来 - **归因与身份挑战**:用户旅程跨链下与链上,归因复杂;匿名性和多钱包使身份识别困难,但改进的分析工具和链上数据透明性提供了新优势 [23][31] - **数据与直觉的平衡**:增长策略需平衡定量指标与定性洞察(如社区氛围、核心用户行为),后者通常是产品市场契合的最早迹象 [32]
迪拜法院裁定一名女子因实施加密钱包调包诈骗构成盗窃罪
新浪财经· 2026-01-05 17:28
案件判决与法律定性 - 迪拜法院裁定一名女子因实施加密钱包调包诈骗构成盗窃罪 判处两个月监禁 按案发时被盗资产价值罚款 并驱逐出境 [1] - 刑事判决后 民事法院进一步裁定其向受害者赔偿430万迪拉姆(约117万美元) 并按年化5%计付利息 [1] - 法院明确指出 数字资产依法属于受保护的财产 [1] 案件细节与影响 - 案件显示 该女子在迪拜一次商务会面中 以外观相同的硬件钱包调包受害者设备 私下转移约100万美元数字资产 [1] - 涉案女子之夫被认定为重要参与者 目前在逃 [1]
RadexMarkets瑞德克斯:2026加密趋势展望与巨头布局
新浪财经· 2025-12-30 19:26
行业趋势与机构普及 - 加密行业正站在机构级普及的十字路口,2026年被视为科技巨头与传统金融力量深度渗透加密领域的关键一年 [1] - 尽管财富100强企业纷纷布局区块链技术,但市场重心将集中在具有中立属性的基础设施上,而非由单一企业主导的封闭生态 [1][2] 具体应用与参与者 - 银行和金融科技领域将成为财富100强企业接入区块链的主阵地 [1][3] - 许多机构倾向于利用Avalanche或OP stack等现有工具包构建许可链,以保障数据隐私并通过桥接技术与公链交互 [1][3] - 摩根大通、高盛等巨头已在私有链领域探索多年,但更具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可能来自互联网巨头 [1][3] - 谷歌、Meta或苹果等公司极有可能在2026年通过自研或收购方式推出加密钱包,这种入口级革新有望为加密市场引入数十亿量级的新增用户 [1][3] 对特定发展路径的看法 - 对于金融科技公司试图通过自建L1来挑战以太坊或Solana地位的尝试,持谨慎态度 [2][4] - 历史数据显示,缺乏去中心化基因的“企业链”往往在日活跃地址、稳定币流量及现实世界资产落地表现上不及预期 [2][4] - 由于优秀开发者倾向于在更具中立性的公链上创新,企业级L1恐难形成足够规模的网络效应 [2][4] 资产价格与市场规模预测 - 比特币有望在2026年底突破15万美元大关,但其市场占有率可能会随着山寨币生态的繁荣而有所收缩 [2][4] - 稳定币市场规模预计将激增60%,而像USDT这样的传统龙头的市场份额可能会面临新兴竞争者的蚕食 [2][4] 技术应用前景 - 预测市场预计将持续火热,但加密与AI的结合在短期内或许仍局限于安全防护,而非大规模的经济支付 [2][4]
王杰等:数字加密资产全流程视角下区块链核心要素之法律效力
搜狐财经· 2025-11-28 20:32
数字加密资产的定义与表现形式 - 数字加密资产是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密码学原理保障安全性与唯一性,以数字化形式存在并可在区块链网络中流转的价值载体,其核心特征在于去中心化存储、不可篡改与可追溯 [3] - 原生加密货币基于独立区块链网络发行,无实际资产锚定,主要承担网络支付、价值存储或共识激励功能,例如比特币和以太坊 [4] - 代币基于现有区块链网络发行,按功能可分为实用型代币与证券型代币 [5] - 稳定币通过锚定法定货币、大宗商品或算法调节维持价值稳定,是连接传统金融与加密生态的关键载体,例如USDT和DAI [6] - 非同质化代币具备唯一标识与不可分割特性,用于表征数字艺术品、虚拟土地、版权等独特资产,例如BAYC系列NFT [6] - 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将房地产、黄金、债券等现实资产通过区块链技术拆分并代币化,实现资产流动性提升与小额投资门槛降低,例如基于美国国债的代币化产品USDF [6] - 治理代币专门用于DAO组织或项目治理的代币,持有者可通过链上投票决定规则修订、资金使用、项目迭代等重大事项,例如Aave的AAVE代币 [6] 数字加密资产发行与流通全流程 - 数字加密资产的全生命周期形成了信息披露—技术部署—资产发行—存储交互—跨链流通—数据支撑—治理运营—交易变现的完整闭环 [7] - 前期筹备阶段,项目发起方通过白皮书向市场披露项目愿景、技术架构、资产发行规则等核心信息,同步完成DAO组织筹备或项目团队搭建 [11] - 技术部署阶段,开发并审计智能合约,确定共识机制,搭建节点网络,如需跨链流通则部署跨链桥 [11] - 资产发行阶段,智能合约上链执行资产铸造与分配,用户通过加密钱包接入网络接收并存储资产 [11] - 流通交互阶段,用户通过加密钱包发起转账、签名验证等操作,在去中心化交易所完成资产交易,若智能合约需关联现实数据则由预言机抓取并验证外部数据 [11] - 治理运营阶段,由DAO组织通过链上投票机制决策项目重大事项,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决策结果,白皮书同步更新规则修订内容 [11] 全流程核心要素的法律界定 - 白皮书是项目方向市场发布的说明性文件,核心内容涵盖项目愿景、技术架构、资产总量与分配比例、解锁周期、资金用途、治理流程、风险提示、团队信息等,兼具信息披露、宣传推广与规则预设三重属性 [8] - 智能合约基于区块链技术,以计算机代码形式固化合约条款,当满足预设条件时自动执行的协议载体,其核心特征体现为去中心化存储、不可篡改与自动触发执行 [12] - 预言机是连接区块链网络与现实世界或其他外部系统的中介技术工具,核心功能包括数据采集、多源验证、脱敏传输与上链反馈,解决了智能合约无法直接获取外部数据的数据孤岛问题 [12] - 跨链桥是实现不同区块链网络间资产转移与数据互通的技术协议与工具,其运作逻辑为锁定原链资产、在目标链铸造等值映射资产,完成跨链交互后再通过反向操作解锁原链资产 [13] - 加密钱包是具备私钥生成与管理、数字加密资产存储、链上交易签名、智能合约交互等功能的软硬件工具,按存储方式可分为冷钱包、热钱包与交易所内置钱包 [14] - DAO组织是通过智能合约固化治理规则,以代币持有人投票为决策核心,无中心化管理机构,实现自主运营与自主决策的去中心化组织形态 [15] 全流程核心要素的法律效力认定标准 - 白皮书的法律效力基础在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若存在虚假陈述、误导性描述或重大遗漏,可能引发项目方的缔约过失责任、侵权责任或行政责任 [16] - 智能合约的法律效力认定需满足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与形式合规四大要件,代码逻辑与当事人合意的一致性是认定其法律效力的关键 [17] - 预言机服务商负有数据源真实性审核义务,需建立多源数据交叉验证机制,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虚假数据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17] - 跨链桥运营方对跨链过程中的资产安全承担保障义务,因技术漏洞或运营过错导致资产丢失、被盗的,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17] - 加密钱包服务商提供私钥托管服务的,需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系统漏洞导致私钥泄露或资产被盗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用户自行保管私钥的,需自行承担丢失、泄露风险 [18] - 钱包内存储的加密资产所有权归用户所有,钱包服务商不得擅自处分用户资产,除非获得用户明确授权或依据法院生效裁判 [19]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DAO组织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未取得法人资格的DAO组织,其权利义务由核心决策成员或全体代币持有人共同享有与承担 [20] 全球主要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制与司法实践 - 美国法律依据包括《证券法》第5条和第17条与《证券交易法》第10(b)条,在SEC v. Ripple Labs Inc.案中,法院认定白皮书构成要约邀请,其中虚假宣传与未披露重大信息构成证券欺诈 [21] - 中国法律依据为《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第1条与《广告法》第28条,在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区块链投资合同纠纷案中,法院认定白皮书为代币发行融资的宣传文件,违反九部委公告强制性规定,相关投资合同无效 [21] - 新加坡法律依据为《支付服务法案》第14条与《数字代币发行指引》第3.2条,在ABC Capital Pte Ltd v. XYZ Project案中,法院认定项目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构成违约,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2] - 在深圳某区块链科技公司与某贸易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中国法院认定智能合约符合《民法典》合同构成要件,代码逻辑体现真实合意,具有法律效力 [24] - 在美国Coinbase Inc. v. Bretton Woods Inc.案中,法院依据《统一电子交易法》认定智能合约代码体现双方真实合意,具有法律效力,服务商需承担漏洞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24] - 在美国Coinbase钱包资产被盗案中,用户因自行保管私钥不当导致资产丢失,法院判决钱包服务商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在BlockFi托管钱包失窃案中,因服务商未履行私钥安全保管义务,法院判决其全额赔付用户损失 [23] - 在中国李某与某科技公司加密钱包纠纷案中,法院依据《民法典》保管合同相关条款,认定公司提供的托管钱包服务构成有偿保管关系,因系统漏洞导致私钥泄露,需向李某返还被盗的加密资产等值价款 [23] - 美国怀俄明州通过专门立法承认DAO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资格,在Wyoming DAO LLC v. Creditors案中,法院认定该DAO作为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可独立参与诉讼并以其资产承担责任 [26] - 在中国张某等诉某DAO组织投资纠纷案中,法院认为DAO组织不具备独立法律主体资格,其决策行为视为全体代币持有人的共同行为,因决策内容违反中国禁止代币融资的规定,判决相关投资行为无效 [26] 数字加密资产全流程法律规制的现存争议与挑战 - 核心要素法律定性分歧显著,白皮书在部分国家被认定为要约邀请,在涉及证券型代币时又可能被视作招股说明书;跨链桥在新加坡被定性为资产托管主体,在美国则多被视为技术服务工具 [27] - 跨境司法管辖与法律冲突突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与跨境性使司法管辖界定困难,2021年PolyNetwork跨链攻击事件因涉及7个国家的服务器,多国对管辖权存在争议,协调半年仍未形成统一处理方案 [28] - 技术风险与法律责任划分模糊,代码漏洞、黑客攻击等技术风险的责任归属缺乏明确标准,智能合约漏洞导致的损失,开发者、审计方、使用方的责任比例难以界定 [29] - DAO组织主体资格与责任承担不清,全球仅美国怀俄明州等少数地区承认DAO的法人资格,多数国家将其视为非法人组织或合伙关系,导致DAO参与民事活动时主体资格存疑 [30] 合规路径与立法完善探索 - 技术文本规范方面,白皮书需完整披露资产规则、资金用途、风险因素等核心信息,明确标注非投资建议,避免虚假陈述;智能合约需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留存审计报告 [31] - 技术运营合规方面,预言机服务商建立多源数据交叉验证机制,定期发布数据质量报告;跨链桥运营方购买资产安全保险,设立风险准备金;加密钱包服务商区分托管模式与非托管模式 [31] - 组织治理合规方面,DAO组织优先选择在怀俄明州等有明确立法的地区注册,明确成员责任边界;未注册DAO需通过智能合约固化决策规则,留存链上投票记录 [31] - 构建分类分级监管框架,按功能将加密资产分为电子货币代币、资产参考代币、实用型代币等类别,对应不同监管标准;对白皮书、智能合约等要素按风险等级设定披露与安全要求 [32] - 明确核心要素法律属性,立法明确白皮书的信息披露属性与责任边界,智能合约作为电子合同的特殊形式的生效要件,预言机、跨链桥的技术服务定位与责任范围 [32] - 建立跨境司法协作机制,推动各国签署区块链纠纷司法管辖公约,统一跨境智能合约、跨链资产转移等纠纷的裁判标准;建立国际区块链案件证据互认机制 [32] - 完善技术风险责任规则,立法明确智能合约漏洞、预言机数据错误、跨链桥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标准,区分开发者、审计方、运营方、用户的过错程度;设立区块链技术纠纷专门法庭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