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掉期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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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外汇市场管理前瞻性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则时隔29年获修订
上海证券报· 2025-08-23 05:10
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框架修订 -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加强监管并服务实体经济 旨在提升管理前瞻性并适应市场环境变化[1] - 修订背景源于1996年发布的《暂行规定》已无法充分适应当前经济金融改革与开放需求 需通过集中整合现有规则完善顶层设计[1][2] 监管制度与机构职责 - 构建全链条市场监管制度 涵盖机构运营管理 交易员管理 做市商管理 信息交流 信息披露及自律管理等要求[3] - 明确外汇交易中心负责组织交易 上海清算所负责清算 二者在监管下制定业务规则并提供设施与服务[3] - 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参与交易冲销 同步交收等风险缓释服务 并通过境内货币经纪公司达成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3] 市场产品与服务拓展 - 外汇交易中心需根据实体经济需求丰富交易品种(包括即期 远期 外汇掉期 货币掉期 期权) 币种及交易方式(询价 竞价 撮合等)[4] - 上海清算所需拓展清算品种与币种 合理计量风险资源并计算保证金和清算基金规模[4] - 按市场化原则提供数据服务 规范金融信息服务商数据分发行为以提升市场管理前瞻性[3][4]
智动力: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20:16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背景 - 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较大,需通过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成本、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及汇兑损失,增强财务稳健性[1] -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期限为12个月,无需股东大会批准[1] 业务情况概述 - 采用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工具对冲汇率及利率风险,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形成风险对冲关系[2] - 业务资金上限为人民币500万元,单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可循环使用[2] - 交易对手为具备资质的银行,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和利率[2][4] 业务必要性 - 外汇汇率波动频繁,开展套期保值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降低经营不确定性[3] - 业务围绕实际经营需求开展,不涉及投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4] 会计处理原则 - 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24号及37号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报表列报[4] 可行性结论 - 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内控措施完善,业务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4][5]
智动力: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17 20:16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国际结算中的外币汇率和利率风险,并加强内部管理 [1] - 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用于套期保值目的,严禁投机和套利交易 [2] - 交易对手必须为经国家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机构,禁止与非持牌机构或个人交易 [2] - 交易额度需严格控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 - 公司建立多层级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财务中心监控、审计委员会审查及专项检查机制 [5][6] 金融衍生品定义与适用范围 - 涵盖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及基于这些产品的结构性商品 [1] - 基础资产包括利率、汇率、货币或其组合 [1]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未经审批子公司不得独立开展业务 [2] 操作原则与限制条件 - 交易必须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求,禁止单纯盈利性交易 [2] - 交易金额不得超过预测的外币收付款规模,且交割时间需匹配回款周期 [2] - 仅可使用自有账户和自有资金,禁止使用募集资金或他人账户 [3] - 单笔交易若占用资金超过最近一期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3] 审批权限与决策流程 - 董事会为常规决策机构,重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 [3] - 高频交易可对未来12个月额度进行一次性审批,期限内任一时点不得超限 [4] - 管理层获授权执行具体交易并签署协议 [4] 内部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主导交易计划制定、询价及核算,定期向管理层汇报盈亏 [5][6] - 采购/销售部门提供基础业务数据支持 [5] - 审计委员会监督风险控制,审计部实施专项检查并报告缺陷 [5][6] - 法务部审核合同条款,证券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风险监控与信息披露 - 采用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控措施应对信用、市场、操作及法律风险 [7] - 出现重大异常时需启动应急程序并上报董事会 [8] - 衍生品亏损达最近一年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时需临时公告 [9] - 套期保值业务需持续评估有效性并披露对冲效果偏差原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