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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芝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16 00:2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4] - 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深华科技工业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312,808元 [4][6] - 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6日,2017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34万股 [2][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178451A [2]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为主业,倡导绿色环保,坚持自主创新,为股东创造经济效益 [14] - 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等多项工程承包业务 [15] - 公司还涉及医疗器械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等业务 [1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116] - 董事会行使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117] - 公司设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8]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以及其他未尽事宜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111]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4][86] - 公司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对公司经营提出建议等权利 [3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312,80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21]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4,000,000股,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2,534万股 [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0]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权的标的 [29] 关联交易与财务资助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需遵守相关规定 [47]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5][46]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情形除外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