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注射用A型肉毒素
icon
搜索文档
六年审结108件食药犯罪案,朝阳法院发布食药犯罪审判白皮书
新京报· 2025-03-26 19:43
案件审理概况 - 2019年至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108件 [1] - 其中涉食品类犯罪案件共64件 [1] - 涉药品类犯罪案件共44件 [2] 食品类犯罪主要类型 - 假冒知名品牌酒类,如贵州茅台酒、五粮液等 [1] - 销售含有非法添加成分(如他达拉非、西地那非等)的保健食品 [1] - 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进口肉制品 [1] - 在肉制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 [1] - 以次充好销售食品,如在驴肉火烧中掺杂马肉 [1] 药品类犯罪主要类型 - 涉及医美针剂、中成药、眼药水、疫苗、医疗器械等 [2] - 非正规渠道购进未取得审批证明文件的注射用A型肉毒素 [2] - 生产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如安宫牛黄丸 [2] - 无资质销售未经批准生产销售的进口眼药水 [2] 犯罪案件特点 - 罪名适用复杂、证据认定难度大 [2] - 犯罪手段隐蔽,技术化网络化特点突出 [2] - 犯罪主体多元,组织化专业化趋势明显 [2] - 存在“小作坊”式生产销售,如将散装白酒装瓶加贴假冒商标 [2] - 犯罪成本低、收益大是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 [2] 司法判决与惩戒措施 - 在108件已审结案件中,100名罪犯被判处实刑,82名罪犯被判处缓刑 [2] - 在82名缓刑罪犯中,对其中60名在缓刑考验期内适用了禁止令 [2] - 对判处实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社会危害性和再犯可能性,判决其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定时间内禁止从事相关工作 [2] - 坚持全链条打击,严查上下游犯罪活动,追究生产制造者及销售渠道的法律责任 [3] - 在追究刑事责任、没收违法所得的同时,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被告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害后果等民事责任 [3] 未来司法工作方向 - 针对新型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将整合专业办案力量组建专业团队 [3] - 推进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刑事审判业务人才队伍建设 [3] - 不断提高案件的审理质效 [3]
非法生产销售安宫牛黄丸等,朝阳法院发布食药犯罪典型案例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5-03-25 14:19
案件总体情况 - 2019年至2024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结涉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共108件 [3] - 其中涉食品类犯罪案件64件,涉药品类犯罪案件44件 [3] - 案件类型主要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占比分别为70%和30% [3] 食品类犯罪详情 - 食品类案件涉及白酒、红酒、威士忌酒、牛肉制品、驴肉制品、桶装水、洗涤剂等 [3] - 肉类案件有10件,主要问题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进口肉制品、非法添加禁用药物、以次充好 [3] - 典型案例显示有餐饮店店长在驴肉火烧中掺杂马肉,销售金额达10万元 [8] 药品类犯罪详情 - 药品类案件涉及医美针剂、中成药、眼药水、疫苗、医疗器械等 [3] - 医美针剂案件有24件,主要为销售未取得审批文件的注射用A型肉毒素 [3] - 中成药案件有10件,主要为生产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的安宫牛黄丸 [3] 犯罪手法与特点 - 犯罪手段隐蔽,呈现技术化、网络化特点,常在居民房、地下室等隐蔽场所生产 [4] - 使用伪劣或未经批准的原材料,伪造单证进行销售,并使用虚假身份和物流信息 [4] - 犯罪主体多为有组织有链条的共同犯罪 [4] 司法判决结果 - 涉案罪犯共182人,其中78.58%被判处有期徒刑,21.42%被判处拘役 [5] - 法院对罪犯均并处罚金,最高金额超过100万元 [5] - 部分罪犯被依法宣告职业禁止、适用禁止令 [5] 典型案例分析 - 北京同仁堂员工非法生产销售安宫牛黄丸,销售金额80余万元,4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半至1年半不等,罚金60万元至10万元不等 [7] - 无证进口肉毒素网络销售案,销售金额20余万元,3人因妨害药品管理罪被判1年半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判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并公开赔礼道歉 [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