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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布制度文件严管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
期货日报· 2026-02-10 07:01
政策发布与监管框架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相关部门于2月9日发布了多个关于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的制度文件 [1] - 发布的文件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 [1] - 此举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着力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短板,提升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水平 [1] 监管体系与核心内容 - 在保障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方面,已基本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 [2] - 该体系旨在系统性提升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食品安全的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 - 《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包括植物油、调味品、酒类等 [2] - 目录明确规定运输容器必须为专用货物运输罐式容器 [2] 行业合规要求与时间节点 - 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2026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2]
重磅新规发布:液态食品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全面推行
新京报· 2026-02-09 18:02
行业监管框架升级 -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系列制度文件 全面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全过程监管 标志着行业正式步入“持证运输、全程可溯、闭环监管”新阶段 [1][2] - 系列制度包括《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的重点液态食品目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及《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形成以食品安全法为统领的完整制度框架 [2] - 此次监管升级旨在贯彻落实2025年3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及2025年9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以回应2024年7月曝光的“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 [3][4] 核心管理制度内容 (“五个一”) - 一个目录定品种:明确将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准运许可管理范围 并规定必须使用专用罐车运输 [5] - 一个办法管许可:通过《准运管理办法》严格许可条件、规范许可程序 并构建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全链条责任体系 [5] - 一张联单管追溯:通过《联单管理工作规范》实施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 要求三方如实记录并核对确认各环节信息 [5] - 一套标准保底线:发布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明确专用运输容器和标识要求 细化卫生要求与管理规范 [6] - 一个机制强监管:构建“抓两头、管中间”风险防控机制 督促发货方和收货方严格查验 督促承运方加强过程控制 [6] 实施与影响 - 《液态食品散装运输技术规范》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 [1] - 目前行业已基本构建“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标准支撑”的制度体系 旨在系统性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与风险防控效能 [7]
四川出台实施方案,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各管一段”向“协同治理”转变 守好“从农田到餐桌”每道关口
四川日报· 2026-01-23 08:24
文章核心观点 四川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从“各管一段”向“协同治理”转变,通过跨部门协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以及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编织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 [1][2][4] 监管模式与体系变革 - 监管模式从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跨部门“联合作战”,以加强每个环节的监管衔接,构筑全链条防护网 [3][4] - 提出多项创新举措,包括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对接共享、创新社会共治模式如网约配送员当监督员、建立跨部门联合机制如车厢型餐车联合监管 [4] - 针对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问题,要求各级食安委细化责任分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并推动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 [4]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网络订餐与外卖 - 针对网络订餐,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需督促平台推动商户实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并强化对无堂食外卖的监管 [1][6] - 要求网络订餐平台标记标注提供堂食和已实现“明厨亮灶”的商户,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1][6]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车厢型餐车 - 对车厢型餐车这一新兴业态实施全流程监管,明确市场监管部门规范其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 [1][6]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车厢型餐车的餐厨废弃物处置实施管理 [1][6]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校园餐 - 明确提出优化校园食材供应链条,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 [1][7] - 教育厅将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食堂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并推动学校建立食品安全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7] - 会同审计部门持续加强“校园餐”审计,目标实现3年一轮审计全覆盖 [7] 重点领域监管措施:食品运输与寄递 - 在运输环节,将指导运输企业安装温湿度实时监测设备,实现“一物一单、全程留痕”,特别是针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和生鲜冷链食品运输 [1][5] - 在寄递环节,邮政管理部门将督促企业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来源不明、资质不全、无合格证明的食品不予收寄 [1][5] - 寄递环节将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强化协同联动,以保障网购食品安全 [1][5] 信息化与“互联网+”技术应用 - 大力推动“互联网+”与食品安全深度融合,信息化手段贯穿监管链条 [4] -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四川智慧动监”平台功能、推进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无纸化出证、对冷链运输车辆实行实时监测 [4] - 在食用农产品领域,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与质量追溯“两项制度”,构建“源头可溯、全程可查、风险可控”的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格局 [5] - 针对药残超标问题开展“一品一策”精准攻坚治理 [5]
12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央视新闻· 2025-11-29 05:49
食品安全监管 -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12月1日起施行,加强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监管,要求承运方在容器显著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标识并按规定使用和清洗,严禁装运非食品物质 [2] - 《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连锁餐饮企业总部需具备管理能力并取得相应许可,对分支机构及门店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以解决“只收钱不管理”问题 [5]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记录及清洗凭证等单据 [2] 电动自行车行业 - 根据国家认监委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旧国标”产品全面停售 [3] - 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需认准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3] 市场信用管理 - 《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12月25日起施行,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整及和解企业恢复信用、重新经营提供支持 [7] - 办法进一步完善违法失信信息分类,按过罚相当原则设置不同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并优化流程以缩短办理时限,提升修复效率 [7] 资源税征管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明确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12月1日起施行,规定行政机关等单位依照法规罚没、收缴的资源税应税产品不缴纳资源税 [8] - 工程建设项目在批准占地范围内开采并直接用于本工程回填的砂石、黏土等矿产品,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不缴纳资源税 [8] 医疗器械标准 - 新修订的《医用防护口罩》强制性国家标准12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不应设置呼吸阀,并应配有鼻夹或替代设计以确保密合 [9] - 标准要求最小销售单元需有清晰中文标志,包括使用期限、执行标准编号及“一次性”使用字样或符号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