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相关产品
搜索文档
商务部: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支持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出口
北京商报· 2025-10-30 23:35
政策导向 - 商务部发布《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1] - 政策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承保理赔服务[1] 行业支持方向 - 保险行业将进一步支持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出口[1]
商务部发布实施意见 积极拓展绿色贸易
央视网· 2025-10-30 23:09
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 增强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加强理念和政策培训,宣传国内外法律政策和市场动态,推广最佳实践案例,引导龙头企业将绿色理念贯穿产供链各环节 [2] - 推动外贸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和生产,支持绿色设计及产品认证,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并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改造降低产品碳排放量 [2] - 加快推动物流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外贸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引导使用环保包装和绿色认证物流器具,支持航运企业构建绿色体系并使用清洁能源船舶 [3] - 提升第三方绿色低碳服务能力,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研发碳数据管理系统并为外贸企业提供国际认可的产品碳足迹等服务 [3] 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 提升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国际竞争力,引导开发使用再生资源、可降解材料等制造的产品,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探索再制造产品进出口 [4] - 把握绿色贸易国际市场需求,驻外机构和行业组织加强海外市场研究,支持企业利用自贸协定拓展绿色低碳领域贸易合作 [4] - 提升展会绿色化水平,引导会展企业绿色低碳办展,推动重大展会设立绿色展区并加快制修订绿色办展标准 [4] - 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资源产品和服务进口,研究完善再生资源进口标准,发挥交易中心作用便利再生铜、铝、钢铁等资源进口 [4] - 发挥对外经贸合作带动作用,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在绿色低碳领域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低碳发展 [5]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 - 加强国际交流与沟通,通过G20、APEC等平台参与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提出中国倡议并推动建立包容公平的国际规则 [7] - 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和国际衔接互认,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支持国内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并加快建立航运绿色燃料认证体系 [7] 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 - 加强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基于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结果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出口信用保险以支持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8] - 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建设国家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并持续更新电力等数据,鼓励建设行业数据库并开展国际合作 [8] - 发挥碳定价机制和绿证绿电支撑作用,健全碳定价机制引导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并探索新能源直供出口园区 [8]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行业组织、高校等加强课题研究并培养相关人才,组建专家组并建立工作联系点跟踪实践情况 [9] - 强化监测分析和政策保障,研究建立绿色贸易统计监测体系,加强部门合作并完善政策制度体系以营造良好环境 [9]
商务部关于拓展绿色贸易的实施意见
新华网· 2025-10-30 21:54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务院发布意见以积极拓展绿色贸易,促进贸易优化升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建设贸易强国 [1] 提升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能力 - 加强外贸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政策培训,宣传解读国内外法律政策、市场动态,发布绿色贸易最佳实践案例 [1] - 引导外贸龙头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产供链各环节,带动外贸产供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培育绿色低碳产品出口企业 [1] - 支持外贸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展绿色产品认证,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流程改造等方式降低产品碳排放量 [1] - 促进外贸大宗货物和集装箱长途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引导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减少二次包装,使用绿色认证的周转箱等物流装备 [2] - 支持航运企业构建绿色低碳体系,推动船舶设计、建造、运营等全过程绿色化,推动使用可再生合成燃料等清洁能源的运输车辆、船舶 [2] - 建设绿色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鼓励研发碳数据管理系统,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国际认可的产品碳足迹、组织碳足迹等服务 [2] 拓展绿色低碳相关产品和技术进出口 - 引导外贸企业开发使用再生资源、回收资源、可降解材料等制造的产品,发展绿氢等可持续燃料贸易,探索发展再制造产品进出口 [3] - 支持外贸企业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安排拓展绿色低碳领域贸易合作,打造对外经贸合作新亮点 [3] - 引导会展企业树立绿色低碳办展理念,推动重大展会设立绿色低碳专门展区、举办相关主题活动,加快制修订绿色办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 研究完善再生资源进口标准及管理措施,发挥地方再生资源交易中心作用,为企业进口再生铜、铝、钢铁等资源提供便利服务 [3] - 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等在绿色低碳领域的合作,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绿色低碳政策支持和服务 [4] 营造绿色贸易发展良好国际环境 - 参与全球涉碳经贸规则磋商讨论,提出中国倡议,推动建立更加包容、公平的国际绿色贸易规则,积极参与高标准经贸协定绿色议题谈判 [6] - 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低碳产品、技术和服务标准体系,开展与国际标准的比对分析,将绿色低碳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内标准 [6] - 支持国内机构参与绿色低碳相关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快建立航运绿色燃料认证体系,推动国际互认,制定发布重点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 [6] 建立健全绿色贸易支撑保障体系 - 鼓励金融机构基于外贸产品碳足迹核算、碳标识认证结果等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优化承保理赔服务支持绿色低碳产品出口 [6] - 加快建设国家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发布并持续更新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推进其他基础能源和原材料碳足迹因子研究 [7] - 健全完善碳定价机制,引导外贸企业用好碳定价机制拓展国际市场,充分挖掘绿电供应潜力,扩大绿证绿电交易规模 [7] - 支持行业组织、高校、智库加强绿色贸易课题研究,培养绿色贸易相关人才,组建绿色贸易专家组,建立绿色贸易工作联系点 [7] - 研究建立并持续完善绿色贸易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强化统计分析合作,加快完善绿色贸易政策制度体系,加强与产业、科技、财税、金融等政策衔接协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