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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铃薯种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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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种业监督中心推广新优品种 确保农民用上好种子
新浪财经· 2026-02-03 09:15
行业与公司战略方向 - 兰州市种业监督中心将围绕马铃薯种薯、玉米制种产业、高原夏菜育苗、百合种球繁育等特色种业发展,打通育、繁、推链条 [1] - 行业将推广新优品种和技术,让优良品种成为产业兴旺的“芯片”支撑,助力粮食单产提升和农业提质增效 [1] - 种业部门将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的“良种”发展,聚焦品种示范推广、良种选育攻关,推动良种良法协同创新 [1] 监管与市场规范措施 - 行业将围绕春耕备耕开展检查执法,严格实施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质量抽检及市场巡查制度 [1] - 监管将加强种子种苗企业和制种基地管理,提升农民识假辨伪能力,规范制售种子种苗企业经营行为 [1] - 行业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以确保供种安全,让农民用上好种子 [1] 产业合作与能力建设 - 行业将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以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1] - 战略包括培育种业经营主体,延伸种业产业链,并加强种业生产技术培训 [1] - 目标是通过提升制种基地生产经营水平,以种业振兴带动产业集聚,并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1]
【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庄浪:小种薯“链”动大产业
新浪财经· 2026-01-06 08:55
文章核心观点 - 甘肃省庄浪县通过建立以“庄薯3号”为核心的脱毒种薯繁育体系,成功打造了从育种、扩繁到深加工的马铃薯全产业链,实现了小种薯撬动大产业的跃升 [1][2][3] 种薯繁育与技术创新 - 庄浪县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中心是全国唯一的县级育种单位,已培育出7个马铃薯品种 [1] - 其核心品种“庄薯3号”作为全国马铃薯主食化产业四大推广品种之一,已累计在全国7个省区56个县推广种植超8000多万亩,创造产值1100多亿元 [1] - 产业园整合雾培法脱毒种薯繁育技术和智慧农业系统,实现稳定扩繁,目前年产脱毒瓶苗1000万株、原原种4000万粒 [1] - 繁育中心的技术和产业标准体系直接下沉至企业种植基地,实现了“科研标准产业化” [3] 产业规模与经济效益 - 庄浪县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36万亩以上,年总产量60万吨,年产值超10亿元 [3] - 产业链下游深加工产品年产值超2亿元 [3] - 与繁育中心深度合作的企业,其原料和产品合格率都超过了99% [3] 下游加工与产品价值 - 以“庄薯3号”为原料进行深加工,其淀粉含量高达21%,高出普通品种5个百分点,有效提升了加工出品率与产品品质 [2] - 下游企业利用优质原料生产精制淀粉与粉条等“拳头产品”,并先后获评“甘味”品牌认证 [2][3]
严惩“忽悠团”“黑网店”!最高法发布“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央视网· 2025-03-31 10:24
最高人民法院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4件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涉及种子、农药、化肥三类重要农资,涵盖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和“农资忽悠团”下乡兜售等典型犯罪手段 [1] - 案例彰显依法从严惩处立场,4件案例中有3件对被告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并注重经济制裁,充分适用财产刑 [1] - 突出对种子质量安全的刑事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种子制假售假犯罪,维护国家种源安全 [2] -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主犯的同时,对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体现区别对待 [3] - 多措并举促进惩防结合,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刑衔接,并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公开宣判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4] 案例一:赵某销售伪劣种子案 - 被告人赵某在没有种子经营资质情况下,购入18.86吨无标签标识的带菌马铃薯种薯,以2.74万元价格销售 [8] - 农户种植150亩后,种薯带菌导致环腐病、软腐病流行,病烂薯率46.6%,产量损失率45.5%,造成经济损失54万余元 [8] - 法院以销售伪劣种子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43750元 [9] 案例二:李某柱等销售伪劣种子案 - 被告人李某柱销售未经审定的“竹稻一号”水稻种子250余千克,销售金额1.7万余元,被告人吕某向89名农户销售约100余千克,销售金额1.9万余元 [12] - 经检验,所售水稻种子纯度为62%,远低于国家规定的96%标准,导致农户大幅减产或部分绝收,损失共计15万余元 [12] - 李某柱还犯有诈骗罪,骗取他人投资款37万元,法院最终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13][14] 案例三: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 - 被告人丁某销售不合格农药给张某平,销售金额122万余元,张某平通过网络电商平台销售给全国不特定消费者,销售金额达196万余元 [17] - 涉案农药标注草甘膦含量为30%,实际检验含量仅为5%左右,远低于质量指标 [17] - 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八年,罚金八十万元,判处张某平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一百万元 [18] 案例四:张某、司某等销售伪劣产品案 - 被告人张某、司某等人组成“农资忽悠团”,以氮肥冒充复合肥在多地销售,团伙分工明确,销售金额共计177万余元 [21][22] - 该团伙通过免费宴请、赠送礼品、“专家授课”等方式诱导农户购买,经检验涉案化肥为不合格产品 [22] - 法院对主犯张某、司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九年,均并处罚金九十万元,对其他从犯依法判处相应刑罚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