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淮控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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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托管理债券募集资金被挪用时未能勤勉尽责 恒泰长财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 2025-09-30 22:11
监管措施 - 安徽证监局对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3] - 监管措施决定书文号为〔2025〕15号[1] - 该行政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 违规事实 - 公司受托管理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的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3] - 被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3] - 公司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3]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即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监督并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 违规依据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3]
因受托管理债券募集资金被挪用时未能勤勉尽责,恒泰长财证券被监管出具警示函
北京商报· 2025-09-30 22:06
监管处罚事件概述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债券受托管理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3] - 处罚决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于2025年09月30日发布[1][3] 违规行为具体内容 - 公司受托管理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的募集资金被其发行人控股股东挪用[3] - 被挪用的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3] - 公司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3]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持续监督义务,即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约定一致[3] 违规法律依据 -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3] 监管措施与影响 -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恒泰长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3] - 此次违规行为及相关监管措施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
惊曝募资黑洞!恒泰长财证券遭监管警示
深圳商报· 2025-09-30 19:41
事件概述 - 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其负责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 [1] - 安徽证监局对恒泰长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4] 违规行为分析 - 公司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 [4]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即在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持续监督并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一致 [4]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 [4] 公司背景与近期动态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是恒泰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4] - 此次事件发生在恒泰证券正式更名为金融街证券后不足一个月,恒泰证券于2025年9月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金融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 - 2025年5月,恒泰长财证券因涉及康得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与北京银行等共11名被告被索赔51.47亿元 [4]
恒泰长财证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贝壳财经· 2025-09-30 19:28
监管处罚事件 -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1] - 处罚日期为2025年2月12日[4] 违规行为细节 - 公司受托管理的债券"23淮控01"、"23淮控02"、"23淮控03"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挪用[1] - 被挪用金额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60%[1] - 公司未勤勉尽责,未能及时获取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银行流水[1] - 公司未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持续监督义务,即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 违规法律依据 -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条和第六十条的规定[2] - 监管措施依据为《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六十八条[3] 处罚后果 - 监管措施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 - 公司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