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83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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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德股份(83127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5 00:00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6][8] - 除特定人员外,其他高管应具至少10年以上相关业务管理经验[9]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 公司高管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 报告与会议 - 总经理定期报告每年2次,按规定时间递交[23] - 重大临时事项2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报告[23] - 总经理办公常会每月1次,提议时2个工作日开临时会[22] - 会议记录、纪要保存不少于10年,纪要5个工作日分送[32] - 会议分常会和临时会,由总经理召集主持[21] - 会议通知含时间、地点等信息[29] 决策与管理 - 拟定涉及职工利益问题应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25] - 会议所议事项由总经理决定[30] - 投资项目经批准实施,完成后审计[33] - 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等,任免部门负责人需考核讨论[34] - 大额或重要财务支出经申请、审核,总经理批准[35]
泰德股份(8312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 业绩快报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同比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需说明原因[12]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2] - 业绩预告本期财务数据上下限区间变动幅度一般不超30%,最大不超50%[15]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并说明原因[15]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超30%变动需披露临时报告[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2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所持比例达50%以上应披露[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应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披露[26]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应披露[2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披露变动情况[2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披露[26]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损失等重大事件需及时披露[1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需及时披露[31]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披露承诺事项履行进展,未履行需说明原因及责任[30] -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30]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30][31][32]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公告[33] - 公司应关注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或决策时需核实并披露或澄清[33]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核、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7]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审核及披露,重大事项经审批后披露[3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配合披露[42] - 董事等应保证定期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确认意见[4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7] - 高级管理人员应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审议[47]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48] - 董事长等对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0]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50] 其他制度 - 董事会秘书保存董事和高管履职记录不少于10年[51,63] - 公司与特定人员签保密协议和承诺书[53]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55] -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57]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59] - 公司信息披露经制作、审核等流程[60,61]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并公开活动记录[62] - 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64,65]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66,6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8] - 关联交易定义及范围说明[68]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规定执行[68] - 制度与后续规定冲突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6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69] 文件信息 - 文件由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70] - 文件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70]
泰德股份(8312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等[8] 档案管理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1] - 重大事项变化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董事长为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董秘办理,董事作书面承诺[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19]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19]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追究刑事责任[19][20] - 中介服务人员违规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0] 其他要求 - 进行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内幕信息发生及时报告并披露[15] - 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11]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数据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季度检查买卖披露[17] 买卖流程 - 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8] - 变动当日报送股东持股变动信息[19] 减持规定 - 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区间不超3个月[1][19] - 3个月内集中竞价减持超1%提前30日披露[1] - 实施完毕或期满报告披露结果,重大事项同步披露进展[1] 其他规定 - 协议转让及时通知公司办理[21] - 股份被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22] - 股东可要求收回违规收益,董事会未执行可诉讼[22] - 违规买卖依法担责,公司视情节处理[24]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7]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8月22日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议案[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8]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提前7日通知[15] - 临时会议召集人5日内召集,提前3日通知[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0]
泰德股份(83127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2] 舆情相关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报道等影响投资及股价的信息[6] - 舆情信息分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10][11] 工作组织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等任副组长[7] - 负责监测、核实舆情等工作[7] 处理原则与流程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12][13] - 知悉舆情后按流程汇报,不同舆情不同处置方式[14][1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
泰德股份(83127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
2025-08-25 00:00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议案[2]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提名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7] 会议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档案保存十年[16]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无需提交股东会[3][19]
泰德股份(831278) - 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认定标准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负债等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7]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2][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认定涉及重大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14]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更正需事务所审计,差错对报表有广泛性影响或改变盈亏性质应全面审计[9] - 财务和审计部门收集资料调查原因,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董事会决议[10][15]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6]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五种情形从重惩处,处罚前听取意见[17][18]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19] 其他说明 - 季度和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追究参照本制度[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23]
泰德股份(83127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2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拟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规则 - 按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国家和商业秘密适用[6][8] - 暂缓披露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资料保存与审核 - 相关资料提交董秘办,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十年[11][12] - 内部审核流程含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4] 材料报送与追责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涉密有特殊要求[16] - 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6]
泰德股份(83127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00:00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 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5.4:《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据 (以》 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旨在使本公司在涉及关联交易的实际操 作中有章可循,防范违规行为,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