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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2 20:19
财务审计 - 审计公司认为浩淼科技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5] - 审计公司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实施多项程序[9] - 审计报告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卢珍、李虎、杨敏,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19][20] 财务数据 - 2023年度营业收入47,702.89万元[9]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458,129,299.5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16.74%[1]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30,186,825.1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43.97%[1]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185,401,695.71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0.80%[1]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70,540,609.83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7.26%[1]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00,727,434.95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32.59%[1]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42,803,560.28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0.79%[1]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09,182,908.24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6.50%[1]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175,817,913.22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17.86%[1] - 2023年末存货为116,540,814.37元,较2022年末下降约30.61%[1] - 2023年末股本为87,028,203.00元,较2022年末增长约9.90%[1]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481,762,537.23元,2022年度为425,162,506.78元[23] - 2023年度净利润7,795,505.83元,2022年度为32,222,321.37元[23]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0元/股,2022年度为0.41元/股[23] - 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65,076,716.10元,2022年度为544,369,902.96元[24]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91,718.50元,2022年度为55,978,092.81元[24] - 2023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82,410.08元,2022年度为 -102,364,988.03元[24] - 202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92,370.29元,2022年度为67,017,129.46元[24] - 2023年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923,134.12元,2022年度为20,676,461.94元[24] - 2023年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646,962.77元,2022年度为58,970,500.83元[24] - 2023年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7,570,096.89元,2022年度为9,646,962.77元[24] 注册资本变更 - 2023年5月,公司以总股本7918654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股,注册资本增至8710.5203万元[43] - 2023年9月,公司回购注销770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8702.8203万元[43] 会计政策 -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50] - 控制包含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享有可变回报、能影响回报金额三要素,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61] - 母公司为投资性主体需满足以提供投资管理服务获资、唯一目的是让投资者获回报、按公允价值考量投资业绩三个条件[63][64] - 编制合并报表需合并母子公司项目、抵销长期股权投资和内部交易影响、调整特殊交易事项[66][67][68]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编制报表调整期初数和比较报表;非同一控制下不调整期初数[69][70][71] - 处置子公司编制报表不调整期初数,纳入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和现金流量[72] - 子公司持本公司股权视为库存股,子公司间股权比照抵销[73] - 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产生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并调整所得税费用[75]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个别报表按支付对价计量,合并报表调整资本公积等[76] - 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个别和合并报表按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并调整相关科目;非同一控制下按规定重新计量股权[77][79][80] - 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未丧失控制权,处置价款与对应净资产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81] - 一次交易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丧失控制权,剩余股权按丧失控制权日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部分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入当期损益[82][83] - 多次交易分步处置,非“一揽子交易”按不同报表规定处理,“一揽子交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并按规定处理[84] - 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稀释母公司股权比例,增资前后份额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调整留存收益[88][89] -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按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合营企业按权益法核算[90][91][92][93] - 现金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支付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期限短等特征的投资[94] - 外币交易初始确认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折算[96] -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97] - 境外经营财务报表按规定方法折算,产生的折算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98] -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确认相关资产或负债,金融资产和负债满足条件时终止确认[101][102] - 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05][106][107] - 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三类[108]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计入当期损益,指定的该类金融负债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10] - 贷款承诺按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111] - 衍生金融工具以签订当日公允价值初始计量并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确认为资产,为负确认为负债[115] -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116] - 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加权平均值[117]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指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导致的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其一部分[118] - 金融工具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及较低信用风险时,按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119] - 应收票据等无论是否有重大融资成分,均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119]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商业承兑汇票参照应收账款执行[121] - 应收账款组合1除特殊情况外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2] - 其他应收款组合1除特殊情况外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2按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3] - 应收票据组合2、应收账款组合2及其他应收款组合2账龄分析法计提比例:1年以内5%,1 - 2年10%,2 - 3年40%,3 - 4年60%,4 - 5年80%,5年以上100%[125] -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125] - 合同资产按未到期质保金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6] - 长期应收款按未逾期和逾期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127] -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确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131] -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发行方或债务人重大财务困难等[132]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损失准备增减计入当期损益[133]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将两项金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39]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账面价值并将两项金额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39] -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满足特定条件时以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143] - 公司以主要市场价格计量公允价值,无主要市场时以最有利市场价格计量[146] - 公司采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47] - 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优先使用第一层次[148] - 原材料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在产品及产成品发出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151] -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盘亏计入当年损益[152] -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计提跌价准备[153]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155][156] - 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65] - 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10 - 20年,残值率为5.00%,年折旧率为9.50 - 4.75%[179]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10 - 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9.50 - 4.75%[184] - 机械设备折旧年限3 - 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 - 9.50%[184]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75 - 19.00%[184] - 电子设备折旧年限3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184] - 其他设备折旧年限3 - 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 - 19.00%[184] - 土地使用权预计使用寿命50年[193] - 计算机软件预计使用寿命3 - 10年[193] -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生产非正常中断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190] - 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196] -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五项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98]
浩淼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邦国)
2024-04-22 20:19
公司治理 - 2023年度独立董事现场工作15天[2]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应出席董事会9次,全出席,列席股东大会4次[4] - 2023年发表12次独立意见[3] 审计委员会工作 - 2023年7月27日审计委员会换届[6] - 多次审议内审计划、审计方案等事项[7]
浩淼科技: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
2024-04-22 20: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归属股东净利润779.55万元[2]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814.08万元[2]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968元[2] 财务状况 - 2023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7901.41万元[2] - 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17885.58万元[2] - 2023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16253.25万元[2] 权益分派 - 2023年不派现、送股、转增股本[2] - 2024年4月相关议案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3][4] - 分派预案存不确定性[9]
浩淼科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22 20:19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47702.8万元,2022年为4976.4万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7702.89万元,2022年为4976.49万元[12]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2024年4月21日出具浩淼科技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认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反映公允[5]
浩淼科技: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3-26 16:37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回购 13,2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2%。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 理完毕上述 13,2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前,公司股份总额 为 87,028,203 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为 87,015,003 股,公司剩 余库存股 0 股。 | 类别 | 注销前 | | 注销后 | | | --- | --- | --- | --- | --- |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109,276 | 44.94% | 39,096,076 | 44.93% | |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 | 47,918,927 | 55.06% | 47,918,927 | 55.07% | | 3.回购专户股份 | 0 | 0% | 0 | 0% | |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 | 0 | 0% | 0 | 0% | | ——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 0 | 0% | 0 | ...
浩淼科技: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03-12 19:38
单位:股 | | | 是否为控 | 董事、监 | | | 本次解 除限售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东姓名 | 股股东、 | 事、高级 | 本次解限 | 本次解除 | 股数占 | 尚未解除 | | 序号 | | 实际控制 | | | 限售登记 | | 限售的股 | | | 或名称 | 人或其一 | 管理人员 | 售原因 | 股票数量 | 公司总 | 票数量 | | | | 致行动人 | 任职情况 | | | 股本比 | | | | | | | | | 例 | | | 1 | 张正明 | 否 | 离任 | B | 161,700 | 0.1858% | 0 | | 2 | 姜其虎 | 否 | 离任 | B | 141,240 | 0.1623% | 0 | | | | 合计 | | — | 302,940 | 0.3481% | 0 |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 ...
浩淼科技:关于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公告
2024-02-23 16:24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 发的 2 项《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名称:一种全自动比例分配液体输送装置 专利号:ZL 2018 1 0581539.9 专利申请日:2018 年 06 月 07 日 专利权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地址:239400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体育路 151 号 授权公告日:2024 年 02 月 02 日 授权公告号:CN 108525170 B 专利权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地址:239400 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体育路 151 号 授权公告日:2023 年 10 月 31 日 授权公告号:CN 116692072 B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二)发明名称:无人机航站及无人驾驶多功能消防车 专利号:ZL 2023 1 057 ...
浩淼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3 16:24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6,262,8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
浩淼科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3 16:24
天禾律师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0363 号 致: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 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下称"《上市 规则》")、《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张大林、肖郑东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根据《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 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天禾律师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 ...
浩淼科技: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4-02-23 16:24
证券代码:831856 证券简称:浩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分别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定向回购并注销〈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又经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 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