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83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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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乳业(8327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2 20:18
董事会相关 - 2025年9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5][6] - 三分之一(含)以上董事联名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8] - 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2] 关联交易与职权 - 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披露[1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16]
骑士乳业(83278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通过制度,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2] 制度目的 - 加强承诺管理,规范履约,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含具体事项等,有明确履约时限[4][5] - 作出承诺前分析可实现性,明确审批及补救措施[7] 履行与披露 - 承诺履行条件达时及时通知并披露[7]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9] 变更与豁免 - 无法履行需通知并披露,变更或豁免经股东会审议[8] - 变更或豁免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9]
骑士乳业(8327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相关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通过薪酬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6][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4] 薪酬构成 - 执行董事薪酬含基本与绩效,按月发[11] - 独立董事领津贴,按月发,调整需股东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与绩效奖金,与业绩挂钩[12] 薪酬管理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标准与方案[9]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薪酬[8] - 违规时委员会可扣减、不发或追回薪酬[12]
骑士乳业(8327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担保申请与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0] - 签订互保协议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18] - 法律规定须办理担保登记的,财务部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18] 风险应对 - 互保协议对方经营严重亏损或发生重大事项,财务部报请董事会提议终止互保协议[21]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财务部发现风险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21]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并预先行使追偿权[21] 突发情况处理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部门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管理部门报告[21]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未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1] 追偿与披露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追偿并及时披露追偿情况[2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3] - 本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骑士乳业(8327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制度2025年9月1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投资要求 - 对外投资收益率需达10%以上或助于公司战略实现[9] 投资决策 - 董事会召开前十天秘书送达文件并收集反馈[11] 投资终止与转让 - 特定情况投资可终止或转让,转让需提报告并审批[21] 投资处置 - 处置前需分析论证,收回和转让要做评估[21] 投资运营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定[23][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解释[26][27]
骑士乳业(83278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董事会通过相关制度,9票同意,无需提交股东会[3] 职务管理 - 特定情形公司解除董高职务,辞任生效时间不同[9] - 特定情形原董高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离职管理 - 离职5个工作日内董高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 董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任职每年不超25%[14] 追责机制 - 公司发现离职董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7] - 离职董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7]
骑士乳业(83278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制度目的 - 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建立长效机制,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5] 资金占用界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如垫付费用、拆借资金等[6]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负责管理[12] 监督机制 - 财务负责人监控资金往来并定期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2] - 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时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专项说明[13] 关联交易管理 - 股东会、董事会等按章程权限审议关联交易事项[13] - 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订有真实背景合同,无法执行应协商解除[13] 占用处理机制 - 公司对控股股东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严格控制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15] 表决回避 - 关联方董事对相关事宜表决需回避,控股股东在临时股东会对相关事项表决需回避[16]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擅自批准致关联方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涉金额巨大将通报股东并处理责任人[16] - 协助、纵容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19] - 全体董事应控制对外担保债务风险,对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9] -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将处分责任人[19] - 董事、高管违规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董事会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1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骑士乳业(832786)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舆情管理制度 - 2025年9月10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月12日发布[2][19]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重大指影响大负面舆情[4][5] 管理架构 - 董事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董秘办负责信息采集[7] 处理原则与措施 - 信息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等,处置分灵活和决策[11] - 重大舆情处置含调查、沟通等措施[13] 保密与解释 - 内部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违规公司追责[15]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亦需审议[18]
骑士乳业(83278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2 20:18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3]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特定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值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9][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差错[10]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为重大差异[11] 信息披露要求 - 会计政策等变更应披露原因及影响和调整前后数据[13] - 定期报告有差错应及时披露[14] - 已公布年报更正需审计或鉴证[14] 责任追究 - 责任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5][16] - 五种财务报告违规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16] - 有从重、从轻等处理情形[17] 处理流程及其他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并提出方案[18] - 董事会作专门决议,处理前听意见[18] - 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8] - 未规定适用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法规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9月12日落款[20][21]
骑士乳业(83278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12 20: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闲置资金使用规定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14] 资金使用审批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理财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保荐机构应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2] - 改变募资金用途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保荐机构应发表明确同意意见[16]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或仅改变实施地点,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17] 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公司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9] - 募集资金应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实行专款专用[10] 资金使用记录与核查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18]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核查并出具自查报告,随年报和中报披露[19] - 公司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19]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后出具核查报告并随年报披露[19]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核查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19] 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0] - 公司董事会违反制度,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相关董事赔偿并担责,严重时提请罢免[20]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制度,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责成改正,造成损失赔偿并担责,严重时罢免[20] 信息披露与制度执行 - 公司按北交所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22]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冲突时按有效规定修订[24]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