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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832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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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8328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13 00:00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或股转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27]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2]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2] - 行使特别职权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出具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15] 选举流程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0]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24] - 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独立董事[23] - 股东会通过选举提案后2个交易日向北交所报送文件[25]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等情况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4]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最迟在选举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披露相关声明与审查意见[22]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监高的股东[33] 公司义务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27]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积极配合[28]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29]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在年报披露[29] 责任承担 - 独立董事就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担责[32]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经股东会审议修改[34]
慧为智能(83287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4] - 重大事项披露时及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14] - 年度和中期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投资者收购等相关报告书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自查与核查 - 自查期间为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5] - 北交所核查异常可要求公司提交说明,推进收购需消除影响或披露风险[18] 信息登记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含姓名等信息,进程备忘录含关键时点等内容[19] - 督促相关人员在进程备忘录签名,事项变化补充报送[20] 信息控制 - 公司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知情范围,不得买卖股票、泄露信息[22] - 相关主体及中介机构填写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公司登记汇总[23] 数据报送 - 公司对外报送经营数据分情况处理,材料需批准并备案[25]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被追究责任,犯罪移交司法机关,结果报送公告[28]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0]
慧为智能(83287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资金支取与管理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顾问[10]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5]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协议与账户管理 - 募集资金到位一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9]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5] 资金使用与变更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经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6]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一月内签新协议并披露[11]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24] - 节余超200万元或超净额5%,董事会审议披露[24] - 节余高于500万元且高于净额10%,股东会审议[24] - 募投项目年度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29]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置换[25] - 闲置资金补流董事会通过,2个交易日内披露[18]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后2个转让日公告[23]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8]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9]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可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0] - 鉴证报告认为违规,董事会公告情形、后果及措施[30] 责任与生效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并实施制度[32] - 违规致损失,责任人担责[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4] - 与法律冲突按法律执行,必要时修订[34]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生效,原制度废止[3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慧为智能(8328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6-13 00:00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2: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
慧为智能(83287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6月1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方案审议与执行 - 调整方案董事会制定,经审议提交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12]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两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6] 其他规定 - 修改政策或分配提供网络投票,单独计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6] - 年报或半年报披露分配方案和分红政策执行情况[16]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有权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6]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8]
慧为智能(83287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4: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3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 ...
慧为智能(832876)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 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06:修订《承诺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曾经的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其他承诺人以 及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规范,切实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慧为智能(83287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13 00:00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5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1.26: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 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 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 ...
慧为智能(832876)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6-13 00:00
资金使用 - 公司授权用不超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最长12个月[2] 现金管理情况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217.72万元,未到期余额7329.74万元,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9.39%[3] 产品投资 - 汇丰银行双货币结构性存款等多产品投资,有不同金额和预计年化收益率[6][8][9] 风险提醒 - 金融市场有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7]
慧为智能(83287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13 00:00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8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质的证券。 | 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 | | --- |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 | |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 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 |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 | |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 | 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 | 提起诉讼。 | 带责任。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 | | 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 | | 承担连带责任。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第三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 第三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