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贸电子(8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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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83334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2]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或受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提前1天通知[13][15]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保存期限为10年[14] 报告机制 - 总经理需向董事会、董事长、审计委员会报告情况[16]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8月26日起生效[18]
威贸电子(83334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无需股东会审议[3] 披露要求 - 公司等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9] - 公司应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10年[11]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8]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8] 事务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及时提交审批[11]
威贸电子(833346)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5: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员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北京证券 ...
威贸电子(833346)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7 00:00
公司上市与股份 - 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23,351,603股普通股[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4,000万股,已发行股份8067.7603万股,均为每股1元[5]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持有数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3年内转让或注销[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请求权[13][1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1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3]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5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56]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7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5] 其他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92] -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93]
威贸电子(83334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2025年8月27日生效实施[28][29]
威贸电子(83334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范围[8]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范围[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范围[9] 知情人相关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十年[14] - 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等知情人自接触至披露受管理[15] 文件提交 - 公司应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文件[16] - 公司应在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6] 自查与责任 -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自查期间为年报披露日前六个月及中报披露日前三个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18] - 公司应做好登记并履行披露义务[16] - 公司及知情人应控制知情人范围[20]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20] - 公司可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明确义务责任[19] - 公司不得无依据向外部报送未公开财务信息[20] - 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内幕信息[21] - 违反制度知情人应承担赔偿等责任[22] - 公司须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并追究责任[25]
威贸电子(8333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构成多样[7] 发放规定 - 薪酬/津贴按规定披露,发放方式和时间有要求[7][8] 调整依据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行业、通胀、盈利等情况[9,12]
威贸电子(83334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违法违规等情况候选人不得担任[10] - 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9] 提名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6]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0] 履职规定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应解除职务[20] - 关联交易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2]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5] 审查建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被提名人资格并提建议[26] 财务审核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后提交董事会[27]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津贴标准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生效时间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2]
威贸电子(83334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00:00
董事会决议 - 2025 年 8 月 26 日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2] 董事会秘书规定 - 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任期三年[4][12] - 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2] - 出现特定情形 1 个月内解聘[12] - 辞职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生效[13] - 离职 3 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其他规定 - 工作细则自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威贸电子(83334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威贸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