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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贸电子(833346)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包括独资、全资收购、控股50%以上等类型[6] 管理架构 - 总经理统一管理子公司事务,相关部门协办[7] - 派驻子公司董事及高管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批准[8] 信息报告 - 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汇报重大事项[11]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包括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等[11] 发展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4] 对外投资 - 子公司无权决定对外投资,由总经理提请审议[15] 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受公司指导监督,按月报财务报表[17] - 子公司严控与关联方资金往来[17] - 财务管理敏感性行为需审批[18] 绩效考核 - 子公司可制订绩效考核标准,经批准生效[20] 履职处罚 - 子公司董事、高管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21]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23] - 内审部门负责,必要时聘外部机构[23]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5] 制度规定 - 子公司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规定[2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5]
威贸电子(83334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决策 - 2025年8月26日公司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选聘规则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审计人员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7] - 拟续聘需经评估,提交审议批准,聘期一年[7]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8] 改聘情况 - 出现5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0] 解聘流程 - 解聘或不续聘需经同意、审议、决定并披露[10] 时间要求 - 更换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履职评估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7] 质量评价 - 评价时重点关注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及实施情况[7]
威贸电子(83334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拟实施送股等情况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也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8]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8] 业绩快报与预告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或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披露业绩快报,快报包含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四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披露净利润预计值及原因[9]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应进行业绩预告[10] - 业绩快报、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致歉说明原因[10] 非标准审计意见处理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应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等文件[12]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违反规定,公司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的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等材料[12] 股份变动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时需披露[14] 信息披露义务履行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最先发生的任一时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重大事件需履行披露义务[16] 信息豁免披露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18] - 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18]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机构[19]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0] - 董事和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21]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资料保存与保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5] - 公司应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28] 内部审计与程序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31] - 公司信息披露需严格履行提供核对、评估审核等多道程序[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35] - 公司应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变更及时公布[35]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36] - 控股或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相关负责人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36] 责任追究 - 未及时准确报告或违反公平披露原则造成损失或受谴责处罚,公司将处罚责任人[37][38] - 公司未追究处理责任人,董秘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38]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0]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40] - 制度与新法规或章程冲突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4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40]
威贸电子(833346)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8-27 00:00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聘任证券事务代表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聘任居维佳为证券事务代表,自2025年8月26日起生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股份情况 - 居维佳持有公司60,000股,占股本0.07%[2]
威贸电子(8333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3]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不得任董事或高管[7] - 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任职[7]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8]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自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9]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应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1]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3]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威贸电子(833346) -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5-08-27 00:00
委托理财授权 - 公司获授权用不超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有效期12个月[3] 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 - 公司未到期委托理财余额达9500万元,达披露标准[4] 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 购买中信证券5000万元理财产品,收益率2.70%[6] - 购买华安证券多只产品,金额从300万到1000万不等,收益率2.67%-3.60%[11] 特定产品情况 - 国寿资产 - 源2158等3产品本金全部收回,资金为自有,非关联交易[13] - 国寿资产 - 源2158等3产品有明确起止日期[13]
威贸电子(83334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8-27 00:00
会议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十天、不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独立董事[5]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6] 审议权限 - 关联交易等经独董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董特别职权经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可研究公司其他事项,需制作记录并签字[7][8]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9]
威贸电子(833346) -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7 00:00
募集资金情况 - 2022年2月发行普通股20,595,653股,发行价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5,360,877元,净额170,606,161.97元[2]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净额23,399,315.47元,最终净额194,005,477.44元,超募14,005,477.44元[2]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10,164,427元,扣除费用后净额194,005,477.44元,专户实际收到194,005,737.44元[3]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5,654,736.57元,含新建厂房等项目[4] - 2022年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投入及发行费用,截至2025年6月30日置换完毕[10][23] - 2022 - 2022年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13964871.15元,占比99.71%[16][24][25] 资金账户情况 - 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4,391,850.53元,未使用余额42,742,851.40元[4] - 中行专户注销,余额494,342.99元转一般户;农行专户余额2,246,752.68元转一般户[5] - 40,000,000元用于现金管理未转回[6] 项目进度情况 - 新建厂房项目调整后投资3000万元,截至期末投入29983445.34元,进度99.94%[22] - 新建厂房项目增加投资调整后9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4086110.00元,累计投入51706420.08元,进度57.45%[22] - 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后投资3000万元,累计投入3000万元,进度100%[22] - 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44005477.44元,累计投入43964871.15元,进度99.91%[22] 现金管理情况 - 2025年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申万宏源两产品40,000,000元,年化0.1%;华泰证券两产品6,000,000元,年化2%和2.5%[13]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24]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4000万元[24]
威贸电子(8333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证券代码:833346 证券简称:威贸电子 公告编号:2025-087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4.2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
威贸电子(833346)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00:00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提名规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之积[10] - 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拟选人数乘积[10]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11]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法定要求,缺额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11] - 当选人数不足法定要求,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多轮选举[11] - 三轮选举未达要求,两个月内再开股东会选缺额董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