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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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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2-24 18:35
股权出售 - 公司于2022年底出售无锡沃德股权,出售后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3] 人员判决 - 陆晓峰等三人被判有期徒刑及罚金,追缴违法所得[4] 诉讼判决 - 2024年11月25日一审判决,无锡沃德等赔偿430万元,相关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6] - 一审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23.45万元,各方按范围负担[6] - 一审原告原请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3754.56万元等[8] 二审进展 - 二审原告慕贝尔、骏创科技等请求撤销一审部分判决[10]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11] 其他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诉讼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2] - 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承诺代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4]
骏创科技(833533) -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2-24 00: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8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2 月 23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慕贝尔汽车部件(太仓)有限公司(简称:慕贝尔) 法定代表人:Andrzej WOJCIKOWSKI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李辉、上海汉盛(临港新片区)律师事务所 姓名或名称:陆晓峰(被告三)、于臣(被告四)、韩玉磊(被告五)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许玥、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系无锡沃德员工 姓名或名称: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六、简称:骏创科技) 法定代表人:沈安居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王乃莹和薛恒、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本公司,在公司 2 ...
骏创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4-12-19 18:11
股东减持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1.4万股,比例1.31%[2] - 拟减持不高于108.4815万股,比例不高于1.08%[3] - 蒋辉秋等多人及非董监高员工合计拟减持108.4815万股,比例1.0785%[6] 减持说明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3] - 减持符合法规,不导致未来12个月控制权变化[8] - 减持计划有时间、数量、价格及完成情况的不确定性[9]
骏创科技(833533) -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4-12-19 00:00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 | 持股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 | --- | --- | --- | | | | (股) | 比例 | | | 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 员工持股平台 | 1,314,000 | 1.3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及 上市后权益分派取得 | | 限合伙) | | | | | 注: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系苏州市吴中区创福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简称:创福兴)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创福兴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安居的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计划减 持数量 | 计划 | 减持 | 减持 | 减持 | 拟减持股 | 拟减 持 | | --- | --- | --- | --- | --- | --- | --- | --- | | | | ...
骏创科技: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7 20:49
舆情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4年12月1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生效[18] 舆情定义与分类 - 舆情包括媒体负面或不实报道等信息[5] -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8] - 董办负责舆情信息监测、采集及上报[9] 处置方式 - 一般舆情由董秘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1] - 工作组应对重大舆情措施包括调查、沟通等[13]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或追责[15]
骏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20:49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3] - 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7人[3]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 - 086[5] - 《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5] -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骏创科技(83353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4-12-17 00: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 件信息。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 ...
骏创科技(833533)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7 00:0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5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
骏创科技:Q3单季度收入同比增长,净利润略有下滑
兴业证券· 2024-12-06 17:39
公司投资评级 - 无评级 [4] 报告的核心观点 - 骏创科技(833533)在2024年Q3单季度收入同比增长,但净利润略有下滑 [4] - 2024年7-9月实现收入181.96百万元,同比+5.55%,实现归母净利润6.81百万元,同比-50.52% [5] - 2024年1-9月公司实现收入567.01百万元,同比+15.85%,实现归母净利润44.86百万元,同比-23.66% [6] - Q3单季度毛利率稳健,但净利率略有下滑,主要受汇率波动及法律咨询费用影响 [6] 市场数据 - 日期:2024/12/05 - 收盘价:35.00元 - 总股本:100.58百万股 - 流通股本:37.96百万股 - 净资产:343.00百万元 - 总资产:732.47百万元 - 每股净资产:3.41元 [2] 主要财务指标 - 营业收入: - 2020年:179.05百万元 - 2021年:345.40百万元 - 2022年:585.56百万元 - 2023年:698.57百万元 - 同比增长: - 2020年:14.79% - 2021年:92.91% - 2022年:69.53% - 2023年:19.30% - 归母净利润: - 2020年:21.02百万元 - 2021年:28.06百万元 - 2022年:60.77百万元 - 2023年:88.34百万元 - 同比增长: - 2020年:6.25% - 2021年:33.49% - 2022年:116.56% - 2023年:45.36% - 毛利率: - 2020年:29.62% - 2021年:22.57% - 2022年:25.89% - 2023年:27.52% - ROE: - 2020年:21.98% - 2021年:25.59% - 2022年:31.67% - 2023年:30.43% - 每股收益: - 2020年:0.21元 - 2021年:0.28元 - 2022年:0.60元 - 2023年:0.88元 - 市盈率: - 2020年:14.08 - 2021年:21.36 - 2022年:14.95 - 2023年:24.14 [3] 行业分析 - 公司是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向汽车零部件厂商和汽车制造商提供汽车塑料零部件及模具等产品 [2] - 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产值与整车制造产值的比例约为1:1,根据欧美等国家成熟汽车市场的经验,汽车行业零部件制造产值与整车制造产值比例约为1.7:1的水平,未来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产值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2] - 中国汽车工业年鉴显示,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全产品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均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度收入规模达3.75万亿元,2021年度重拾增长,收入规模达4.08万亿元,市场空间巨大 [2]
骏创科技: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2024-11-29 18:58
诉讼情况 - 2024年3月7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受理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3] - 2024年11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28日公司收到[8][9] 判决结果 - 陆晓峰等三人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获刑并处罚金,部分设备被没收[5][6] - 无锡沃德等需赔偿430万元,部分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 - 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23.45万元,各方分担[10] 影响与承诺 - 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12] - 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承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