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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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5-17 16:14
业绩总结 - 2023年较2021年母公司营业收入增加31426.59万元,提升比例93.65%,净利润增加6748.99万元,提升比例250.68%[11] - 母公司营业收入最近2年复合增长率达39.16%[12] - 2023年度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分别达79.38%和97.83%[12]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30%[116]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18.05%[116] 用户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末,主要客户未来12个月在手订单金额约为4.96亿元[17] 未来展望 - 预计2030年较2022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复合增长率为22.70%[17][35] - 预计2027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需求量将达563亿元,公司市场需求缺口为6.36亿元[61] - 募投项目预计启动建设后第3年开始生产,达产率30%,第4年达产率70%,第5年达产[68] - 2027年募投项目达产后预计新增收入6.8亿元,与2023年现有业务合计形成收入11.82亿元[70]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注塑部件模仁表面粗糙度处理到ra0.016um以上,模具加工精度达0.002mm[23] - 公司注塑部件产品公差控制在±0.03mm[23] - 公司建有10万级无尘车间和中央供料系统[24] - 公司核心技术双色成型技术能使温差达100°C左右的塑料应用于同一双色零部件,附着力达700N以上[95] - 公司金属嵌件埋入成型技术最多可同时埋入28种不同的金属件[96] - 公司高光免喷漆成型技术将模仁表面粗糙度处理到Ra0.016um以上,达到镜面效果[96] - 公司超高精度塑料成型技术实现零度拔模,产品公差控制在±0.03mm,零件耐热260°C[9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本次募投新建建筑物面积47466.14平方米,全部用于自主生产经营[5] - 本次募集拟投入资金15000.00万元,预计2028年达产,形成年度产能8500万件,实现新增营业收入68000万元[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多项制度并全面实施[158] - 公司制定对子公司、员工聘用、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内控制度[162][163][164][165]
骏创科技:上海锦天城律所关于骏创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5-17 16:1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释 义 | 2 | | --- | --- | | 正 文 | 3 | | 第一部分 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 3 | | 问题 2.关于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涉诉问题 | 3 | | 第二部分 | 对《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更新 38 |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38 | | |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38 | | | 三、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9 | | |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39 | | |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40 | | | 六、 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41 | | | 七、 发行人的业务 41 | | |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43 | | | 九、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46 |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54 |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5-17 15:3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
骏创科技:最近2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2024-05-15 16:08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3300010号 目 录 | | 起始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1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合并利润表 | 3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4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5 | | 资产负债表 | 7 | | 利润表 | 9 | | 现金流量表 | 10 | | 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 | | 财务报表附注补充资料 | 104 | 4-1-1 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4) 3300010 号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 |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骏创科技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4-05-15 16:0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苏州 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均系计 ...
骏创科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骏创科技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5-15 16:08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0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鄂24YZTKQ4 目录 | 问题 1. 补充披露本次募投项目的必要性 . | | --- | | 问题 3. 其他问题 |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该问询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4)330012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苏州骏 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创科技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2022 及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出具了众环 审字(2023)3300134 号、众环审字(2024)330001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4 年 3 月 27 日,贵所出具了《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 ...
骏创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骏创科技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4-05-15 16:08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9.30%[65]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增长18.05%[65] - 2019 -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89.97万元、462.23万元、1309.96万元、3406.02万元[101] - 2019 - 2022年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 - 318.70万元、 - 509.98万元、 - 461.70万元、202.16万元[101] - 2019 - 2022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 318.70万元、 - 510.07万元、 - 461.73万元、185.87万元[101] -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9.7%[149] 诉讼相关 - 2022年12月15日,无锡沃德3名员工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采取强制措施[11] - 2022年12月25日,公司出售所持全部无锡沃德股权,2022年末完成交割[11] - 2023年11月8日,法院认定无锡沃德3名员工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无锡沃德不构成单位犯罪[11] - 2024年3月7日,公司、子公司骏创模具及实际控制人沈安居收到侵犯技术秘密纠纷民事诉讼传票和起诉状[11] - 原告请求被告按经济损失两倍金额合计3734.56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 - 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金额600万元,沈安居个人银行卡已被冻结600万元[17] - 案件原定于2024年4月16日听证,延期至2024年5月17日听证,审理时间一般超一年[18] 借款与债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拆借无锡德创借款本金和未支付利息余额为2118.96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354.51万元[11] - 2024年1季度已收回70万元,如剩余款项不能收回,对发行人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 - 694.45万元[11] - 无锡沃德收购人认可无锡沃德对公司的偿债计划,截至2023年7月31日债务及利息共计2157.31万元[11] - 公司累计为无锡沃德提供借款本金1975.37万元,尚未支付利息254.06万元,本息合计2229.43万元,无锡沃德将在5年内尽快偿还[102] 技术与专利 - 双色成型技术可使温差达100°C左右的塑料用于同一双色零部件,附着力达700N以上[40] - 金属嵌件埋入成型技术最多可同时埋入28种不同金属件[40] - 高光免喷漆成型技术可将模仁表面粗糙度处理到Ra0.016um以上[40] - 超高精度塑料成型技术产品公差控制在±0.03mm,零件耐热260°C[41] - 截至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现有专利共93项[42] 公司运营与发展 - 2024年2月22日,公司拟以20.00万新加坡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以人民币0元对价收购骏创北美股权[187] - 骏创科技2018 - 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655.86万元、15597.49万元、17905.11万元、34540.49万元[96] - 骏创科技2018 - 2021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99.97万元、1978.64万元、2102.21万元、2806.17万元[96] - 2023年11月,骏创北美股权变动,骏创科技出资370万美元,持股92.5%;DLM MVP Holdings21 LLC出资30万美元,持股7.5%[145] 公司治理与结构 - 发行人建立了“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相关制度并全面实施[11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19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193] - 高级管理人员共4名[19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2022 - 2023年沈安居、李祥平为公司提供多笔担保,包括人民币500万、250万美元、150万美元等多笔金额[153] - 2023年公司为骏创北美提供8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担保[154]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3)苏州市不动产权第6030290号”的土地及房屋新设置抵押,主债权额846.37万元[154] 合同与资质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与宁波维毅化工有限公司基本供货合同,期限2023.7.24 - 2028.7.23,金额以订单为准[17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与苏州相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中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2800万元,工期2023.11.1 - 2024.12.31[17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正在履行借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主要借款合同[180] - 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经营所需主要业务资质、许可未变[144]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及中信建投证券关于第二轮问询的回复
2024-05-15 16:04
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四年四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骏创科技"、"公司"、 "本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上海市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方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 行了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不加粗) | | 涉及申请文件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 | 楷体(加粗) |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楷体(不加粗) |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 ...
骏创科技:骏创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5-15 16:0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Junchuang Auto Technologies Co.,Ltd. (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船坊头路 6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草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三月 股票代码:833533 股票简称:骏创科技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 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1 特别提示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经 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
骏创科技: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2024-05-15 16:0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 二、公司本次证券发行情况………………………………………………………………………………………………………………………………………………………………………………………………………………………………………………………………………………………………………………………… 14 | | 三、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16 | | 四、关于保荐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18 | | 五、保荐人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 | 六、保荐人关于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的说明…………………20 | | 七、 保荐人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 八、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 | 九、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通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