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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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创科技(833533) - _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行为,科学决策投资项目,保障公司股东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股权、技术、债权、厂 房、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等形式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 或经济组织进行的以盈利或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向其他企业或组织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 他企业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
骏创科技(83353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2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7 月 7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方 第二条 关联交易系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发生的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
骏创科技(833533) - 公司章程
2025-07-08 21:3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发行86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075.7328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757328股,均为普通股[11] 股东与股份限制 - 发起人认购500万股,出资500万元,出资比例100%[11]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三种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0] 交易与担保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六种情形还须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中期报告,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季度报告[11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视情况可进行中期分配[119]
骏创科技(8335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8 21:32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5]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股东请求遭拒或未反馈,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董事会等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13]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认后不得变更[14] - 违规超买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20]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有偿征集,除法定外无最低持股限制[20] - 审议影响中小股东利益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20]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1]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24]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规则 - 议事规则2025年7月7日经董事会审议,待股东会通过[2]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2个月内实施[28]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有问题决议[28] - 争议诉讼期间执行决议[29] - 会议记录等保存不少于10年[27]
骏创科技(833533) - 防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2
资金占用制度 - 防范资金占用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通过[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股东会通过生效[21] 资金使用限制 - 限制与实控人等经营性资金往来占用公司资金,不得间接提供资金[8][9] - 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有真实背景经济合同[13] 监督检查机制 - 董事会及财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3] - 年度终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作专项审计[14] 违规处理措施 - 发生违规占用,董事会制定清欠方案并公告[15] - 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变现股权偿还资金[17] - 无法按期清偿,30日内向司法部门申请变现冻结股份[19] 相关责任人 - 董事长是防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财务负责人发现占用书面报告董事长[17] - 董事会处分协助侵占的董事、高管[19] - 董事会秘书发清偿通知、执行处分及信息披露[19] 股东权利 - 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向监管部门报告并提请开临时股东会[18]
骏创科技(83353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08 21:32
董事会秘书细则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 聘任解聘规定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8] - 聘任或解聘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向北交所报备[8][9]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连续3个月不履职解聘[9]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工作[11] - 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14]
骏创科技(833533)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2
制度概况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通过审议[2] - 适用范围含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等[4] - “信息”指未公开的重大影响信息[4] 管理规定 - 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日常管理[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报送资料[7] - 相关人员编制报告等期间负有保密义务[8] 违规处理 - 外部方违规致损公司依法索赔[11] - 外部方内幕交易公司向监管报告追责[12]
骏创科技(83353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08 21:32
制度概况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7]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后续要求 - 出现特定情形、暂缓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9][11] - 应登记相关事项,涉及商业秘密需额外登记部分[9][10]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申请需董事长签字,登记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审核结果 - 申请未通过审核应按规定及时披露信息[11]
骏创科技(8335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08 21:3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通过[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聘[8] - 选聘文件保存至少10年[10][13] 审计相关要求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拟聘事务所近3年执业处罚等情况[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四季度前完成[16] - 审计人员满5年后续5年不得参与[18] 其他规定 - 每年披露履职和监督报告[18] - 违规转包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9] - 选聘经审计委、董事会,由股东会决定[4] - 制度以法律为准,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21]
骏创科技(83353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7-08 21:32
独立董事规则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7月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通过[2] - 人数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不得担任[7][8] - 每年自查与评估独立性并披露[9] - 有特定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1]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14] 选举与任期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16]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6] - 连任不超6年[19] - 提前解除等情况60日内补选[18]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专门会议且过半数同意[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提议解除职务[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工作记录等保存十年[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31] 决策与报告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审议[23]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专门会议审议[23] - 专门会议审查任职资格并提建议[25] - 发现问题向北交所报告[26] - 免职不当等情况向北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7] 股东定义与细则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股东[34] - 细则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