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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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源科技(8351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办法并更名,无需提交股东会[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8]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充分披露风险[9] - 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10] 披露时间与平台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0] - 信息披露文件在规定平台发布[9][12] 定期报告 - 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4个月内编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编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编披露季度报告[16]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应修正[21] - 特定情形下应在1个月内预告年度业绩[21] - 特定营收和利润情况需业绩预告[21] 临时报告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4] - 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20]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应披露业绩快报[20] - 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3] 重大事件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相关指标达10%以上需披露[3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诉讼需披露[32] - 5%以上股份占比增减5%需披露[36] 其他需披露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38] - 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39] 报告编制与审核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43]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43] 信息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信息知情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领导管理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46] - 信息披露双人操作[47] - 董事长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7] 内部信息制度 - 建立内部信息反馈制度,当日上报[47] - 信息内容和格式统一[48] 相关方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合公司,告知重大事件[49] - 公司重大变化告知保荐机构并披露[50] 保密工作 - 董事长等为保密责任人[52] - 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52] - 董事会与信息知情者签保密协议[5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可批评赔偿[56] - 部门信息披露问题可建议经济处罚[56]
国源科技(8351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表决《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6]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担任[12]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15]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提名人提名需披露相关情况[1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补选与罢免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8] 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在审计等委员会中应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22] - 独立董事应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说明等[23]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24] 述职与存档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述职报告需以工作笔录为依据,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公司存档[25] 公司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国源科技(835184)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1 19:31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选举 - 董事会、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名单[8] - 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7] - 股东表决票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有效表决票数有计算方式[11] - 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12] - 独立董事与其他成员分别选举,股东分开投票[12] - 得票相同有不同处理方式及选举规则[12][13]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国源科技(8351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7] - 可对特定法人提供担保,经同意也可为其他被担保人提供担保[9] 审批流程 - 财务部评估申请担保单位,经财务总监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提议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3] - 六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有不同表决要求[15]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议规定[15] 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15] - 主债务合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5] - 签署担保合同需审批并备案[17] - 担保合同应约定相关条款[18]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及时办理登记手续[23] 责任监督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与注销,保管合同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0]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单位情况并报告[20] - 发现问题财务部及时汇报通报[21]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1]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26]
国源科技(83518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为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子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北京世纪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 ...
国源科技(835184)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方式与结果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9][10] 评价要素与原则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10] 选聘程序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步骤[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履行提建议、监督过程等职责[11][12] 文件保存与信息安全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十年,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2][13] 改聘情况 - 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等行为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16]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科学合理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3] 任期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聘任解聘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8] - 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聘任签保密协议[8] 履职交接 - 辞职交书面报告,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8] 人员协助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代行[9]
国源科技(835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资决策权限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19] 交易规定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20] 机构职责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在权限内对投资作决策[14] - 董事会可设战略委员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建议[14] - 总经理为投资项目实施责任人并汇报进展[14]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财务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义务[15] 投资资料要求 - 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经审批投资预算方案等资料[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提供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23] - 非现金资产交易应提供评估报告[23]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遴选合格机构签合同并指派专人跟踪[25] 投资处置情况 - 投资项目出现九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7] 财务核算与报告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并按项目设明细账簿[29] - 财务部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合并报表和分析[30] - 子公司定期向财务部提供资金和财务书面报告[30][32]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