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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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源科技(83518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0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 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强化信息披露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 ...
国源科技(83518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办法并更名,无需提交股东会[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8] 信息披露原则 - 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7] - 披露预测性信息应合理谨慎客观,充分披露风险[9] - 自愿披露信息应遵守公平原则[10] 披露时间与平台 - 可在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10] - 信息披露文件在规定平台发布[9][12] 定期报告 - 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5] - 4个月内编披露年度报告,2个月内编披露中期报告,1个月内编披露季度报告[16] 业绩快报与预告 - 业绩快报与实际数据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应修正[21] - 特定情形下应在1个月内预告年度业绩[21] - 特定营收和利润情况需业绩预告[21] 临时报告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4] - 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披露业绩快报[20]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股价异常应披露业绩快报[20] - 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23] 重大事件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相关指标达10%以上需披露[3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10%以上诉讼需披露[32] - 5%以上股份占比增减5%需披露[36] 其他需披露情况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披露[38] - 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39] 报告编制与审核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43]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提交董事会[43] 信息报告流程 - 临时报告信息知情人向董事会秘书报告[44]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领导管理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46] - 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息披露职责履行[46] - 信息披露双人操作[47] - 董事长等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47] 内部信息制度 - 建立内部信息反馈制度,当日上报[47] - 信息内容和格式统一[48] 相关方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配合公司,告知重大事件[49] - 公司重大变化告知保荐机构并披露[50] 保密工作 - 董事长等为保密责任人[52] - 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52] - 董事会与信息知情者签保密协议[53]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违规可批评赔偿[56] - 部门信息披露问题可建议经济处罚[56]
国源科技(8351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11 19:31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6] - 六种情形下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也需召开[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10] - 特定财务资助事项、五种对外担保行为、五种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1][13]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6][17][18] - 单独/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确定后不得变更[2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22]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24] 会议主持与内容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由他人主持[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27] - 董事、高管在股东会上对质询作出解释说明[27] 表决与计票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0]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相应比例通过[30] 特殊表决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31] - 发行优先股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32]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35]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36] 决议撤销与规则说明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7] - 议事规则相关术语、未尽事宜、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说明[40]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
国源科技(83518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表决《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6]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的候选人不得担任[12]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15] - 过往任职有特定情况,提名人提名需披露相关情况[1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补选与罢免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8] 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在审计等委员会中应占比超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21]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应明确清晰并签字确认报告董事会[22] - 独立董事应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违规可要求说明等[23] -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特定违法违规情形应尽职调查并向北交所报告[24] 述职与存档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述职报告需以工作笔录为依据,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公司存档[25] 公司保障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公司应按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应提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8]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所需费用[29]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
国源科技(835184)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11 19:31
会议决策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董事选举 - 董事会、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名单[8] - 董事候选人有特定情形公司应披露并提示风险[7] - 股东表决票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有效表决票数有计算方式[11] - 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12] - 独立董事与其他成员分别选举,股东分开投票[12] - 得票相同有不同处理方式及选举规则[12][13]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子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国源科技(83518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担保需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控股股东等应提供反担保[7] - 可对特定法人提供担保,经同意也可为其他被担保人提供担保[9] 审批流程 - 财务部评估申请担保单位,经财务总监报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提议案报董事会批准[11]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3] - 六种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议案有不同表决要求[15]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满足条件可豁免部分股东会审议规定[15] 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15] - 主债务合同变更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15] - 签署担保合同需审批并备案[17] - 担保合同应约定相关条款[18]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及时办理登记手续[23] 责任监督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与注销,保管合同并通报董事会秘书[20] - 经办责任人关注被担保单位情况并报告[20] - 发现问题财务部及时汇报通报[21]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告董事会[21] - 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2] - 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26]
国源科技(835184)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证券代码:835184 证券简称:国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8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并更名为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该子议案表 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北京世纪国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的发生,根 ...
国源科技(835184)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选聘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选聘方式与结果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9][10] 评价要素与原则 - 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等,原则上不得设最高限价[10] 选聘程序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步骤[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履行提建议、监督过程等职责[11][12] 文件保存与信息安全 - 相关文件资料保存十年,加强对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12][13] 改聘情况 - 事务所出现分包转包等行为应改聘,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16]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2]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薪酬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适用范围与原则 - 适用于董高人员[6] - 遵循激励约束、市场化竞争、公平公正原则[6] 审议与构成 - 股东会审董事薪酬,董事会审高管[8] - 非独立董事领岗位薪酬,独立董事领津贴[10] - 高管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补助构成[10] 调整与处理 - 薪酬体系随经营发展调整[11] - 特定情形可减发或停发薪酬[11] - 对重大损失负责将视情节处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