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源科技(83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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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3] 任期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8] 聘任解聘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7][8] - 原任离职三个月内聘任,聘任签保密协议[8] 履职交接 - 辞职交书面报告,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8] 人员协助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代行[9]
国源科技(83518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投资决策权限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投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9] - 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19] 交易规定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报告并提交股东会[20] 机构职责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在权限内对投资作决策[14] - 董事会可设战略委员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建议[14] - 总经理为投资项目实施责任人并汇报进展[14] - 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财务管理工作[15] - 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项目信息披露义务[15] 投资资料要求 - 投资项目需获授权批准文件及经审批投资预算方案等资料[21] - 交易标的为股权达标准应提供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23] - 非现金资产交易应提供评估报告[23]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遴选合格机构签合同并指派专人跟踪[25] 投资处置情况 - 投资项目出现九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并收回投资[27] 财务核算与报告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完整记录核算并按项目设明细账簿[29] - 财务部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合并报表和分析[30] - 子公司定期向财务部提供资金和财务书面报告[30][32]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5]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1 19:31
规则修订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设正副董事长各一人[8] 审议权限 - 特定关联交易、交易、对外担保、捐赠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8][9][10] 会议规定 - 年度至少开两次会,临时会议可提议召开,通知时间有规定[14][15] - 会议出席、决议通过条件及关联董事表决规则明确[20][21][26] 其他规则 - 董事委托出席、会议记录保管、表决方式等有规定[20][24][27]
国源科技(83518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持股转让 - 董事和高管任职内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7] 信息披露 - 转让股份需提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也需报告公告[10] - 股份被强制执行、个人信息变化等需在规定时间内披露申报[11][12] 制度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
国源科技(83518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23][24]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知情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属内幕信息知情人[9]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2] - 合并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2]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5] 责任规定 - 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20]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视情节处分[20]
国源科技(835184)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3] 承诺要求 - 公开承诺应具体明确、符合法规,及时披露[8] - 承诺内容含具体事项等,有时限要求[8] 履行与变更 - 可能无法履约应告知、提供担保并披露[9]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履行情况,董事会督促遵守[10]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可申请需披露原因[10] 收购与审议 - 公司被收购原承诺义务应履行或承接并披露[11] - 变更、豁免方案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审议[11] - 未经股东会审议且到期视同超期未履行[12]
国源科技(83518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修订与审议 - 《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子议案董事会表决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开一次专门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6]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通知时间有规定[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表决一人一票[6] 职权行使规定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6]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经会议讨论后行使[7] 会议职责内容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审核提建议[8] - 制定董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8] 意见发表与保障 - 独立董事应发表意见,对重大事项说明理由并签字[9] - 公司保证会议定期召开,提供条件、承担费用[10]
国源科技(83518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1 19:31
报告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多类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8]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1]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12] - 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2] 需报告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2] - 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30%需报告[13] - 公司董事等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13] - 业绩快报等财务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属重大事项[14] 报告要求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最先触及规定时点当日预报[17] - 书面报送重大事项应包含原因等内容[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应审核分析并向董事长汇报[17] 保密与责任 - 相关工作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2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2]
国源科技(83518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条件 - 每股收益不低于0.2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4元等[12] 分红比例要求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10%[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3] 审议与执行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需单独计票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4]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19]
国源科技(835184)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1 19:3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9]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需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方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除担保),需证券服务机构审计或评估,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11] - 为关联方担保不论数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需反担保[12] 关联交易计算与披露 - 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标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除担保)应及时披露[19][20] 关联交易价格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优先参考国家价格等[23] - 关联交易按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并支付,基准价格有效期满或国家价格等变动可调整价格[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3] - 关联董事、股东审议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14][15] - 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否则担责[26]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履行审批程序[28]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