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83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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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特瑞: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8 20: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667.5337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1,667.533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737.8014万股,持股比例54.7561%[15] - 公司设立时,富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6.0265万股,持股比例20.1205%[15] - 公司设立时,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0%[15] 股份转让与收益规定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9]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的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1]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事项[51]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6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74]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74] 投票与决议 -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9] - 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0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5] 交易审议权限 - 单笔或一个会计年度累计金额10万元以内对外捐赠由总经理审批,10 - 20万元由董事长审批,20 - 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超1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9]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执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138]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1] 监事相关规定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154]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1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65]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6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9] -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30天事先通知[18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可在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90]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191] 通知与信息披露 -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电子邮件送出,发出时间为送达时间[188] - 公司以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作为刊登公告及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188]
贝特瑞: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4-08-28 20:56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1 - 2亿元,价格不超27元/股,预计数量3703704 - 7407407股[3] - 2024年5月调整回购价格为不超26.60元/股,预计剩余可回购3210770股[4] - 回购期限为2024年2月28日至8月27日[5] 回购结果 - 截至2024年8月27日,回购9279136股,占总股本0.83%[5] - 回购占拟回购数量上限123.41%[5] - 成交最高价20元/股,最低价16.83元/股[5] - 已支付173173237.28元,占拟回购资金上限86.59%[5] 其他情况 -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无买卖公司股票情形[9] - 回购不影响日常经营和控制权变更[10]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36个月未划转将注销[11]
贝特瑞(835185) - 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8 00:00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 | 4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5 - | | 第三章 | 股份 | - | 5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 6 -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7 -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 8 -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 10 - | | 第一节 | | 股东 - | 10 - | | 第二节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13 -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 15 -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22 -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24 -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26 - | | 第七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 30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 36 - | | 第一节 | | 董事 - | 36 - | | ...
贝特瑞(835185) -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8-28 00:00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致: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贝特瑞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 集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 明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 法规)以及《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1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 ...
贝特瑞(835185)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8 00:00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4-072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四路贝特瑞新能源科技 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42,126,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1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74,309,2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45%。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7,817,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759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 ...
贝特瑞(835185) -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4-08-28 00:00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4-07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不超过 27 元/股,根据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价格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 为 3,703,704 股-7,407,407 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落实 "提质守信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 ...
贝特瑞: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8-13 17:53
资金往来 - 公司向地中海负极预付1.2亿美元款项[3] 担保情况 - 2024年8月13日董事会通过担保议案[5] - 被担保人地中海负极注册资本30万摩洛哥迪拉姆[6] - 对外担保余额312,684.55万元,占净资产27.02%[13]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为0[13] 担保影响 - 为子公司担保支持业务发展[10] - 本次担保无重大不利影响[12]
贝特瑞:关于在摩洛哥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的公告
2024-08-13 17:53
项目概况 - 公司拟在摩洛哥投资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3] - 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26.18亿元[3] - 项目建设期约2年[10] 项目进展 - 董事会9票同意该项目议案[6] - 贝特瑞实缴30万迪拉姆持股100%[10] 资金与风险 - 出资为现金,源于自筹和融资[12] - 投资需办ODI审批等手续[8] - 投资面临审批、政策等风险[15] 项目影响 - 建成达产将新增6万吨产能[16] - 预计对未来财务经营有积极影响[16]
贝特瑞: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13 17:5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拟在摩洛哥投资6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预计投资不超26.18亿[4] 其他新策略 - 全资子公司获福特1.2亿美元预付款,公司拟担保[5] - 拟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7][8] 会议安排 - 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0] 议案表决 - 投资摩洛哥、担保、修订章程议案均9票同意通过[4][5][7]
贝特瑞: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13 17:53
董事会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6]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4]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做好记录[14] 会议出席规定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7]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担保、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5]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 其他规定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可书面提出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21]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或中途离场未选视为弃权[22] - 采用书面传签方式,签字同意董事达法定人数,议案内容成决议[22] - 董事会会议需对利润分配作决议,先通知审计会计师出草案,作出分配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事项作决议[26] - 与会董事应代表本人和委托人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既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完全同意[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