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科股份(835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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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科股份(835579)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1:38
会议信息 - 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6]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书面发出[6] 议案表决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7] -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会审议[10] - 《关于废止<机科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会审议[11]
机科股份(835579)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21:37
会议情况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机科股份420会议室召开[2] - 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3] 议案表决 - 多项议案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5][6][8][13][15][16][1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20项子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无需提交[14] 项目投资 - 怀柔基地综合楼建设预计投资4912万元[16] 后续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17]
机科股份(8355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00:0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全体委员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召开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除外[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8] 职责与权限 - 主要职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等[10]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2][13] 其他规定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关系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9]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邀请相关人员[20][21] - 可多种方式工作,必要时聘请中介,公司支付费用[21] - 会议有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5] - 委员及列席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保密[26]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施行[24][25]
机科股份(83557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日常审计[7] 职责权限 - 内审部职责含检查内控、审计资料、协助建机制等[9] - 内审部权限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调查取证等[10] 审计范围与要求 - 内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2] - 内审人员获取证据应具充分、相关、可靠性并记录[15] 工作安排 - 内审部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计划和至少一次报告[16]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募集资金情况[15] 流程规定 - 审计前3日送达通知书,异议7日内申诉[19][21] - 审计报告阶段交换意见并审批[21] 其他规定 - 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2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日施行[27][28]
机科股份(83557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等[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9]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0] 说明会要求 - 存在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5种情形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应出席[16]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在网站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答复诉求,发布更新相关信息[17] 沟通规范 - 公司可与投资者等进行一对一沟通,沟通前后有相关要求[19] 人员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长等为对外发言人[24][25] -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26] 员工义务 - 各职能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6] 培训与素质 - 应组织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培训[27]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多方面素质和技能[28] 纠纷解决 - 公司与投资者纠纷先协商,不成则调解,仍无法解决则诉讼[2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0] - 公司应将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通过指定平台披露[30]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
机科股份(835579) -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的议案》[2] 重大信息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外,满足资产总额等任一标准属重大信息[11] - 关联交易除担保外,满足与关联自然人或法人成交金额标准属重大信息[13]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满足条件属重大信息[14] - 预计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7种情形之一属重大信息[16] - 公司出现7种重大风险情形之一属重大信息[17] - 公司出现16种重大事件之一属重大信息[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总资产30%属重大信息[20] 内部人员 - 内部人员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25] 保密义务 - 重大信息未公布前,内部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证券[28] - 公司应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媒体不得提前披露[28] - 重大事件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28] - 重大信息泄露,公司应追究内部人员责任并公开披露[28] - 非内部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后受本制度约束[29] - 重大信息公布前,内部人员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29] - 财务、统计人员公告前不得泄露报表及数据[30] 违规处理 - 内部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处理[32] 奖励措施 - 公司设立内幕交易举报专项奖金奖励有贡献人员[33]
机科股份(8355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7 00:0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2] 任职与解聘 - 应具备财务等专业知识,部分情形人士不得担任[6][7]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解聘[13] 信息披露与交接 - 聘任等情况两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3] - 离任前审计并移交,聘任时签保密协议[14] 空缺处理 - 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人员代行并公告报备[14] - 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细则施行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18] 履职支持 - 董事等要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16]
机科股份(83557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与施行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 离职生效与披露 - 董事辞任收到报告生效,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高管辞任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 交接与审计 - 离职人员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确认书[12] - 涉及重大事项或规定需审计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并报告结果[13] 义务与追责 - 离职后两年内忠实义务有效,特定时段股份转让受限[14] - 发现未履行承诺,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离职人员可申请复核[18]
机科股份(83557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三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非公司高管董事,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较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至少符合三个条件之一[8] -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4] 提名选举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6] - 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独立董事提案后,公司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董事声明及承诺书》电子文件[21]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需单独计票并披露[21]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2]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3]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离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等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特定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8] -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时需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9] - 独立董事发现相关决议执行违规,可要求公司书面说明,未说明或披露可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报告[2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2]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34]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35] -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1]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47][48]
机科股份(83557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00: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8] 投资决策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由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批准[12] - 股东会、董事会及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决策与授权主体[17]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一年以内的投资[15] - 长期投资指一年内外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15] 决策指标与变更审批 - 确定投资及融资方案应考虑现金流量等关键指标[19] - 方案变更需原决策主体审查批准[20] 投资流程 - 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评估并审批[15] - 投资收回、转让、核销等需规定审批流程[23] - 核销对外投资应取得不能收回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9]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部审核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会计处理[20] - 执行资金程序,履行合同维护投资者权益[21] - 期末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3] - 投资后对被投资单位核算,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24]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6] - 可委派财务总监监督财务状况[28] - 有权对子公司审计和盘点投资资产[30] - 子公司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会[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