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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83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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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2024-07-11 19:15
人事变动 - 副总经理王海涛于2024年7月9日因个人原因辞职[2][3] - 王海涛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占股本0.0633%[2] 影响说明 - 辞职未使公司相关人数不符规定,不影响正常经营[4]
海泰新能(835985)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2024-07-11 00:00
人员变动 - 2024年7月9日副总经理王海涛因个人原因辞职,当日生效[2][3] - 王海涛持有公司股份196,000股,占股本0.0633%[2] 影响说明 - 辞职未使公司相关人数不合规,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4]
海泰新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4-07-03 17:19
回购资金与数量 - 拟回购资金3000 - 5040万元,股份250 - 420万股,占比0.8078% - 1.3571%[5] - 调整后剩余资金722.953351 - 2762.953351万元,可回购61.3712 - 234.5461万股[5] 回购执行情况 - 2023.7.6 - 2024.6.18回购400万股,支付2277.046649万元[6] - 2024.6.27 - 2024.7.2回购136万股,支付724.452546万元[7] - 截至2024.7.2回购536万股,占比1.732%,支付3001.499195万元,占上限59.554%[7] 其他情况 - 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三年未用则注销[14] - 回购未影响财务经营,未改变控制权,股权分布合规[13]
海泰新能(835985) -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2024-07-03 00:00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0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30,000,000 元,不超过 50,400,000 元,同时根据拟 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2,500,000 股- 4,2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8078%-1.357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二)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充 ...
海泰新能: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9 19:01
权益分派 - 2024年6月25日为权益分派登记日,以305,476,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2元现金[3] - 2024年6月26日为除权除息日[4] 股份回购 - 公司拟采用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原回购价不超12元/股[2] -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1.78元/股,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4] - 拟回购资金总额3000万 - 5040万元[4] - 已回购400万股,使用资金2277.046649万元[4] - 预计剩余回购资金上限2762.953351万元[4] - 按调整后价格上限,预计剩余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34.5461万股[4]
海泰新能: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9 19:01
权益分派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2] - 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母未分配利润391,702,116.61元[2] - 本次派发现金红利67,204,764.00元[2] - 以305,476,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2元现金[3]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2171565 [6]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6日[7] - 委托代派现金红利于2024年6月26日划入股东账户[8]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元[4] -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4]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10股派发1.98元[5]
海泰新能(835985) -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9 00:00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9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 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及结果 (一)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2024年5月21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公司拟于2024年6月25日为权益分派登记日,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 305,476,2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309,476,200股减 去回购的股份4,00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份每10股派2.2元人民币现金。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 ...
海泰新能(835985) -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9 00:00
权益分派方案 -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2024年5月21日股东大会通过[2] - 以305,476,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2.2元现金[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204,764.00元[2] 财务数据 - 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94,961,448.14元[2] -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171565 [6] 时间安排 - 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6日[7] - 2024年6月26日现金红利划入股东账户[8] 税收规定 - 个人股东等持股不同期限补缴税款不同[4] - 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税[5]
海泰新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17:42
担保事项 - 公司为内蒙古永晟4240.3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少数股东聂海朋为海泰新能提供《保证合同》项下10%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2] 授信额度 -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350000万元[3] 子公司情况 - 内蒙古永晟注册资本10000万元,海泰新能持股90%[4] - 2024年4月30日其资产总额25201.28万元,资产负债率66.09%[5]
海泰新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17 17:42
担保情况 - 为内蒙古永晟4240.3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 - 少数股东聂海朋提供10%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2] -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1.5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1.3亿元[5]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0025.58万元,占比15%[18] 授信与融资 -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5亿元[5] - 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租赁物残值转让费100元[9] 子公司情况 - 内蒙古永晟注册资本1亿元,海泰新能持股90%[7][8] - 2024年4月30日内蒙古永晟资产总额25201.28万元[8] - 2024年4月30日内蒙古永晟净资产8545.63万元,资产负债率66.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