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83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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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唐山海泰 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
海泰新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关联交易制度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35]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方[8][9] - 关联交易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13] 关联交易定价与判断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市场价格等,也有成本加成法等定价方法[14][15] - 关联交易判断与认定由公司作出,按规定报总经理或提交董事会等审议[17][18]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超30万元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董事会审议[19]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21]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2] 关联交易披露与管理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18]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2]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33] 关联交易执行规定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批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31]
海泰新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整体 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海泰新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01-03 18:58
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 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任意时点所持有的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2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取额外 的资金收益。 理财产品主要是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强的银行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 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 集 ...
海泰新能: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3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 ...
海泰新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审议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变动属内幕信息[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0]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0]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0] 档案及报备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十年[15] - 控股子公司分阶段填档案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16] - 公司在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股票买卖自查 - 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自查期为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日前3个月[18] 信息提供 - 向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1]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董事会给予处罚[23] - 保荐人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操纵股价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3]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25] 制度权责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8]
海泰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6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董事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唐山海泰新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至 ...
海泰新能: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监事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五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 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 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会职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行为,确保监事会公平、公正、高效 运作和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
海泰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8:58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5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工作效率,保障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
海泰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同意[14] - 超计划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15] 资金置换与补充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15]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专户管理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使用完注销并公告[8]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内容[8] 协议终止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0] 资金归还与公告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至专户,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7] 现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保障本金安全、流动性好,2个交易日内公告操作[17] 风险披露 - 发现投资产品重大风险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达标准披露进展[18]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仅改实施地点可免股东大会[20][21] 募投项目变更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新事项按规定披露[21][22] 节余资金审议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5%可豁免审议,超标准按规定审议[22] 项目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24] 内部检查 - 会计部门建台账,审计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报告[26] 保荐核查 - 保荐机构每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出具报告与年报披露[26] 监事会监督 - 监事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违法使用可终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