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能(83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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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04 16:31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5、注册资本:30,947.62 万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海泰新能")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类保函等业 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海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电力")为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与中信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得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
海泰新能(835985) -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1-04 00:00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36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海泰新能")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非融资类保函等业 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海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电力")为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累计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与中信银行唐山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得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4 月 ...
海泰新能: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4-01-03 18:58
融资情况 - 2022年7月26日发行普通股53,821,948股,募资487,088,629.4元,净额443,015,112.2元[1] -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净额67,582,784.03元[1] 项目进展 - 2GW高效HJT光伏组件项目累计投入66,767,315.28元,进度22.26%[3] - 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累计投入6,356,467.30元,进度12.71%[4] - 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投入进度100%[4] - 10GW TopCon高效光伏电池项目累计投入0元,进度0%[4] 资金安排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384,612,015.02元[4] - 拟用不超1亿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6] - 2023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用不超1亿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8]
海泰新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审议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3年12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披露原则与责任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6] - 董事、监事、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6]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1] 披露时间 - 年报4个月内、半年报2个月内、季报1个月内披露[22]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需报告并公告原因等[2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2]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变化等情况需披露[28] - 1/3以上监事变动需披露[28] - 重大事项标的物超交付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披露[31]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披露[37]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39] 持股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需披露[40][41] 担保披露 - 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况需披露[43] 人员履职关注 - 董事、监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关注[44] 编制与沟通 - 定期报告编制按多步骤完成并披露[47] - 各部门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重大经营事项[49] 保密与违规处罚 - 公司实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保密制度[60] - 信息披露违规情节轻微给予批评、警告处分,严重者降薪等处罚[65] 其他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68]
海泰新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1-03 18:58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应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7] - 最近三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七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8]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拟聘任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前报送候选人资料,交易所无异议可聘任[16] - 解聘需充分理由,应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8] 履职与离职 - 辞职报告自完成工作移交且公告披露后方生效,未生效前仍需履职[16] - 离任前应接受离任审查并移交有关事项[18]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证其参加交易所后续培训[19] - 董事会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20]
海泰新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1-03 18:5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1月18日下午2点现场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15:00 - 1月18日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月12日[8] - 会议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1月18日下午1:30 - 2:00,地点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21]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12] - 审议《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13] -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 -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6] - 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17] - 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18]
海泰新能:承诺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制度情况 - 《承诺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制度旨在加强承诺规范性,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4] 承诺要求 - 承诺应具体明确、可操作,符合法规,做承诺前分析可实现性,有履约时限[7] 披露与变更 - 定期报告披露承诺事项及进展,无法履行需说明原因,可提新承诺或豁免申请[8][10] - 承诺变更方案需独立董事同意,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10] 其他规定 - 控制权或实控人变更应承接未履行承诺,公司督促履行,发现问题及时披露[10] - 制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3][14]
海泰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8:58
会议信息 - 2023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2] - 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3] 议案表决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等多议案表决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10][12][14] 后续安排 - 董事会拟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6]
海泰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4-01-03 18:58
薪酬制度审议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2月29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薪酬管理职责 -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薪酬考核与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10] 各类人员薪酬 -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有津贴,费用实报;内部董事、任职监事领岗位薪酬[13][14][15]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和绩效组成,分月、年发放[16] 薪酬调整与补充 - 薪酬随经营状况调整,参考多因素;可设专项奖惩[16][17] 其他规定 - 薪酬为税前,代扣代缴后发放;内部董事和高管签合同,实行追责制[20][22]
海泰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8:58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通知12月26日书面发出[4]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3] 议案情况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等5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7][8]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