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83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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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其他新策略 - 东吴证券担任旭杰科技重大资产购买独立财务顾问[2] - 东吴证券法定代表人范力授权副总裁方苏行使相关权力,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7] - 授权范围包括签署IPO等投资银行类及新三板做市商业务协议和文件[7]
旭杰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收购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完成后将直接持有其51%股权[2] -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进展情况 - 2024年12月20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重组方案及签署协议[3] - 已披露相关提示性、进展及报告书草案等公告[2][3][4] 后续流程 - 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取得其他必要批准或核准[5]
旭杰科技:关于本次交易相关方出具的重要承诺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承诺事项 - 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交易信息披露等无虚假记载,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内幕交易等[1][2][3] - 控股股东原则同意本次交易,自承诺函签署至交易实施完毕不减持股份[3] - 董监高自承诺函签署至交易实施完毕不减持股份[4] - 控股股东、实控人保持公司独立性,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4] - 截至出具日,控股股东、实控人等无同业竞争、占用资金等情形[5] - 公司及子公司、控股股东等近三年诚信良好,无立案调查情形[6] - 固德威及其董监高保证资料真实,无内幕交易,合法持有股权等[9][10][11] - 中新旭德及其董监高承诺资料真实,合法存续,无相关违法违规等[12][13][14] 交易后规划 - 交易完成后加强经营管理,实施整合计划,执行现金分红政策[6][7] - 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相关人员不损害公司利益[7] 其他 - 交易期间若监管有新规定,相关承诺人将出具补充承诺[8]
旭杰科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自查与核查 - 自查期间为2024年8月28日前六个月至《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披露前一交易日[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旭杰科技及其5%以上股份股东等相关人员[7] 行权情况 - 2024年10月31日,丁杰等6人分别行权90,000股等不同数量[8] 股票买卖 - 2024年4 - 11月,黄敏等3人有买卖旭杰科技股票行为[10][12] 交易影响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行为不属内幕交易,对本次交易无实质影响[14]
旭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收购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完成后将持有其51%股权[7] - 交易标的资产收购价格为4787.42万元[10] - 首期转让款2441.58万元,占总价51%;二期2345.84万元,占49%[12] - 过渡期为2024年6月30日(不含)起至交割日(含)止[14] 数据相关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新旭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0241.46万元[10] - 中新旭德资产总额50033.71万元、净额7973.82万元、营收5336.79万元[24] - 旭杰科技资产总额94148.12万元、净额18248.58万元、营收78210.19万元[24] 其他 - 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1][23][25][26][27][28][29][30][32]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和关联交易[24][25][26] -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 - 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会[35]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2] -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2] - 交易不涉及向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实控人未变[2] - 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情形[2]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2] - 上述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交易特点 - 交易不涉及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2] - 交易不涉及向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2] 交易影响 - 交易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均未变化,不构成重组上市[2]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聘请东吴证券、益友天元、容诚和中通诚作为相关中介机构[3] 合规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2]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身行为符合《廉洁从业意见》规定[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聘请中介机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规定[5]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按制度执行登记和上报工作[2][5] - 筹划交易期间采取保密措施,缩小知情人范围,与服务机构签保密协议[3][4] 人员信息 -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崔柯、潘哲盛[7]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旭杰科技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其他情况 -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旭杰科技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行为[2] - 审议本次交易方案董事会召开日前12个月内,旭杰科技无相关资产交易,无需累计计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