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杰科技(83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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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交易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58.14万元和 - 1030.63万元,变化率-207.57%[2] - 2023年1 - 12月,交易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70.14万元和 - 741.45万元,变化率-169.29%[2] 其他新策略 - 交易完成后公司拟采取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包括加强管理、实施整合计划等[4]
旭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4-12-23 21: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7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中通诚评估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工作。 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之间除本次 交易正常业务往来之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 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在评估报告中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 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对标的资产 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资产基础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 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 立、客观、公证、科学的原则,按照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 评估相关 - 聘请中通诚评估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具独立性[2] - 评估假设合理,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3][4][5] - 评估方法合理,实施必要程序,价值公允准确[5][6] 其他 - 交易作价以评估值为参考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6] - 公告发布于2024年12月23日[8]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 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4] 其他新策略 -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4][5] - 交易不涉及报批事项,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3] - 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5]
旭杰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3 21: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38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袁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2-23 21: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5 3、 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审阅机 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 司 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 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 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 聘请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 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 司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 ...
旭杰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2024-12-23 21:56
证券代码:836149 证券简称:旭杰科技 公告编号:2024-151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中 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 4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 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义务。 特此说明。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 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6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 ...
旭杰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1] - 交易完成后将直接持有中新旭德51%股权[1]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12月20日会议审议通过重组方案及相关议案[1] - 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1] - 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1]
旭杰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23 21: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旭杰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杰科技"或"上市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威")持有的 中新旭德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旭德")47%股权(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 ...
旭杰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12-23 21: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固德威持有的中新旭德47%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1] - 2024年12月20日,公司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1] 风险与不确定性 - 交易若涉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存在被暂停、终止风险[2] - 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其他批准或核准,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