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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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83623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4 20: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特定条件下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6] - 特定股东可提出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11] - 股东投票有票数和人数限制,否则无效[12] - 董事候选人按票数排序当选,当选条件有规定[12][14]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14][15]
长虹能源(8362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内容 - 重大事项按北交所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1] - 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容[14] - 收购等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6] 执行要求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追责[16] - 档案材料保存10年[17] - 限制信息知情范围,违规将处罚赔偿[19]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移交司法[21] - 加强教育培训,杜绝内幕交易[22]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按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 不得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10]
长虹能源(836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3] 总经理设置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经理机构设1名总经理,董事会按需选任副总经理[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1] 办公会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19] - 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长虹能源(8362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种方式对子公 司进行管理。 第四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资源、资产、投资等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保证本制度的贯彻和执行,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 立对其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本 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及时、有效地做好对 ...
长虹能源(8362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2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 ...
长虹能源(8362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4 20: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82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 归集和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 ...
长虹能源(8362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6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 ...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7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 ...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8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