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83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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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能源(836239) -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9-09 19:49
增持前情况 - 长虹集团持股109,760,000股,比例60.2831%[2] 增持计划 - 计划增持金额不超100,000,000元[4] 增持进展 - 2025年7月15日首次增持40,000股[5] - 截至9月9日累计增持309,247股,金额10,572,013.86元[5] - 截至9月9日持股110,069,247股,比例60.4530%,已增持0.1698%[5][7] 增持价格 - 增持价格区间(33.27) - (35.00)[7]
长虹能源: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00:17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 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1][2] - 与取消监事会配套 公司拟废止原有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上述两项议案均已获得监事会审议通过 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2] 公司章程与资本变动 - 公司注册资本因实施2025年6月权益分派 由130,053,003元增加至182,074,204元 [1] - 为适应取消监事会及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1]
长虹能源(8362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如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占比要求[8][10] 特殊规定 - 交易标的为股权或非现金资产需提供审计或评估报告[10] - 委托理财按额度计算占净资产比例适用规定,期限不超12个月[10] 执行流程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按内部授权制度执行[11] - 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等手续,实施全程监控并定期报告[12][15] 项目处理 - 出现新情况财务部门5个工作日向总经理汇报[15] - 特定情况可收回、核销或转让对外投资[18][20] 人员安排 - 对外投资组建公司按控股情况派人任职[21] 监督管理 - 财务部门全面记录核算,审计部门年末检查审计[23] - 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核对[23]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按规定披露,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5][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8]
长虹能源(83623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通过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议案[3] 制度内容 - 重大事项按北交所规定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11] - 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容[14] - 收购等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6] 执行要求 - 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并追责[16] - 档案材料保存10年[17] - 限制信息知情范围,违规将处罚赔偿[19]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移交司法[21] - 加强教育培训,杜绝内幕交易[22]
长虹能源(83623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9-04 20: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累积投票制规则 - 特定条件下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6] - 特定股东可提出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11] - 股东投票有票数和人数限制,否则无效[12] - 董事候选人按票数排序当选,当选条件有规定[12][14]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14][15]
长虹能源(8362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04 20:16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9票同意[3] 总经理设置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6] - 经理机构设1名总经理,董事会按需选任副总经理[8]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1] 办公会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19] - 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4] 细则生效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2]
长虹能源(8362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7]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转让股份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按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9]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0] - 不得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10]
长虹能源(8362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子公司管理制度 - 2025年9月4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3]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和日常监管管理子公司[5] - 子公司应建立对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并接受监督[6] 人员管理 - 公司按章程委派或推荐人员,管理层按考核制度考核[8] 财务与报告 - 子公司每月递月度财报、每季度递季度财报、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递年报[17] 重大事项 - 子公司重大投资需完成可研后报告,经批准实施[12]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2]
长虹能源(8362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04 20:16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1]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1] 关联交易审批 - 关联交易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总经理审批[22] - 达董事会审议标准应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23]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董事等应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关联方情况[27] - 实际执行超预计金额应按超出金额提交审议并披露[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3] - 关联董事、符合情形的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15][16]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20]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长虹能源(8362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04 20:16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3] 报告义务人 -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是之一[8] 重大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关联交易标准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1] 诉讼事项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重大变更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于重大变更事项[13] 报告时间与要求 - 出现重大事件应在当日上报董事会秘书[17]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业绩预告[19]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业绩预告[20] 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2]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临时或定期报告公告时间[23] - 公司宣传部门采用涉及重大信息稿件需经审核及批准[23] - 公司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24] 责任人与追责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责任人[24] - 因瞒报等导致信息问题公司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5]